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制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漸產生和發展的。到了現代,形成了壹個相對規範的體系,其基本要素包括:
(1)貨幣金屬。也就是說,法律規定用哪種金屬作為本位貨幣,實際上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由生產水平和發展程度決定的。歷史上經歷了從銀本位制,金銀本位制,到金本位制,再到非現金本位制的過程。
②貨幣單位。也就是法律規定的貨幣名稱和含金量。
(3)貨幣的鑄造或印刷、發行和流通系統。
④貨幣儲備制度。即國家規定中央銀行或政府要儲備壹定的貴金屬和外匯,以保證貨幣的穩定。20世紀30年代以後,各國逐漸廢除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以美元為主要儲備貨幣的外匯本位制。當代世界各國都實行非現金信用貨幣制度,即非現金本位制。歷史上至今出現的貨幣制度可以分為兩類,即金屬本位制和紙幣本位制。
(壹)金本位制
金本位是指以黃金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幣本位、金條本位和金匯兌本位。
1,金幣標準系統
金幣本位制是典型的以黃金為貨幣金屬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點是:金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流通中的代幣和價值符號(如紙幣)可以自由兌換成金幣;黃金可以自由進出口。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之間,根據兩種貨幣的含金量計算匯率,稱為黃金平價。
2.金條標準體系
金條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銀行發行的、以金條為準備的紙幣流通的貨幣制度。它與金幣本位制的區別在於:首先,金塊本位制以紙幣或銀行券為流通貨幣,不再鑄造流通金幣,而是規定紙幣或銀行券的含金量,可以兌換成黃金;第二,要求政府集中儲備黃金,允許居民在其記賬本位幣含金量達到壹定數量時兌換金條。
3.黃金交易標準體系
金本位制是指以銀行券為流通貨幣,通過外匯間接兌換黃金的貨幣制度。金匯兌本位制與金條本位制的相似之處在於規定了貨幣單位的含金量,中國流通的是銀行券,但不流通硬幣。但是規定銀行券可以兌換外匯,不能兌換黃金。中國中央銀行將黃金和外匯存放在另壹個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允許用外匯間接兌換黃金,並規定本國貨幣與該國貨幣的法定比例,從而穩定本幣幣值。
4.布雷頓森林體系。
各國政府通過將本國貨幣與美元掛鉤來設定匯率,從而間接將本國貨幣與黃金掛鉤。在這種國際貨幣體系安排中,美元相對於其他成員國貨幣,處於等同於黃金的關鍵地位。因此,這壹體系也被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二)銀本位制
銀本位是指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在貨幣制度的演變中,銀本位的歷史要早於金本位。銀本位制的運行原理與金本位制相似,主要區別是以白銀為記賬本位幣。銀幣具有無限的法律賠償能力,其名義價值與白銀的實際價值壹致。銀本位分為銀本位和銀幣本位。
(3)多重標準體系
雙本位制是指壹個國家同時規定黃金和白銀為本位貨幣。在雙本位制下,金銀都可以自由買賣,自由鑄熔,自由輸入輸出,就像金本位制或銀本位制下壹樣。
表面上看,多重本位制可以使本位貨幣金屬有更豐富的來源,使貨幣數量更好地滿足商品生產和交換不斷擴大的需要,但實際上它是壹種內在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即當金銀的市場價值高於官方價格時,金銀中的“貴”金屬最終會退出流通,使雙本位制無法實現。這種現象被稱為格雷欣定律。“劣幣驅逐良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銀的回歸與貨幣作為普遍等價物的排他性和排他性之間的矛盾。
(四)紙幣本位制
1,紙幣本位制也叫信用本位制,因為從國家法律來說,紙幣已經不需要準備發行了。
2.紙幣體系的主要特征是,實現貨幣流通職能的是紙幣和銀行存款。
3.紙幣為政府通過調節貨幣數量來影響經濟活動創造了條件。
4.自從紙幣制度實施以來,壹直存在不同的爭論。
主張恢復金本位的人認為,只有讓貨幣可以兌換成黃金,才能在物質基礎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為,促使政府謹慎行事。贊同紙幣本位的人認為,在當今的經濟社會中,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對經濟有著廣泛的影響,政府通過改變貨幣供應量來實現預定的經濟目標,成為經濟政策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