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案的適用範圍
該計劃還明確了適用範圍:
(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按照本方案要求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1.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2.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劃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和開發區發生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3 .其他影響生態環境的嚴重後果。各地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環境汙染、生態破壞和社會影響,明確具體情況。
(2)本方案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主張人身傷害、個人和集體財產損失的,適用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
2.涉及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適用《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和有關規定。
二、為什麽要賠償生態環境損害?
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承擔賠償責任,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將有助於解決“企業汙染、百姓受苦、政府買單”的困境,保護和改善人民的生產生活環境。
三、如何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壹)準確的案件調查是啟動索賠工作的前提,必須確定賠償權利人。
(二)是確定調查內容,由補償權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門針對被損害的生態環境開展個案調查,確定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包括損害發生的時間、發生的原因、對生態環境造成了什麽損害等等。最後形成調查報告和結論並據此確定賠償義務人,即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案件調查後,我們有了明確的索賠對象,為下壹步的協商或訴訟以及生態修復的啟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3)啟動索賠程序是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的保障。案件調查結束後,根據調查情況另行處理。壹是賠償義務人同意賠償權利人的協商建議並編制初步修復方案,賠償權利人直接啟動協商程序;賠償義務人主動就賠償相關事項進行協商的,可以先啟動協商程序;賠償權利人和賠償義務人對生態環境的事實、調查結論和損害認定沒有爭議的,可以簡化協商程序;如有爭議,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協商。二是協商成功達成補償協議的,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第三,賠償義務人拒絕協商或者協商三次未果的,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是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案適用範圍相關知識的詳細介紹。保護環境是每個人的責任。面對嚴重的環境汙染,將依法處置。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在找法網平臺聯系我們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法律客觀性: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和意義。生態環境受損誰有賠償義務?誰有權要求賠償?方案規定,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做到全額賠償。在對權利人的補償方面,2015發布的《試行辦法》規定,權利人為省級政府。此次發布的方案將補償的權利人從省級政府擴大到市級政府。該負責人解釋說,實踐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主要發生在市級層面,市、地市級政府在配備法律執法人員、建立健全環境損害鑒定機構、辦理案件專業化等方面具備壹定基礎,能夠在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中發揮積極作用。為了提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效率,有必要擴大賠償權利人的範圍。方案規定,省、市、地級政府可以指定相關部門或者機構負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具體工作。比如貴州省政府可以委托貴州省環保廳索賠。同時,方案規定,跨省生態環境損害由生態環境損害地區相關省級政府協商補償。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以試點方案為基礎。此次出臺的方案明確界定了“先協商”,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商是訴訟的前置條件。賠償權利人和賠償義務人協商達成賠償協議。協商達成的補償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司法確認,賠償義務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將賦予補償協議強制執行效力,促進補償協議的落地。方案還明確,協商不成的,賠償權利人應當及時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該負責人表示,下壹步,環保部將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制定實施方案,以案例實踐為抓手,紮實推進工作。在加強技術支撐方面,環保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體系建設,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規範化管理。同時,環保部將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等有關部門,推動解決試點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規劃》提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即通過在全國範圍內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壹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範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和損害賠償解決途徑,形成相應的鑒定評估管理和技術體系、經費保障和運行機制, 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補償制度逐步建立,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 《方案》提出總體目標,從2018 1 10月1起,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到2020年,力爭在全國初步建成責任明確、渠道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補償充足、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補償體系。《方案》提到,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實行貨幣補償替代修復。賠償義務人因同壹生態環境損害需要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其依法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方案》還提到,生態環境損害發生後,補償權利人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編制等工作,並主動與補償義務人協商。協商不成的,賠償權利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