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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證據?證據的類型有哪些?

證據是證明事實的材料,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如果要起訴壹個人,首先要有證據。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壹下證據的意義,僅供大家參考!

證據的詳細解釋依據新《刑事訴訟法》(2012年3月4日頒布,2013年10月0日生效)第五章證據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實驗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在司法審判中,決定案件的事實。也稱為證據事實。證據事實的形式,如證人證言、物證等。,也叫證據,也叫證據來源和證明手段。訴訟證據與科學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證據的區別在於,前者納入國家訴訟活動的範圍,受國家訴訟法規範的調整和制約。

在訴訟中,證據是定案的依據。只有正確認定案件,才能正確適用法律,正確處理案件。因此,證據問題壹直是訴訟中的關鍵問題。證據制度的研究已經形成了壹門學科,稱為證據科學或證據法學。

證據的種類《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壹條規定,證據可以分為七類,即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延伸到涉稅工作,稅務案件證據可以分為:稅務檢查文書、詢問筆錄,以及調查過程中取得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根據稅務案件證據的性質,可以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和派生證據、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

這是指法律規定的證據來源形式的分類。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證據有八種:物證;書面證據;證人證詞;受害者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調查、檢查和鑒定調查實驗記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將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數據、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基本相同。

英美法系國家將證據分為證人證言、書面文件和物證。大陸法系國家認為當事人可能不是證人,鑒定人不同於證人,所以證據分為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人意見、書面文件、物證。

2065438+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2月4日發布的壹份司法解釋顯示,網絡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電子媒介中形成或者存儲的信息,在民事案件中可以作為證據。

證據描述1。書證和物證都是以物品或文字形式存在的物證。物證是在犯罪中使用的或者與犯罪有關的,能夠證明犯罪和犯罪的有關情況,如作案工具、贓款、血跡、指紋、腳印等。書證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件或其他書面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之間的通信往來;文件、書籍等。被腐敗的罪犯改變了。物證的特點是沒有任何主觀性,只是以其客觀存在證明案件事實。物證必須妥善保管,才能保持其原始形態。無法保持原狀或者物證可能滅失的,行政機關必須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證人證言是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根據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向司法機關或者有關人員所作的陳述。《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刑事訴訟法規定了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向司法機關作證的義務,即任何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證人不能隨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調查行政處罰案件時,被調查人應當如實回答詢問?。這是因為行政機關在處理行政處罰案件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因此,行政機關進行調查時,被調查人必須如實陳述自己所知道的情況,不得作偽證。

3、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向執法人員講述案件的真實情況並承認。《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因此,行政機關必須認真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並制作詢問筆錄;同時,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審查,只有成立,才能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

?受害者陳述?,是被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向司法機關或者有關人員所作的關於被害人情況和案件其他有關情況的陳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機關就自己的犯罪行為所作的供述,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認自己的犯罪行為或者承認自己的罪行,但認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辯解。

4.視聽資料是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錄音、錄像和計算機存儲的資料,是固定保存的證據。更可靠,更接近真實情況。但視聽資料必須經過審查,才能被認定為證據。

5.專家意見是指專家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和判斷。這是壹個獨立的證據。如法醫鑒定、指紋鑒定、筆跡鑒定、化學鑒定、精神病鑒定等。

6.現場筆錄是書證的壹種,是指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當場實施行政處罰的現場情況的記錄。交通警察對違反交通管理的駕駛員處以罰款的,以交通警察開具的罰款單據為準。再比如,工商管理人員在處罰這個反對工商管理的個體商販時,當場記錄違法事實,沒收商販違法商品的數量和質量。現場筆錄應當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名。現場筆錄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在行政訴訟法中規定為獨立證據防止其出現在訴訟中?凡事皆有因,卻沒有證據?形勢。

7.調查、檢驗、鑒定實驗筆錄是指行政機關執法人員或者專門人員為了解案件事實,對發生事實的現場或者物品進行勘驗、檢查的行為。查處非法出版物的,執法人員應當對出版物的印刷場所進行勘驗、檢查,對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進行勘驗、檢查。勘驗時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是客觀事實的反映,能夠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是獨立的證據。

8.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技術形成的文字、數字等,如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視聽資料是以模擬信號的形式存儲在介質上的數據,如錄像、錄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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