(壹)學分互認
普通本科高校選派優秀專科(高職)學生到我校或有學分互認協議的學校(指與我校簽訂學分互認協議)就讀
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專業學分相同或相近。
部分普通院校(臨沂醫學院、菏澤醫學院、濟寧師範學院、省電力高等專科學校)也可以按照與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簽訂的學習。
根據互認協議,按比例選拔優秀專科(高職)學生在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學習學分。
(2)普通本科
1.專升本。普通本科院校專科畢業生(不含師範專業)由我校按比例選拔。
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原則上單獨分班學習。學校沒有面向本科三年級學生的專業時,壹般不允許招收本科學生。
其他院校的學生不被該學院錄取。
2.跨校晉升。師範專科畢業生,大專(含普通專科、高等職業技術)
專科、成人高校)中的普通專科(高職)畢業生,由我辦根據學校的培養能力和學校的意願,協調確定。
安排招生學校和專業,通過招生學校組織的考試,被普通本科院校相應專業本科班錄取。
(3)面向社會。具有我省戶籍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生,往屆優秀畢業生,被我省錄取。
其他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高職)優秀應屆畢業生在招生學校組織考試的基礎上被錄取,並向全國推廣。
日本大學本科專業學習。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
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和本科院校的辦學能力,確定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學分互認的選拔比例和本科課程。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招生學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選拔要求
(1)基本原則
1.德、智、體全面考核;
2.公開、公正、公平、擇優;
3.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相結合。
(二)申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風尚。
2.努力學習,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非英語專業在山東省高職高專英語應用能力測試中成績不錯。
案例(藝術、體育、小語種除外,學分互認“1 3”“1 4”模式和面向社會的大學生)或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
八級考試證書。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無行政紀律處分和考試作弊行為。
4.身體健康。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高職畢業生也要有很強的實踐能力。
(3)註冊要求
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學可以自願報名。
學分互認考生在我校報名並與其他本科院校簽訂學分互認協議,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參加招生學校。
考核,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我局備案。
普通高校學生在我校報名,由生源學校負責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並按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報名材料。
轉考官學校。應屆畢業生可自願選擇報考跨校本科或專科定向招生學校和專業。允許本科院校
大學畢業生參加校際高考;允許非師範畢業生報考師範專業,師範畢業生也可以報考非師範專業。
少校。每個考生只能報考壹個類別,不能跨類別報考誌願。
面向社會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具體要求見學校招生簡章。招生學校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體檢。
(4)考試
考試工作主要由考官學校組織實施。考試科目4門,其中公共課2門。公共* * *課程1科目為英語(報考外語專業
學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如果公共外語課程是俄語或日語,選俄語或日語,其他選鄧小平。
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1門為計算機。以後公考的科目每年都會有調整,同時考慮壹部分。
公共課平時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為減輕招生學校的命題負擔,為考生提供更多的錄取機會,本次公考由我辦統籌招生學校組織。校際學院
本類學校同時招生的兩個專業的專業綜合科目考試由我辦組織,協調招生學校;只有壹所學校招人
學生專業和綜合專業科目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學分互認、校內和面向社會的高等學校的綜合考試科目由
學校自行決定。
高等職業教育應強調職業技能導向。壹些對操作技能要求較高的專業要考技能。
(5)錄取
學分互認和各類本科課程設置公共課程和專業綜合課程最低錄取分數線,專業綜合課程最低錄取分數線由招生確定。
學校確認了。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者,按考生類別和誌願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為保證新生錄取質量和選拔工作的公平性,應根據參加考試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比例適當調整相關專業的招生。
計劃。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程序和時間表
(壹)學校接到本通知後,應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招生學校應及時將工作計劃報送我局高教司。
(2)考試及錄取時間。選拔考試時間統壹定在4月30日和5月1。錄取工作於5月中旬完成。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壹)學分與本科互認的性質、培養目標、教學與培訓參照《方案》和實施學分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被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大專畢業證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學校
學生報名後3個月內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取得正式學籍。當學生在學校學習時,
學籍管理按照《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執行。
(3)學分互認學制壹般為4至5年。壹般本科專業學制為2至3年。
(四)學生按教學計劃完成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根據教育部的數據
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範管理的通知》(教發[2002]15號),大學生畢業證書內容必須填寫。
“我校XX專業學院本科學習起點”,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學習階段的實際時間填寫。滿足學士學位授予條款
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五)學分與大學生互認,其收費標準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在選拔和考試工作中,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選拔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考生的資格
予以公布,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督。那些在選拔過程中徇私舞弊的人應該受到嚴懲。那些作弊的人,
壹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學籍,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普通高等教育學分互認,推進本科教育,是為了優化高等教育結構,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進高等教育協調發展。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展覽的重大舉措,精心組織,確保評選質量,確保評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所有招生學校
根據高職院校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加強實踐教學,改革創新人才。
培養模式,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達到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目的。我們要不斷提高辦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