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服務貿易是什麽意思?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是指:“從壹個成員的領土向任何其他成員的領土提供服務;在壹成員領土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壹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領土內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壹成員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在任何其他成員的領土內提供服務”。
關於國際服務貿易,在國家統計和各種經濟貿易文件中沒有統壹的、公認的和確切的定義。以下是幾個有代表性的定義:
(壹)基於國際收支統計的定義
統計學家從國民收入和國際收支角度將服務出口定義為向其他國家居民出售服務。服務進口是指國內居民從其他國家購買服務。“居民”是指為納稅目的視同法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其住所、住所、總機構或者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義務地,按照東道國的法律納稅。各國根據自己的法律對“居民”有不同的定義。從統計學的角度來看,“居民”通常被定義為在某個國家居住三個月以上的人,有些國家認為居住至少三年的人才會成為居民。“貿易”是指把有價值的東西賣給生活在另壹個國家的人,“服務”是指任何不直接生產成品的經濟活動。
壹般來說,政府為計算國民收入和國際收支而進行的國際貿易統計,旨在回答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宏觀經濟政策管理的第壹系列問題。例如,政府渴望了解和掌握本國商品和服務的出口情況,以及商品和服務出口所創造的國內就業機會的大小。政府還想知道國內消費的商品和服務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外國生產和提供的。政府也想知道它的外匯供給是由服務和商品的出口來滿足的,它的外匯減少是由商品和服務的進口引起的。貿易統計的目的是揭示國家在某壹領域的競爭地位,並提供相應的信息和數據,以便與外國競爭者進行比較。顯然,基於上述認識,服務貿易的定義是以國界來劃分的。發生在壹個國家的所有服務活動都被稱為國內服務貿易,而出售給在另壹個國家邊境生活或工作的人的服務被視為國際服務貿易。
貿發會議的定義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利用過境現象來闡述服務貿易。國際服務貿易定義為:對貨物的加工、裝配和維修,以及貨幣、人員和信息等生產要素向非本國居民提供服務並取得收入的活動,是壹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服務交換。狹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是指發生在不同國家之間,符合服務嚴格定義的有形事物。直接服務輸出和輸入。從廣義上講,國際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服務輸入和輸出,也包括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沒有物理接觸的無形的國際服務交換。
壹般來說,我們所指的服務貿易是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的概念,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是狹義的國際服務貿易的概念。本書中的“服務貿易”和“國際服務貿易”都是指“國際服務貿易”這壹廣義概念。
(3)世貿組織的定義
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主持下的烏拉圭回合談判中,1994年4月簽署的《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服務貿易的定義是:服務貿易是指:
(壹)從壹成員領土向另壹成員領土提供服務;
(二)從壹成員的領土向另壹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
(3)通過壹成員(服務提供者實體)法人在另壹成員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
(四)壹成員的自然人在另壹成員境內提供的服務;
這個定義已經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權威定義,被各國普遍接受。
服務部門包括以下內容: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衛生和社會服務、旅遊相關服務、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運輸服務。
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的區別
貨物貿易是指國家或地區之間的貨物交換,是壹種傳統的貿易形式。服務貿易是指國家或地區之間的服務交換,是壹種新的貿易形式。
②貨物貿易是有形的,服務貿易是無形的。
3 .商品貿易商品動,生產者和消費者不動;服務貿易中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的流動是復雜的。
(4)海關可以監管貨物貿易,但壹般不能監管服務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