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民主法治示範社區創建活動,提高創建水平,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依法保障人民民主權利”這壹主題,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村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為白沙創造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創建民主法制社區活動,全面提高基層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民主法治意識,促進和完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動我社區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農村基層法制建設得到加強,農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壹步提高,居民自治條例、村規民約和各項制度得到完善,農村幹部群眾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壹步增強,農村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會秩序良好,村容村貌進壹步改善,農民安居樂業,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三。主要任務
(壹)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壹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認真實施法制宣傳教育“六五”計劃,大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
政策,宣傳“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發動群眾。
(2)認真貫徹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組織。建立健全居民會議和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的作用,組織居民制定完善居民自治條例和村規民約,認真落實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各項措施,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引導居民學法律、學文化、學技術,培養新型農民,推進新農村建設。
(三)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保障居民民主自治權利。完善民主選舉程序,保障居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完善民主決策程序,進壹步規範民主議事決策程序,涉及公益事業和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依法提交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認真落實“壹事壹議”制度,確保居民依法行使決策權。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居民自治條例和村規民約,各項事務管理有序可行,加強民主管理制度落實,進壹步規範居民民主管理行為。完善民主監督機制,認真落實村務公開和民主評議居委會幹部制度,實行居委會幹部任期離任審計制度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增強民主監督制度的有效性。
(四)加強法律服務。在司法所的指導下,依法制定居民自治章程,確保居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關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應當積極為居民和基層組織提供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法問題,維護居民合法權益,引導居民正確反映利益。居民積極學法用法,提高參與法治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五)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充分發揮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院、村委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加強治安管理和治安問題整治,為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和教育,努力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再次發生。創建“民主法治社區”,要完善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依法做好居委會選舉工作;建立健全居民民主決策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居委會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約,定期定點公開社區事務和財務,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現黨組織領導下的各類組織協同運轉,支持居委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廣泛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著力提高社區成員法律素質,落實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促進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和諧相處;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完善社區公共服務,開展群眾性自助互助服務,加強和改善社區服務。
第四,組織領導
建立民主法治社區是建設白沙法治與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鄉鎮黨委和政府的統壹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具體工作由農村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司法所負責。社區密切配合,狠抓* * *管理,抓好創建活動實施,推動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再上新臺階。
建立法治社會的工作計劃第五章
為進壹步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完善社區居民自治,提高社區建設和依法管理水平,根據縣、街道辦事處“五五”規劃精神和要求,我社區開展民主法制社區建設工作。為此,特制定我區20年建設民主法制社區的工作計劃如下:
壹、工作目標。
(1)社區自治組織健全。建立創建“民主法制社區”領導機構,有社區主任具體負責,社區全體幹部具體落實。
(2)自治制度完善。社區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區居民公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經居民會議討論通過,符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建立健全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制度。
(3)民主選舉規範有序。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應當依法定期舉行換屆選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不得有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等破壞和幹擾選舉的行為。
(四)民主議事和決策制度健全。凡涉及社區居民自治範圍的重大問題,均由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按程序討論決定社區重大事務。
(五)實行民主管理制度。社區居委會的公章、財務賬目、用工等管理制度清晰規範。社區居委會依法辦事,居民當家作主的民主。
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不存在壓制、破壞民主或侵犯民主權利的情況。
(6)民主監督機制運行良好。社區居委會幹部依法接受群眾監督,實行社區居委會向居民代表大會報告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公開其事務和財務,並確定公開的時間和地點,內容真實、全面,包括社區重大事務和居民普遍關心的事項。居民會議應當成立社區事務監督小組,檢查監督社區居民會議決定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社區事務公開和財務收支情況,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財務審計;反映居民的合理意見、建議和要求,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處理。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得到落實,群眾滿意率達到95%以上。沒有發生因社區事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七)法制宣傳教育紮實深入。定期研究社區法制教育新方法,不斷探索社區法制教育新途徑,建立健全社區普法網絡,不斷提高社區居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和法律素質,進壹步增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基本實現“六個壹”。即設立法制宣傳窗口、法制圖書角、居民法制學校、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隊伍、居民學法制度、每季度義務法制宣傳活動。
(八)社區(村)法律服務體系完善。廣泛組織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安置隊伍,定期開展法律服務,現場解答法律咨詢,幫助指導居民依法維權,使社區居民得到便捷的法律幫助,及時消除社區不穩定因素。
