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居住證有哪些具體的政策依據?
主要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居住證申領實施細則》,從2018 1開始實施。上述文件可在上海市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
2.我能在哪裏登記我的住所?
來滬的境內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3.辦理戶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3)上海合法住所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購買的房屋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住的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驗原件);住單位或學校宿舍的,提供單位或學校人事或保衛部門出具的宿舍證明。
(4)近親屬自行購房或租房的,還應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4.居住登記的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登記有效期為壹年,到期後必須重新辦理。
5.居住登記有效期內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怎麽辦?
已在上海市登記居住的人員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民族、戶籍地址等信息發生變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同時出示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證明。
6.可以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請嗎?
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代為辦理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同時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監護關系證明材料。
行動不便的老年人(65周歲以上、殘疾人)可由其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同時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托書。殘疾人,還應提供相應的殘疾人證。
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辦理居住證的,社區綜治辦可以上門采集申請人的人像信息。
7.哪些人可以辦理上海居住證?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登記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來滬境內人員,可以按照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8.沒有戶口可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嗎?
妳不能。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在本市登記居住滿六個月,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來滬境內人員,可以在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
9.上海居住證的主要功能是什麽?
(1)作為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
(二)記錄持證人基本信息、居住地變更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
(三)辦理和查詢個人積分,辦理衛生計生、社會保險、教育等個人相關事務。
10.上海居住證在哪裏辦理?
需要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11.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需要哪些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地址與登記居住地地址不壹致的,申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在上海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購買的房屋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住的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住單位或學校宿舍的,提供單位或學校人事或保衛部門出具的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購買或者租賃的房屋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12.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時限是什麽?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請材料轉送屬地公安派出所。
(2)派出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後臺比對完成核查。
(3)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公安制證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13.上海居住證怎麽拿?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制作的居住證後,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申請人領取證件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並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14.上海居住證收費多少?
從中國來上海首次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該費用。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換發、補發居住證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辦證費,並出具全市統壹的定額回執。
15.上海居住證是哪個部門發放的?
居住證由申請人居住地的公安局發放。
16.上海居住證的卡上有什麽信息?
居住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近照、常住戶口地址、居住地址、簽發日期、簽註有效期等。
17.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址等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怎麽辦?
持證人住所、住址等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18.住在違章建築裏可以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嗎?
居住在違法建築內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得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
19.上海居住證需要簽註嗎?
居住證每年簽註壹次。
20.如何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簽註?
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簽註期限屆滿前30日內,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註手續,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隨身攜帶居住證。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登記居住地址不壹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
21.上海市居住證不按要求簽註會怎麽樣?
持有人逾期未簽註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暫停,辦理完簽註手續後,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逾期60日內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居住期限從辦理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逾期60日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期限從辦理簽註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22.上海市居住證在什麽情況下會被註銷?
(1)持有人在申請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
(二)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
(三)持證人已轉入本市常住戶口;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註銷的其他情形。
23.上海市居住證損壞或丟失怎麽辦?
居住證損毀、遺失的,持證人應當憑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及時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如果證件丟失,可以同時辦理掛失手續。
符合居住證換領補領條件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在信息系統中提出制證申請,公安部門重新制證。
24.《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修訂後,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暫住證》是否仍然有效?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修訂後,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
原《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簽註的,按照修改後的實施細則辦理;《上海市暫住證》有效期滿不再續簽,持證人可在有效期內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25.如需了解居住證積分制度內容,請撥打熱線電話:12333咨詢市人力資源部門。
擴展數據:
上海居住證是允許人們在上海居住的證明。具有本科學歷的境內外人員或特殊人才,在不改變戶籍、國籍的前提下,想在上海工作或創業的,可按規定辦理居留證件。
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的暫住證制度,限制了農民工等流動人口在就業、教育、醫療等方面的權利,暫住證管理的不良後果日益顯現。長期以來,取消和廢除暫住證的呼聲壹直不斷。我國壹些地方開始先行先試,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作為新壹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手段。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上海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