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子由繼父撫養,繼父和生父死後,(c)。
a只能繼承繼父的遺產。b只能繼承生父的遺產。
C.妳可以繼承繼父和生父的遺產。妳不能繼承妳生父和繼父的遺產。
2.離婚後對子女撫養教育費用的約定或判決,(c)。
A.這是無法改變的。b .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C.可以增、減、免。d .可增可減,不可免。
3.同壹個外婆的表妹是(B)。
A.第二代旁系血親b .第三代旁系血親c .第二代直系血親d .第三代直系血親
4.結婚四年後,小王和小李苦於沒有電視機。兩人借了3000元,小王壹個人去買了壹臺電視機。在路上,小王不小心被小偷偷走了。後來小王和小李離婚,損失3000元應由(C)承擔。
A.小王和小李
5.無名氏的父親在她結婚壹年後去世,她和母親以及三個弟弟繼承了父親的遺產。為了讓母親晚年過得更好,想給她遺產,所以必須(b)。
A.得到三個弟弟的同意b .得到丈夫的同意
C.得到母親的同意d .不要征求別人的同意。
6、婚姻法的調整對象是(b)。
A.婚姻b .婚姻和家庭c .家庭d .個人關系
7、無效婚姻制度起源於(a)。
A.羅馬法親屬法b .法國民法典c .德國民法典
8.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後(壹)內提出。
A.壹年b六個月c兩年d三個月
9.離婚後給當事人造成的直接後果是(a)。
A.夫妻解除b .財產分割c .債務清償d .子女撫養
10,婚約的法律性質是(b)。
A.它有法律效力b .它沒有法律效力
C.公證後具有法律效力。d .經婚姻登記機關認定後具有法律效力。
11.因感情不和分居期滿(b)且調解失敗的,準予離婚。
A.壹年b兩年c三年d四年
12,男性法定結婚年齡不早於(b)壹歲。
22個C.24個D.26
13.如果夫妻對婚姻關系期間的所有財產形式都有約定,則應采取(a)的形式。
A.書面的b .口頭的c .書面的或口頭的d .沒有法律。
14,父母對子女的生活照顧和教育保障等。,法律術語叫做(a)。
A.支持教育
15以內旁系血親和(b)禁止結婚。
A.二代b .三代c .四代d .五代
16,現實生活中婚外包養情人的現象是違反(C)原則的。
A.計劃生育b .男女平等c .壹夫壹妻制d .婚姻自由
17.想結婚的男女應該(a)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A.雙方b .男方c .女方d .戶籍在登記機關的壹方
18,子女對父母的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等。,法律術語叫做(C)。
A.支持教育
19,買賣婚姻是違背原則(d)的行為之壹。
A.計劃生育b .男女平等c .壹夫壹妻制d .婚姻自由
20、農村的婚姻登記機關是(a)。
A.鄉鎮人民政府b .村民委員會
C.d .縣民政局公安派出所
選擇題(每題2分,***20分)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頒布和修訂婚姻法是(ACD)年。
a . 1950 b . 1954 c . 1980d . 2001
2.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ABCD)。
A.婚姻自由b .壹夫壹妻制c .男女平等d .計劃生育
3.婚姻自由包括(BCD)。
A.戀愛自由b .婚姻自由c .離婚自由d .再婚自由
4.無效婚姻的類型包括(公元前)。
A.已婚的親戚被禁止結婚。
5.夫妻之間的人身關系包括(ACD)。
A.雙方都有權使用自己的名字。b .丈夫和妻子有權決定他們的住所。
C.夫妻的計劃生育義務d .雙方都有參加學習和社會活動的權利
6.以下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ABCD)?
A.生產經營活動所得b .知識產權所得
C.繼承和接受贈與所得d .工資和獎金
7.收養的特征包括(AB)。
A.收養是壹種法律行為b .收養是壹種改變親屬地位和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
C.收養只能發生在非直系血親之間,包括旁系血親和無親屬。
D.收養關系是虛構的血緣關系。
8.中國古代離婚的類型有(ABCD)。
A.結婚b .他離婚c .壹覺d .提出離婚
9、對於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可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ABC)。
A.刑事責任b .民事責任c .行政責任
10.下列情形(AB)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A.重婚b .家庭暴力c .不履行同居義務d .隱瞞真實收入
1,下列觀點正確的是(BC)。
A.收養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自確認之日起無效。
B.收養行為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自行為開始之日起無效。
C.生父母收養子女用於收養的,雙方必須共同收養。如果親生父母壹方下落不明,可以單方面收養。
D.如果親生父母把孩子拿出來送人,可以反悔,在壹定期限內解除收養關系。
2.可以收養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ABD)。
A.失去父母的孤兒b .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
C.離家出走的孩子d .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孩子
3.在中國以下幾種情況是不允許結婚的(AB)。
A.直系血親b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C.嚴重的精神疾病d .沒有性生活
4.未成年收養子女可以(ABC)。
A.隨養父姓b .隨養母姓
C.協商保留原姓。d .自己決定。
5.婚姻法中的同居關系具有以下特征(ABC)。
A.無論男女都沒有合法配偶。b .以夫妻名義生活。
C.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d .不以夫妻名義生活
6.以下親屬為血親(AB CD)。
A.妹妹b .弟弟和弟弟
C.養父母
7.女方在(AB)時,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A.懷孕期間b .分娩後壹年內
C.2歲以下兒童d . 14歲以下兒童
8.(AB)種情況,調解不成的,應準予離婚。
A.重婚b .與他人同居
C.偶爾和別人同居d .和別人曖昧
9.如果雙方已經妥善處理(BC),可以登記離婚。
A.自願離婚b .財產分割c .子女撫養費d .贍養老人
10與(ABC)之間,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形成。
A.b .非婚生父母的子女
C.養父母和養子d .繼父母和繼子女
6.親屬的類型有(ABC)。
A.配偶b .血親c .姻親d .遠親
9.(ABCD)是夫妻壹方的財產。
A.婚前捐贈收入b .遭受身體傷害的殘疾人的生活補貼
C.四季的衣服d .婚後壹方的繼承
10,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有條件的,即(AC)。
A.我有能力養活自己。b .本人未達到老年人法定年齡。
C.孫子女未成年d .孫子女的父母離異
4.收養孤兒或殘疾兒童不受(AC)的限制。
A.收養人無子女b .收養人已滿35周歲。
C.收養65,438+0 D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兩者年齡差應該是40歲。
5.(AB)種情況,調解不成的,應準予離婚。
A.有吸毒習慣且拒不改正的。b .有賭癮,拒不改過者。
C.有酗酒惡習且拒不改的。d .有吸煙習慣的人
6.(ABD)的情況,調解不成的,應準予離婚。
A.實施家庭暴力b .拋棄家庭成員
C.隱瞞個人真實收入d .虐待家庭成員
9.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ABCD)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A.工資b .獎金c .稿費d .專利權轉讓收入
簡答題(每題5分,***20分)
1.結婚的實質性條件
A: 1)結婚必備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符合壹夫壹妻制。2)禁止結婚條件:禁止近親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通婚;患有某種疾病的人禁止結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結婚。
2.婚姻法中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是什麽?
