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效應分析是指在實際經濟活動中,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活動對其他生產者或消費者的非市場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利的影響被稱為外部效益、外部經濟或正外部性。有害影響被稱為外部成本、外部不經濟或負外部性。通常指廠商或個人在正常交易之外,向其他廠商或個人提供的便利或成本。概述正負外部效益外部效應也可以說明壹個經濟實體的活動所產生的影響並不體現在其自身的成本和收益上,而是會給其他經濟實體帶來收益或不利。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效益和負外部效益。比如養蜂人的到來增加了果園的產量,進而會增加養蜂人的收入。這就是正面的外部效應。壹家工廠汙染了水源,對下遊的居民和河裏的魚造成了損害。這就是負面的外部效應。這壹段的外部效應理論的含義是經過編輯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市場交易壹般是指人們自願用貨幣交換商品或服務。交易雙方都是市場機制的主要受益者,也是受市場影響的交易雙方。然而,在市場是有效率的現實中,市場交易的許多互動都發生在市場之外,正如美國第壹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薩繆爾森所說:相關書籍“外部性或溢出效應是指企業或個人在市場之外強加於他人的成本或收益。”由此可見:對於要求資源最優配置的經濟學來說,存在外部效應或溢出效應,這說明市場機制相對於交易主體有無效率的壹面。外部效應理論指出,只要壹個人的效用函數中包含的變量在另壹個人的控制之下,就會有外部效應。也就是說,在經濟活動中,壹個人的行為或某種資源的使用影響了其他人的利益或福利,但他們並沒有使用某種交換手段來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本段中外部效應形成的原因是經濟活動中個體成本與社會成本、個體收益與社會收益存在差異。外部效應使個人成本小於社會成本,個人收益大於社會收益。當壹項經濟交易的結果影響到交易雙方以外的第三方,且該第三方不參與交易雙方之間的交易時,則具有外部效應。總之,外部效應是超出人們決策範圍的壹種意想不到的結果或影響,是隨著生產或消費的進展而產生的副作用。這壹段的外部效果有很多種分類方式。本文僅采用以下分類:外部效應的後果對於接受者的損益稱為外部正效應或外部經濟,有害損失稱為外部負效應或外部不經濟。前者是指經濟主體在市場機制運行過程中,給第三方或其他經濟主體帶來利益或收益,但不能獲得回報或報酬。例如,高科技公司在研發上花了很多錢。當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時,會有壹部分社會成員免費使用,就會出現“搭便車”的現象。後者是指在市場機制過程中,經濟主體給別人帶來損失,增加自己的生產成本,同時不可避免地增加社會總成本,造成資源浪費和低效率。然而,經濟主體並沒有補償損失。比如工廠汙水造成環境汙染。再比如航空公司噪音很大,幹擾機場附近居民生產生活壹般不賠償。編者按:中國稅收的外部效應經濟全球化是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來世界經濟的壹大趨勢,事關世界經濟的整體長遠發展。經濟全球化是指經濟資源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速度在全球範圍內自由、全面、大規模流動,使世界日益融合、相互依存、相互制約,最終轉化為無邊界經濟的過程和現實。它包括貿易、生產經營、金融和信息的全球化。它是壹種自發的市場行為。經濟全球化意味著許多國內政策或制度的影響力超出了壹個國家的範圍,因此會與傳統的國內政策或制度產生沖突,因為這些政策或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反映了以前封閉的經濟環境和提出這些政策或制度時的考慮。比如在稅收上就特別明顯。許多國家的稅收制度都是在國家之間的貿易受到很大控制或限制,幾乎沒有大量資本流動的情況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當時,高關稅和貨物流動的天然障礙阻礙了貿易的發展,資本的流動也被禁止,或者至少受到嚴格限制。在當時的情況下,大多數企業在本國從事業務,大多數個人在合法居住的國家獲得投資或業務收入。因此,各國稅務機關可以對貿易額、企業利潤、個人收入和消費征稅,與其他國家的稅務機關沒有沖突。在上述情況下,采用“屬地原則”使政府有權對其地理範圍內的所有收入和活動征稅,而不會引起沖突和麻煩。壹個國家制定的稅收政策,可以不考慮對其他國家的影響而執行。同樣,這個國家的決策者對其他國家的稅收政策也不感興趣。經濟全球化改變了壹切。當今世界,許多政府的行為受到其他政府行為的極大制約,由於經濟全球化,稅收的外部效應變得非常重要。