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

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

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

什麽樣的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我國現行法律對什麽是輕傷沒有明確規定。故意傷害後需要法醫鑒定,輕傷有相應的鑒定標準。那麽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呢?

什麽傷最容易認定為輕傷1?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壹定程度的損傷或部分功能障礙,不構成重傷但不屬於輕傷的損傷。

損傷程度的認定應當以原發損傷及其由外界因素直接造成的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發生時的損傷、損傷引起的並發癥和後遺癥等。,應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壹般是指肢體或容貌的損害,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的部分功能障礙或對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損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刑法中量刑幅度的規定,如果只是對他人造成輕傷,那麽壹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間進行量刑處罰。

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二級?輕傷法醫鑒定標準

輕傷的認定標準是輕傷的下限,不達標的不構成輕微傷。

?(1)頭部和頸部受傷

1,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肩胛下血腫

2、頭皮外傷。

3.頭部外傷後,確實有神經癥狀。

4.面部軟組織非穿透性外傷。

5.面部損傷後留有疤痕,外傷後面部有異常色素殘留。

6.面部淺表擦傷面積在2平方厘米以上;劃痕長度超過4cm。

7、眼挫傷。

8.眼睛受傷影響美觀。

9、眼部外傷導致力量下降。

10,耳外傷致壹耳聽力損失26dB以上。外傷引起的聽覺器官的其他變化。

11,耳廓傷口lcm以上;耳廓缺損。

12,外傷後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13,口腔黏膜損傷,舌損傷。

14,唾液腺導管損傷。

15,外傷導致牙齒缺失或牙齒缺損。

16、外傷造成2顆以上牙齒松動或1顆以上牙齒松動。

17,外傷導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18,頸部軟組織傷口長度在lcm以上。

19,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大於5cm,面積大於4cm2,或挫傷面積大於2cm2。

?(2)、軀幹和會陰損傷

1,軀幹軟組織挫傷面積15cm2以上,擦傷面積20cm2以上,軀幹皮下血腫。

2、軀幹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大於65438±0cm或創口累計長度為65438±0。超過5厘米,刺傷達到肌肉層。

3.肋骨簡單的線形骨折;確診肋軟骨骨折。

4、女性乳房淺表損傷。

5.外傷後血尿。

6、會陰軟組織挫傷。

7.會陰、陰囊和陰莖單純性傷口。

8、陰囊、陰莖挫傷。

9.脊柱韌帶損傷。

10,孕婦先兆流產造成的損害。

?(3)、肢體損傷

1,四肢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 cm2以上;磨損面積在20cm2以上。

2.肢體皮膚和皮下組織傷口長度在lcm以上,刺傷達到肌層。

3、四肢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癥狀。

4、手足骨骨折。

5、外傷造成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4)其他傷害

輕傷法醫鑒定標準

輕傷的認定標準是輕傷的下限,不達標的不構成輕微傷。

什麽傷最容易被認定為輕傷?3.需要根據傷情來確定。輕傷包括壹級輕傷和二級輕微傷。2.根據人體損傷的鑒定標準,常見的輕傷包括四肢骨折、顴骨骨折、眼瞼缺損、粉碎性鼻骨骨折、舌骨骨折、骨盆骨折、肋骨骨折、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兩指骨線形骨折或壹指骨粉碎性骨折。

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完全掌骨骨折等。輕傷是指各種外界因素引起的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輕微的暫時性功能障礙。壹般輕傷痊愈後對人體正常的生理功能和容貌、體態沒有影響或影響很小。我國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什麽是輕傷,也沒有全國統壹的輕傷司法鑒定標準,只有地區和行業鑒定標準。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第二十九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壹款,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的,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受害人的傷情達不到輕傷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壹,法律上的輕傷和重傷

人有這樣的疑惑很正常。根據我國《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損傷等級分為輕傷、輕微傷、輕傷、重傷、重傷。本標準中的輕傷和重傷是普通人理解為“損傷嚴重程度”的兩個概念。

很多法學院的學生上法醫學課最大的感受就是:輕傷壹點都不輕。顱骨骨折、骨盆骨折等“嚴重結果”在標準中只是輕傷,顱內出血也只是輕傷。事實上,大量的輕傷是觸目驚心的,包括肋骨骨折、面部擦傷、打掉壹顆牙等等。總之,小傷不起。

傷害的結果會直接影響對行為人的處罰結果。在我國,毆打、尋釁滋事罪的成立不要求受害人的傷害結果,而故意傷害罪的成立要求傷害結果在輕傷以上。傷害結果屬於輕傷的,不構成犯罪。這就是為什麽羅翔先生壹直呼籲增加暴行罪和輕傷罪。從量刑來看,輕傷最高判三年,重傷判三年到十年,重傷可以判死刑,差別很大。

?第二,法醫專家意見的效力如何?

被害人的傷情不能由他自己的陳述或者證人證言來認定,而要由傷情鑒定意見來認定。如果傷情鑒定不真實,肯定會造成司法不公。基於以上原因,我們來討論壹下這份引起關註的法醫鑒定意見以及相關的程序規定。

壹般情況下,在偵查階段,如果需要認定特殊問題,偵查機關可以自行啟動。上述警方通報稱,本案傷情鑒定由公安機關發起,偵查階段的初步鑒定大多由偵查機關的鑒定機構進行,無法鑒定的才交由社會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或許是出於慎重考慮,此案沒有委托給唐山當地的法醫專家,而是委托給了上海的法醫科學研究所。當然,這個鑒定機構是有法醫臨床鑒定資質的,經常受全國各地公、檢、法機構的委托,辦理各種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司法鑒定。

從程序上看,啟動鑒定沒有瑕疵,但不代表這個鑒定意見不能質疑。2012年,我國修改刑事訴訟法,將“鑒定結論”改為“鑒定意見”。意圖明顯,“結論”會造成誤解,公安司法人員會直接依據結論認定事實。但從司法鑒定本身來看,鑒定人提供的並不是壹個確定的結論,而只是壹個科學的分析判斷。在實踐中,基於相同的鑒定數據,不同的鑒定人可能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尤其是那些依靠經驗判斷鑒定事項的鑒定人。

因此,專家意見沒有預設的證明力,也不具備科學性或權威性。本案司法鑒定意見也是如此。法醫專家的意見-判斷兩名受害者的傷勢-不是最終意見。

  • 上一篇:誰有蒙古國近幾年經濟的資料?
  • 下一篇:什麽樣的視頻不侵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