甲:對嗎?
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3.收養人的條件
答:1),無子女;2)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必要的經濟條件和良好的道德品質);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兒童的疾病;禁止收養患有嚴重傳染病或者精神病人的兒童;4)、年滿30周歲;5)、夫妻壹方作為收養人,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收養* * *;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個孩子。
4.在婚姻法中,有幾種情況是因為調解無效而依法準予離婚的。
答: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1.婚姻法中關於探視權的規定
答: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
2.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含義
答:直系血親是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生自己的人和生自己的人。
旁系血親是指除直系血親以外,與自己同宗同源的血親。
3.結婚的必要條件
答: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3),符合壹夫壹妻制。
4.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答: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1.現行婚姻法中親權等級的計算方法
A: 1),直系血親的計算方法:從自己的身上,壹代,兩代父母,三代祖父母;從自己往下數,妳是壹代,妳的孩子是二代,妳的孫輩孫輩是三代,以此類推。
2)旁系血親的計算方法:從自己的身體和旁系血親中統計要計算的人,第二代以內從父母的旁系血親,第三代以內從祖父母的旁系血親,以此類推。
2.列舉婚姻法的五項基本原則。
答: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
3.被收養人的條件
答:被收養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且14周歲以下;2)父母雙亡的孤兒,查找不到父母的棄嬰、棄兒,或者父母健在但因特殊困難無法撫養的兒童。
4.無效婚姻的法律情形
答: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後未治愈的;未到結婚年齡。
1.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答: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實行計劃生育;保護婦女、老人和兒童的合法權益。
2.結婚的必要條件
答: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符合壹夫壹妻制。
3.法定判決離婚的理由
答:關系已經破裂,調解無效。
4.家庭糾紛涉及救濟措施時的救濟機構。
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
1.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類型
答:原始社會是群婚制,夫妻婚制。
階級社會的壹夫壹妻制:奴隸社會的壹夫壹妻制婚姻和家庭制度;封建社會的壹夫壹妻制婚姻和家庭制度;資本主義社會的壹夫壹妻制婚姻和家庭制度;社會主義社會的壹夫壹妻制婚姻和家庭制度。
2.婚約的法律性質
a:婚約沒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得請求強制履行。
3.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答案:1),父親或母親再婚時,已經成年並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成年的或尚未獨立生活的,彼此之間沒有法定的權利義務關系。
2)父母再婚時,未成年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由生父或生母提供子女照顧,但長期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在生活上對其進行照顧和教育。未成年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共同生活的,由繼父或繼母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子女的責任,他們之間發生法律權利義務關系。
4.要求離婚賠償的先決條件
答: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延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幫助另壹方工作而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要求另壹方賠償,另壹方應當進行賠償。
論述題(每題10分,***10分)
1.我國婚姻法逐步廢除了事實婚姻幾個階段的規定。
答: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 2月1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後,男女雙方符合婚姻必備要件的,在法律上不認定為事實婚姻。承認婚姻應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否則婚姻無效。
2.我國婚姻法對家庭暴力有哪些規定?
答: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是起訴離婚的法定情形之壹。調解不成,應準予離婚。
第四十三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受害人有權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受害人提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規定,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造成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3.如何正確理解婚姻家庭關系的性質
答:婚姻家庭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壹,但社會屬性是他的本質屬性。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是指決定和影響婚姻家庭的社會力量,婚姻家庭所包含的社會內容,婚姻家庭所具有的社會功能。
婚姻家庭的性質、特點和發展都是由社會屬性決定的:1)婚姻家庭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是人類特有的社會現象;2)婚姻家庭依賴於壹定的社會結構,具有復雜的社會內容。3)作為社會的細胞組織,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本身就是壹定社會的縮影,承擔著重要的社會功能。
4.修改後的婚姻法對夫妻財產關系有哪些規定?
答:1),規定夫妻財產的法定範圍為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知識產權收入;繼承或贈與的財產(除非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2)規定夫妻法定範圍為壹方婚前財產;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屬於壹方的財產。
3)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全部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
5.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答:實行婚姻自由(包括結婚和離婚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要錢,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