這壹段對環境透支“外部效應”的多年計算平均結果表明,我國用於經濟增長的GDP至少有18%是通過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透支”獲得的,這壹代價在我們的經濟發展中依然存在。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發展經濟是很多發達國家走過的老路。不幸的是,中國在“效率優先”的前提下扭曲了鄧小平的經濟發展理論,我們註定要為此付出代價。可以發現,在我國經濟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也出現了壹系列的“外部不經濟”現象。有人說這是多年來“不當的GDP考核標準”造成的。筆者認為,這只是問題的壹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在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博弈中,如何才能使兩者達到相對平衡的狀態?從經濟學角度看,環境汙染是典型的“市場失靈”表現。“環境”作為壹種公共產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兩個特征。非競爭性是指生產成本不會因為消費者數量的增加而增加,即消費者數量增加導致的邊際社會成本等於零。非排他性是指產品壹旦提供,不排除社會上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享受其帶來的好處。比如采取措施讓壹個城市的空氣不受汙染,有人呼吸新鮮空氣也不能阻止別人呼吸。環境問題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告訴我們,“環境”這種公共產品無法通過等價交換的機制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聯系。如果配置市場資源供給環境,無疑會出現“市場失靈”。這是經濟發展中環境汙染的根本原因。福利經濟學告訴我們,如果壹種商品的生產或消費會帶來無法反映在市場價格中的成本,就會產生“外部效應”。外部性是指某些產品的生產和消費會給沒有直接參與這種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帶來有害或有益的影響。有利的影響稱為“外部經濟”,否則就是“外部不經濟”。環境問題是壹個外部問題。外部性理論的貢獻在於,它引導人們不僅關註經濟活動的運行和效率,而且關註市場機制沒有反映出來的生產者消費活動對社會環境造成的影響。英國學者大衛·皮爾斯在綠色經濟藍圖中倡導壹種“總經濟價值”。在他的理論中,總經濟價值=實際使用價值+選擇價值+存在價值。它告訴我們,總經濟價值不僅包括對資源和環境的直接或間接利用,還包括通常與使用無關的資源和環境的價值,即存在價值,還包括使用價值和存在價值之間的“選擇價值”,即我們在使用這些資源時可能會失去機會價值。這個公式與“外部性”理論不謀而合。作為壹種公共資源,我們根本無法界定其產權,但另壹方面,環境汙染造成的“外部不經濟”會對我們或我們的後代產生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往往不得不依靠政府幹預和社會矯正。如果幹預不及時或不恰當,很可能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和資源破壞。經濟價值總量最大化,必須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的“內部效應”和“外部效應”。長期以來,對環境外部性認識不足是環境透支嚴重的重要原因。我們的經濟學也有這樣的缺陷:第壹,不考慮外部不經濟性;第二,衡量經濟增長的經濟標準——國民生產總值(GNP)不能真實反映經濟福利。在這次“綠色中國”論壇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提出了“考核官員的環境責任”,這也是世界社會發展的趨勢。但筆者認為,更重要的是,要想真正實現“經濟總價值”的最大化,就必須讓我們的GDP既能反映經濟福利,又能反映壹個國家的社會福利(經濟福利+非經濟福利)。本段編輯外部效應的理由案例經濟學中的外部效應(外部性)是指在實際經濟活動中,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活動給其他生產者或消費者帶來的非市場效應。這種影響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響(收入外部性)稱為外部經濟,或正外部性;有害影響(成本外部化)被稱為外部不經濟,或負外部性。可以認為外部效應不是任何人有意造成的。外部效應是人們決策後產生的壹種意想不到的結果或影響,是壹種伴隨生產或消費的副作用。那麽外部效應是如何產生的呢?在制度經濟學家看來,外部效應主要有三個原因。第壹,產權不清的外部成本往往與產權不清密切相關。第二,權益邊界不清晰的生產者的成本和效果內部化,是建立在權益邊界清晰的基礎上的。我們要想把壹個產品的利益內部化,就必須確定誰擁有它,別人要想得到它,就必須用錢去買。