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種因素,中國長期以來輕視商業的習俗很難改變。“士農工商”的定位也成為中國傳統社會不可改變的固化模式,商人壹直處於非常卑微的地位。談到商業,在普通人看來,這只是壹個充滿欺騙和不誠實的骯臟世界。這些片面的觀點直到清末才逐漸改變,各方面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變化,重商主義興起。但時至今日,人們對商人的片面認識並沒有完全消除。事實上,無論是商人的思想和行為,還是整個商業社會的實際情況,都不是大多數人主觀想象的那樣。本書希望通過多項專題研究,從不同側面給讀者壹個中國商人在近代的發展變化的大致概貌,力求客觀描述和評價,不溢美之詞。
近代中國的新興商人應該說是壹個順應歷史發展的充滿活力的社會群體,在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都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與古代商人不同的是,現代所謂的商人並不是僅指買賣雙方的狹義的商人概念,而主要是指壹個廣義的商人的稱謂。在現代,從事商業和金融的人被稱為商人、倉庫、金融家和證券商,從事制造和運輸的人也被稱為制造商、生產者和運輸者。換句話說,任何從事工業活動的人幾乎在現代都被稱為商人。這不僅是清末民國時期的習俗,也是法律上對商人的廣義定義。如北京市政府1914年3月頒布的《商人通則》將商人的範圍界定為:從事買賣、租賃貸款、制造、加工、水電氣、出版印刷、金融、信托、勞務承包、旅館、書庫、保險、運輸、托運、牙醫、中介代理的人員。所以從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本書介紹的商人也是廣義的商人,而不僅僅是狹義的買賣雙方;所謂企業界,其實指的是整個企業界。即使在今天,商人這個寬泛的概念仍在很大程度和範圍內被使用。所謂“下海經商”,不僅僅指從事商業交易,而是指從事工業活動。
除了廣義和狹義之外,與古代商人相比,現代商人在其他許多方面也有顯著的不同。從這本書的介紹和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現代商人的思想意識已經明顯地從舊的向新的轉變。晚清商人已經萌發了過去沒有的合群觀念和時代使命感。同時,他們初步產生了具有現代意義的民族主義愛國思想。與古代商人相比,他們的誠信觀也有了新的發展和演變。在組織發展上,近代商人組建了商會、商團、地方自治組織等各種新型社會團體,其結構、功能和作用明顯不同於傳統商人組織。商人在近代開展的活動也更加多樣化,尤其是在壹些重大的政治運動中,包括民族主義運動、憲法請願運動和舊民主主義革命運動,其中商人是壹股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再說了。近代商人還開展地方自治活動和“民族自決”運動,多次出面調解政治糾紛。雖然影響不同,但它表明現代商人在政治上變得越來越活躍。在經營方式上,現代商人雖然還保留著壹些傳統的落後殘余,但也具有體現新時代特征的開拓勇氣和競爭精神。他們不斷借鑒西方先進國家的管理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敢於與強大的外資競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近代許多著名商人及其企業在這方面留下了令人欽佩的職業軌跡和可供借鑒的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