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許可(佛教制度靈活),帶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身份證、戶籍證明(派出所出具)、體檢證明(有些地方不需要)到妳認為有緣的寺廟。
2.四肢完整(佛系)。手腳短小、手腳扭曲、癱瘓、小兒麻痹癥患者、麻風病患者、歪頭等。不能正常行走的人,不能被禁止出家。)
3.端正五官(佛系)。瞎、對眼、聾、聾、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不準出家。)
4.未感染嚴重傳染病(佛教,身體好了可以出家)。(如艾滋病、各種皮膚病等。).但是感冒不是這種情況。)
5.沒有債務問題的人(佛教,還清債務可以出家)。(如破產、經營失敗和債務。)
6.未觸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涉及法律訴訟的人員。(指被警方通緝的人。如果是犯罪,但刑滿釋放的人不在此例。)(佛教可以容納)
7.沙彌年齡不低於7歲(佛教),沙彌年齡不低於17歲(政府)。(佛教20歲受大戒,不滿20歲可出家為僧。出家年齡沒有上限。佛陀在世時只有120歲。但至少妳要能自理,有學習和遵守戒律的能力,否則不準出家。)
8.心智健全(佛教,病後可以出家)。(指未患任何精神疾病,如神經衰弱、精神分裂癥、癲癇等會喪失意識和理智、舉止失態的疾病。)
9.心理健康和正常。(雙性戀是不允許出家的。佛系[佛系]
(二)全國漢傳佛教僧侶正式記錄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
想出家的人必須是自願的,有六足(包括身體無缺陷),身體健康,虔誠信佛,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父母允許,無婚姻戀愛關系。對於想出家的人,寺院查清他們的身份和出身,認定他們符合出家條件。經過壹年多的考察,合格(考試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經,【非佛教徒】學習米沙【佛教徒】的規矩,學習佛教的基本知識)。他們可以拜壹個比丘,女子拜比丘尼為理發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掉胡須,以此為僧。【非佛系】俗姓改為師,法師按各自法門取壹個法名,壹個法號。並按規定發到日歷上。然後,經過壹小段時間的學習,我要求十誡,這被稱為米沙或沙米尼。米沙是根據古印度的發音翻譯的,意思是“停止惡行,做好事”。那些獲得米沙或沙彌尼資格的人是僧侶或僧侶的候選人。
(3)對於出家的學歷要求,並不是很多人說的大學學歷。國家不規定有(只有當住持的和尚要求初中以上文化,但要求不太嚴格),各地政府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在成都市宗教局,現在規定有高中文化,很多其實是小學文化的和尚)。(非佛教徒)
以上,除了標註為【佛系】,都不是佛系。其根據是,在《四部法集》中,因為不允許家人和未受戒的米沙閱讀四部法,所以沒有列出具體的經典出處。以上【佛教體系】還不夠全面,但希望對想了解如何出家的人有所幫助。
附:出家條件
要出家,首先要出家。有人能出家嗎?從佛的慈悲出發,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為了僧團的純潔,為了避免社會的嘲笑,為了出家後能夠行道,傳播佛法,造福學生,出家的條件是有壹定要求的。這些情況在戒律裏叫難蓋,出家前壹定要問難蓋。其內容列表總結如下:
1,嚴重犯罪
骯臟的尼姑(在家裏,曾經強奸幹凈的和尚)
邊境犯罪(壹次出家,觸犯根本戒律)
賊住(曾經冒充和尚,偷盜戒律,接受供養等。)
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放血佛身)
2.不是人類
非人(鬼神變人)
野獸(龍變成人)
3、身體虛弱或有生理缺陷
黃門(男根缺陷)
二形的(既有男性根又有女性根)
生病(患癲癇等)。)
非老公(受不了苦的人)
4.條件不具備
不合格年齡(七歲以下或七十歲以上)
無袍者(無袈裟者或無缽孟者)
5.智力低下
不知道自己名字的人。
我不知道那個和尚的名字
打破內外道學(對外道學和佛學不確定的人)
6、家庭和社會都不允許。
父母不允許
負債
官員(重要的國家軍隊和政治人員)
奴隸女孩
以上六類十九種人不具備出家受戒的條件。
第壹種人屬於重罪:如臟尼、邊境罪、賊住,都是因為在僧團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罪行。他們對佛教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使僧人失去了純潔,犯下了滔天大罪,壹度被趕出了僧人群體,因此不能再被接納為僧人。可惜如今的教壇,因為人們所熟知的原因,有些人不戒而去了世俗。戒中是允許戒而歸俗的,但如果不戒,即使在僧人群體中,也過著夫妻生活,這是邊界罪。
近年來,由於宗教政策的實施,許多人回到了僧人群體中,重現了僧人的模樣,於是在教壇流行起了修戒的說法。在試戒中,只有戒和戒,如果被禁止出家,就無法堅持,或者羨慕世俗生活,想離開僧團。戒了就行了,然後想出家還可以再禁。這樣可以重復七次。法律上沒有“修戒”這壹說。現在提出來,也許是為了“破戒”這個詞。需要註意的是,破戒壹般是指打破根本戒律。如果妳打破了根本戒律,妳就永遠失去了出家的資格,就像壹只碗掉到地上摔得粉碎。怎麽能再編呢?