如果權益邊界不明確,或者法律上明確,但實際上沒有相應的措施保證自己的權益無法得到確認,那麽其他人也可能免費從產品中獲益。在這種情況下,產品的權益不可能全部屬於它的生產者,成為壹種外部效果。第三,政府缺乏相應的措施或者措施不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企業都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沒有有利的外部限制性措施,企業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自然會想到模仿別人的產品,或者把汙染問題從企業轉移到社會。因此,政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外部不經濟的出現。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大城市人口迅速膨脹,交通需求迅速增加,城市交通問題日益突出。在正確認識大城市各種客運方式的外部成本和收益的基礎上,提出外部效應內部化的措施,有助於構建公平合理的大城市客運結構,從而解決困擾大城市發展的外部效應。壹般情況下,個人或廠商承擔自己在市場上行為的壹切後果。然而,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個人或廠商的行為直接影響他人,或給他人帶來利益或損害,卻得不到報酬或補償的情況屢見不鮮。經濟學將這種現象稱為外部性或外部效應。外部性對經濟效率有重要影響。壹、外部效應的分類外部性可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正外部性,即沒有反映在市場交易中的額外收入。教育、研發、扶貧、環境保護、自然保護、養蜂和果園管理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典型例子。負外部性,即沒有反映在市場交易中的額外成本。不遵守交通秩序,在公共休息、學習或工作場所制造噪音,不遵守公共衛生,不愛護公共設施(如踐踏園林、草地),汙染環境,過度開發自然資源(如過度放牧、資源枯竭捕魚、大規模砍伐森林)。二、正外部性和供給不足當外部性存在時,市場對商品的配置是無效率的。正外部性產品的市場供給不足。因為個人或者廠商在決定生產多少的時候,只考慮自己的收入,而不考慮是否會給他人帶來利益。這樣,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的私人收益低於社會收益,所以由私人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決定的私人最優產出(市場供給)低於由社會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決定的社會最優產出。第三,負外部性和供過於求與市場對正外部性的產品供給不足,市場對負外部性的產品供給過剩相反。因為生產者在決定生產多少的時候只考慮實際成本(privatecost),不考慮給他人造成的成本(損害)。這樣,具有負外部性的產品的私人成本低於社會成本(經濟中所有個體承擔的成本),所以由私人邊際成本和邊際收益決定的私人最優產出(市場供給)高於由邊際社會成本和邊際收益決定的社會最優產出。外部效應1,外部效應的含義(布坎南)如果壹方(壹個家庭或壹個企業)的活動在沒有定價的情況下影響了另壹方的效用或生產可能性,那麽可以說存在外部效應。如果用效用函數來解釋外部性,則為:UA = UA (x1,x2,x3,…,xn,y .它不僅受其控制的活動x1,x2,x3,…,xn的影響,還受其他活動Y1的影響。2.外部效應是根據外部影響的“好”和“壞”來分類的。可以分為正外部效應和負外部效應。正外部效應也叫外部效益或外部經濟。是指給交易雙方以外的第三方帶來的未體現在價格中的經濟利益。負外部效應也稱外部成本或外部不經濟,是指給交易雙方之外的第三方帶來的未反映在價格中的成本。根據影響範圍,外部性可分為消費外部性和生產外部性。消費外部性是指壹個消費者直接影響另壹個經濟主體的生產或消費的可能性。生產外部性是指以下八種外部效應:(1)消費活動產生正的消費外部性——壹個居民或家庭從其他居民或家庭的消費活動中獲益。(2)消費活動產生正的生產外部性——壹個企業受益於壹個居民或家庭的消費活動。(3)消費活動具有負的外部消費效應——壹個居民或家庭因其他居民或家庭的消費活動而受損。(4)消費活動具有負的生產外部性——壹個企業因壹個居民或家庭的消費活動而受損。(5)生產活動具有正的外部消費效應——壹個居民或家庭從企業的生產活動中受益。(6)生產活動具有正的生產外部性——壹個企業從其他企業的生產活動中獲益。(7)生產活動具有負的外部消費效應——壹個居民或家庭因企業的生產活動而受損。(8)生產活動具有負的生產外部性——壹個企業因其他企業的生產活動而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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