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規》是中國商務出版社2002年3月出版的壹本書。作者是方明山。本書主要講述商法概述、公司法律制度、內資企業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等相關的商務法律法規。
壹、具體分析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規範公司行為的基本法。公司的設立、股東資格、公司章程、股東責任、股東權利、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解散和清算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辦理。這是壹條貫穿中小企業的規律。
2.合同法
公司是為了賺錢而成立的,不交易妳是賺不到錢的。合同法是規範市場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體在經濟活動中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泛,不僅商品交易需要訂立,涉及公司股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產權變動等事項也需要合同保護,這些都是合同法所規定的。
3.財產法
公司的經營收入,涉及土地、房產等不動產和交易部分動產,需要登記取得物權,這部分物權的取得受《物權法》調整。
同時,土地管理法和房地產管理法也是土地和房地產產權方面應當遵循的規範。
4.金融法律
公司成立後,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支付結算和貸款融資。此時涉及的法律法規有《貸款通則》、《票據法》、《證券法》。
公司是因為國家強制性規定而必須或選擇的分散風險的保險,交通工具的種類,也涉及到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5.知識產權法
公司應該有自己的商譽,為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註冊商標,擁有自己的商業秘密和專利技術。它涉及到商標法、專利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
6.稅法
公司作為最重要的納稅人,在納稅時應遵守增值稅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征管法的規範和約束。
7.勞動法
公司離不開人。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8.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公司的上市、退市、上市是由相關法律規定的,如上市報告、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等。
商法的地位體現在商法的獨立性上,商法的獨立性體現在商法與民法的關系上。(西方國家商法的獨立性表現在商法與經濟法的關系上。)關於商法與民法的關系,有三種學說:壹是民商分立說;第二,民商合壹;三、民法是商法的特別法,是獨立的部門法。
二,商業教育的好處
1.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
首先,學習商業包括獲得識別問題的能力。解決問題的第壹步是正確識別和描述問題。如果妳從來沒有遇到過問題,可能很難識別。但商業教育可以教妳如何發現績效中的障礙,並克服它們。這是壹個非常有用的技能,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2.創造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商業教育為創造力和協作留下了空間。由於其標準化的方法,大多數類型的教育不提供發展創新思維的機會。所以壹般情況下,不可能提出原創的想法,也不可能和其他同學合作。但是商科教育會鼓勵新奇感和團隊精神,這對以後的職業生涯非常有利。
3.溝通技能的培養
妳有沒有想過大多數日常活動都需要優秀的溝通能力?妳可能需要寫壹份令人信服的報告,介紹壹個成功的戰略,創造壹個好的商業論文範例,或者只是起草壹封合適的電子郵件——所有這些任務都需要溝通技巧。學習商務時,妳將不得不與來自不同國家和不同背景的學生合作。這意味著團隊成員會有不同的觀點和經歷,可能會和妳的有沖突。為了成功地作為壹個團隊工作,妳必須能夠檢查情況,外交地回應沖突的觀點,並堅持自己的觀點。
變得更加堅定
學商科還有壹個好處,就是有助於培養勇氣。著名心理學教授安吉拉·達克沃斯認為,“堅持不懈”可能是壹個人長期成功的主要因素。她在她的書《毅力》中描述了她的研究,該書表明,等級、智力和社會經濟地位並不等於確保成功的“毅力”。根據杜克沃斯的說法,毅力包括對長期目標的強烈興趣和持續的堅持。商業世界非常殘酷,充滿不確定性,這就是為什麽商業教育的目標之壹是教授堅持和決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