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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第三套房政策

請問第三套房貸政策是什麽?

第三套房貸政策規定: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商業銀行暫停向居民家庭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壹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貸款。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及以上。

三套房受限,銀行不能辦理三套房房貸。房貸還可以,利率壹般是基準利率上浮30-50%。如果想買第三套房,除非是壹次性付款。現在國家限購令很嚴,很多地方不允許買第三套房子。現在的政策是以成套家庭成員為單位,按房、按貸買房,但在房管局有不動產登記或在銀行有貸款記錄的都不是首套。

最新消息顯示,在地方細則尚未出臺之前,多數商業銀行已暫停第三套房貸業務。其中,浦發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明確表示暫停受理三套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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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三套房貸政策

1,房貸新政壹般是根據上海的住房數量來判定是第二套還是第三套,同時判定範圍是以家庭為單位。這與之前執行的二套房認定標準相比,是壹個很大的根本性變化。

2.現在銀行壹般把那些在上海買了兩次房的客戶稱為三套房,不管妳有沒有還清相關貸款。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壹套已還清並出售,另壹套未還清。這種情況如果再貸款,會被銀行認定為第三套住房貸款。

3.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全部還清並出售。雖然能提供兩套房屋銷售證明,但個人名下沒有房產,再貸款時會被認為是第三套房。上海個人名下壹套商業貸款已還清,另壹套公積金貸款也已還清。借款人想用公積金貸款再買壹套房產,按新公積金政策規定視為三居室,按三居室貸款政策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三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

上海可以貸款置換第三套房子嗎?

在上海買第三套房子不能貸款。

住房貸款只能買第壹套房和第二套房,第三套房不貸。

按照現行銀行貸款政策,夫妻雙方均已購買兩套以上住房且兩套以上住房正在貸款的,再次申請住房抵押貸款的銀行不予授信,即拒貸。

2022年第三套房政策

在新“國十條”之前,個人住房貸款的類型通常分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房貸新政是以房屋數量來判定是第二套還是第三套,同時判定範圍以家庭為單位。這是對之前執行的二套房認定標準的根本性改變。現在銀行把那些已經買了兩次房的客戶,不管有沒有還清貸款,都稱為三套房再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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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邢弢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應大幅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管理住房消費貸款。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要嚴格限制各種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情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1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壹定期限內采取限制房屋數量的臨時措施。

在上海,上海人可以不貸款買第三套房子嗎?外地人在上海沒房能買房嗎?

1.已經有兩套房的上海戶籍人員,即使不貸款也不能買房。第三套房子在房產政策範圍內。

2.如果妳是非上海戶籍,沒有房子的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買房,商業貸款也可以,只要妳最近有1年的稅單(我們也可以幫妳交稅)。或者有壹年的綜合保險或社保證明。

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上壹個家庭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復印件(部分銀行可能不提供上壹個家庭信息)

下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有),收入證明,銀行賬戶(如有),私章。

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首付款憑證

更多信息可以加我為騰訊好友,在我的個人資料裏。

在上海買第三套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壹、第三套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不能

第二,相關擴展——集合數的識別

1,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認定為首套住房:

(1)本市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名下無歷史公積金貸款記錄,包括作為借款人及配偶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家庭名下在本市住房部門被查出無房,或家庭名下住房數被剔除後為零;

(2)本市申請人購買本市產權住房;

(3)異地貸款申請人家庭名下在全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在本市住房部門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為無房。

2、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1)申請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住房,但有1筆已結清的歷史公積金貸款;

(2)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歷史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1筆已結清的歷史公積金貸款記錄,且本市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按確定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相關要求僅有1套住房,且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高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

(3)異地貸款的職工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在全國有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購買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第二套。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家庭有2筆歷史公積金貸款;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申請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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