(9)社區基層社會穩定安定。醫療衛生和人民調解組織健全並充分發揮作用,基層不穩定因素能及時消除,安全社區創建成效顯著,年度刑滿釋放。
刑滿釋放人員再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社區無重大刑事犯罪,居民糾紛能及時化解,實現“四無”(無民轉、無民間糾紛引發的自殺、無群體鬥毆、無群體上訪)。
(10)社區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社區氛圍良好,環境整潔有序,居民遵紀守法,群眾安居樂業,社區和諧穩定,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黑板報專刊、廣播電視、法制之窗、法制圖片、固定標語、宣傳欄、法制文藝演出、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讓廣大群眾和青少年在濃厚的法制氛圍中接受更加有效、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傳欄、活動室、電教室、市民學校宣傳法律法規,結合中心工作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新聞、科技、計劃生育、健康教育、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社區建設等,宣傳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
3.充分利用元旦、春節、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建軍節、建軍節、國慶節、重陽節等重大節日采取多種宣傳方式,靈活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擴大宣傳範圍。
4.組織法制、科技、文化、衛生等部門開展“四進社區”活動,宣傳相關法律,為社區依法治理提供服務,解決群眾涉法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區和村莊穩定。
6、有針對性地利用法律問題、法律展板、宣傳車等宣傳工具,面向居民。
群眾、婦女和青少年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預防吸毒、販毒、種植鴉片,預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預防群體性沖突和重大刑事案件。
7.積極宣傳憲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依法建章立制,進壹步完善和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居民自治章程。
8、依法民主選舉,充分尊重民意。特別是在選民登記、候選人提名、設立無記名投票辦公室、公開計票、當場宣布結果等具體程序和環節,要嚴格把關,確保民主選舉公開、公平、公正、不受幹擾。
9.重點建立和完善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完善居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確保居民代表會議討論的決策事項真正代表大多數居民的意願。
第三,組織保證
1,加強領導,嚴肅組織。成立社區“民主法制社區”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統壹領導下,分步有序地進行。把創建活動作為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壹項重要任務,做到統壹組織、分級實施、層層負責。因地制宜,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2.積極協調,周密部署。用科學發展觀指導社區民主法治建設,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社區”活動。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和短期行為,著眼長遠和全面發展,註重社區民主法治建設與其他工作的結合。積極協調上級業務部門指導社區創建活動,確保社區創建工作有序有序進行。
建設法治社會的工作計劃第六部分
為進壹步加強社區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高社區依法管理水平,根據市司法局“五五”依法治市精神和要求,開展基層民主法制社區建設。為此,特制定2010創建民主法制社區工作計劃如下:
壹、工作目標
(1)社區民主和法治組織健全。成立創建“民主法治社區”領導機構,由社區黨支部書記負責,社區各機關幹部具體實施。
(2)自治制度完善。社區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區居民公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經居民會議討論通過,符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建立健全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制度。
(三)民主議事和決策制度健全。凡涉及社區居民自治範圍的重大問題,均由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按程序討論決定社區重大事務。
(4)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實。社區居委會的公章、財務賬目、用工等管理制度清晰規範。社區依法辦事,居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不存在壓制、破壞和侵犯民主權利的情況。
(5)民主監督機制運行良好。社區幹部依法接受群眾監督。
監督落實社區居委會向居民代表大會報告制度。社區居委會實行戶政,公示時間、地點確定。內容真實全面,包括社區重大事務和居民普遍關心的事項。居民會議應當成立社區事務監督小組,檢查監督社區居民會議決定的執行情況;反映居民的合理意見、建議和要求,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處理。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得到落實,群眾滿意率達到95%以上。沒有發生因社區事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紮實深入。定期研究社區法制教育新方法,不斷探索社區法制教育新途徑,建立健全社區普法網絡,不斷提高社區居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和法律素質,進壹步增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基本實現“六個壹”。即設立法制宣傳窗口、法制圖書角、居民法制學校、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隊伍、居民法制學習制度、每季度開展壹次義務法制宣傳活動。
(7)社區法律服務體系健全。廣泛組織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安置隊伍,定期開展法律服務,現場解答法律咨詢,幫助指導居民依法維權,使社區居民得到便捷的法律幫助,及時消除社區不穩定因素。
(8)社區基層社會穩定安定。醫療衛生和人民調解組織健全並充分發揮作用,基層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安全社區建設成效顯著。刑滿釋放人員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
以下,社區無重大刑事犯罪,居民糾紛能及時化解,做到“四無”(無民事轉移、無民事糾紛引發的自殺、無群體打架、無群體上訪)。
(9)社區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社區氛圍良好,環境整潔有序,居民遵紀守法,群眾安居樂業,社區和諧穩定,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報紙專刊、法制之窗、法制圖片、固定標語、海報、法律咨詢等法制宣傳教育形式。,讓廣大市民和青少年在濃厚的法制氛圍中接受更有效、更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傳欄、活動室、市民學校宣傳法律法規,結合中心工作,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新聞、科技、計劃生育、健康教育、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社區建設,宣傳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
3.充分利用元旦、春節、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建軍節、建軍節、國慶節等重大節日采取多種宣傳方式,靈活運用網絡等媒體擴大宣傳範圍。
4、有針對性地運用法制宣傳工具,向居民、婦女和青少年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預防吸毒、販毒、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預防群體性沖突和重大刑事案件。
5、積極開展憲法、選舉法、婚姻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制宣傳,依法建立規章制度,進壹步完善和諧制度。
符合社情民意的《居民自治條例》。
6、重點建立和完善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完善居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確保居民代表會議討論的決策事項真正代表大多數居民的意願。
第三,組織保證
1,加強領導,嚴肅組織。成立社區“民主法制社區”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統壹領導下,分步有序地進行。把創建活動作為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壹項重要任務,做到統壹組織、分級實施、層層負責。因地制宜,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2.積極協調,周密部署。用科學發展觀指導社區民主法治建設,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社區”活動。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和短期行為,著眼長遠和全面發展,註重社區民主法治建設與其他工作的結合。積極協調上級業務部門指導社區創建活動,確保社區創建工作有序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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