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監會關於進壹步加強商業銀行保險代理業務合規銷售和風險管理的通知90號文最重要。
這些都是重點。
其他的在銀監會和保監會網站上壹個壹個查。
有個很重要的,2010發的,取消了之前的N條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於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和加強保險機構建設的通知》等38件規範性文件(附後)自公告之日起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0年9月29日
廢止的規範性文件(* * * 38件)
壹、關於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和加強保險機構的通知((79)銀豹字第16號)
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保險公司其他保險存款的規定((83)銀發字第213號)
三。關於貫徹《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通知((85)銀發字84號)
四。關於停止開辦“分紅壽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87)153號)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保險公司開辦分紅保險業務的批復(尹福[1989]107號)
六、關於機動車輛保險實行浮動費率的復函(銀富〔1990〕187號)
七、關於漁船保險條款和費率的復函(尹福(1992)46號)
八。關於印發《上海市外資保險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1992]221號)
九。關於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平安保險公司業務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2]272號)
X.關於停止保險公司代理地方政府業務的通知(銀發[1993]24號)
Xi。關於發布國家保險條款和費率(國內保險部分)的通知(銀發[1993]95號)
十二、關於機動車輛保險補充規定法律效力等相關問題的復函(銀富[1993] 112)
十三。關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港口支公司訴前保全申請的批復(尹福[1993]356號)
14.關於修改《上海市外資保險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條款的通知(銀發[1995]165號)
十五。關於保險業務咨詢有關問題的復函(尹福[1995]367號)
十六。關於印發《基本財產保險和綜合財產保險條款、費率及術語解釋》的通知(銀發[1996]187號)
十七、關於統壹使用“中國人壽保險經驗生命表(1990-1993)”的通知(銀發〔1996〕217號)
18.關於發布沿海和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費率的通知(銀發[1996]253號)
十九。關於印發《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解釋》的通知(銀發[1996]459號)
二十、關於法定再保險業務問題的批復(銀復〔1996〕205號)
21.關於中外合資人壽保險公司中外股份比例的函(韓隱[1996]45號)
二十二、關於同意啟動家庭責任保險條款的通知(銀發〔1997〕155號)
23.關於印發《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銀發[1997]513號)
二十四、關於法定再保險預付手續費標準等問題(尹福〔1997〕282號)
25.對《海運貨物保險壹切險條款解釋請示》的批復(韓隱[1997]210號)
二十六、關於雇主責任保險業務應規範的函(韓隱〔1997〕217號)
二十七、關於保險機構和代理機構有關問題的復函(銀保〔1997〕5號)
二十八、關於機動車輛運輸保險財產和人身保險業務劃分的批復(銀保〔1997〕27號)
二十九、關於保險代理人實行持證上崗的通知(銀保〔1997〕74號)
30.關於船舶保險條款86/1/1中有關問題的復函(我行第463 [1997]號)
三十壹、關於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審批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銀發[1998]2號)
32.關於印發《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銀發[1998]61號)
外資保險分公司營運資金規定(銀發[1998]337號)
三十四、關於印發《保險監管指標》的通知(銀發[1998]432號)
三十五、關於道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8] 511)
36.關於糾正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幹預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98]532號)
三十七、關於法定再保險條件第九條的補充規定(尹福〔1998〕98號)
38.關於保險監管的批復(韓隱[1998]3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