有的人認為自己立了戒,就以大德出現,接受供養、膜拜、出家為先,毫無羞恥之心。根據戒律,斷了根本戒律的和尚主要有兩種出路:壹是永遠離開和尚群體,這意味著那些斷了戒律後無法悔改、重新做人的人;二、學會悔僧團中的僧,即有僧名無僧實,卻不能得到僧團的全部利益,只能壹心壹意為大眾服務。這對悔過的人來說是方便的。現在人破了戒,不思悔改,還裝賢惠。只能說標準的賊住和尚。
五逆,現在的人只能犯殺父殺母兩種,佛界沒有,所以不可能流佛血。破僧分兩種:壹種是破業障僧,壹種是破法僧。妳必須有八個以上的和尚或尼姑,才能斷業力和尚;必須有九人以上,其中壹人自稱佛,才能破達摩和尚。在印度佛教歷史上,只有壹個破僧的案例,天尊。法之末,難有阿羅漢。如果妳想得到它,殺了他並不容易。
第二類不屬於人類。《四部法集》中記載龍王推崇沙曼師子的清凈生活,如今已是少年,在壹個僧團出家,後來在睡夢中現出原形。僧侶們向佛陀反映了這壹點,佛陀說:“動物在我們的法律中沒有長久的利益。如果他們不是僧侶,他們就不受出家戒律的約束。若已出家,受足戒,應拒之。”
第三類是身體虛弱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患有嚴重疾病:包括慢性疾病,如精神分裂癥、慢性肝炎、癌癥、心臟病、艾滋病、糖尿病以及其他不治之癥。
2、體質虛弱:法上說:不能耐寒,不能熱,不能風,不能雨,不能餓,不能渴,不能持戒,不能吃壹物,不能忍惡言,不能忍毒蟲。這意味著不能吃苦的人不能出家。
3、物理缺陷:這裏有兩種黃門和兩種造型。《四部持錢鈔集》所列有壹百四十余種。從眼、耳、舌、身、發、頭、色、口、貌、患者等方面。,說明凡是身體殘疾、身體缺陷、五官異常的人都不能出家。
第四個年齡條件不存在:出家最低年齡從七歲開始,七歲以下不能趕走吳的不準出家,七十歲以下需要他人照顧的不準出家。因為年紀太大和太小的人都不能自理,怎麽談得上修行?如《陽挖經》中記載,陽挖摩羅的老母親要求出家,佛祖卻勸戒她說:“妳今年老了,出家之年已過,但要深懷信心,以法止之。”《四點法》中也有記載:佛陀的父親數獨王要求出家,佛陀對他說:“惟觀無常,足以得道,不必出家。”從這些例子看來,出家似乎是需要年輕力壯的時候,而不是老弱病殘的時候。
第五類是智力差的人。劣等智力有兩種。第壹,妳太笨了,連自己的名字和和尚的名字都記不住。二是沒有主見,分不清是非,壹會兒信這個壹會兒信那個,反復無常。佛教是壹種開明的宗教,以智慧為基礎,然後聽佛法就可以修行。這樣愚蠢的人,在佛教裏得不到任何開悟,所以不能出家。
第六類是因為家庭和社會不允許。父母對子女好,必須讓他們出家;債務人需要還清債務才能出家,因為他們欠了別人的債;奴婢是主人的財產,主人同意,妳就不能出家;負責國家安全的國家軍政人員,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不能出家。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在接受壹個人出家的時候,要考察他的出身、家庭狀況、社會關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教僧尼要出家,必須經過以上六個方面的嚴格審查。現在,根據嶽躍律師編輯的“三壇”,雖然很難掩蓋,但這只是壹種形式。這壹關如果處理不好,必然會導致佛教的混亂。作者現於此闡述「出家條件」,以引起各大德及佛教界的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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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如上所述,出家要經過上述六個方面的嚴格審查。但是現在,許多偉人在紹隆是修道士和佛教徒,出家的限制已經減少了很多。為想出家的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