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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沿海經濟發展的通知

關於促進沿海地區產業轉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鄭績[2010]第12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於加快沿海經濟發展促進產業向沿海轉移的實施意見》已經2006年10月20日5438+00省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加快沿海經濟發展促進產業向沿海地區轉移的建議

根據中央領導指示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發揮我省沿海地區優勢,加快產業向沿海轉移,促進沿海經濟帶加快崛起,實現沿海與腹地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壹、區域範圍和產業定位

(1)區域範圍。秦、唐、滄487公裏海岸線實行11縣(市、區)、8區、1路、1帶的發展思路。

11縣(市、區):即山海關區、海港區、北戴河區、阜寧縣、昌黎縣、樂亭縣、灤南縣、唐海縣、豐南區、黃驊市、海興縣。

8區:秦皇島北戴河新區、唐山曹妃甸新區、樂亭新區、豐南沿海工業區、滄州鹿邑新區、渤海新區,以及分別在滄州沿海、唐山曹妃甸設立的冀中南部、冀東北產業集聚區。

1路:沿海公路沿線。全長303公裏(不含天津段約60公裏),途經秦、唐、滄三市,11縣(市、區),形成沿海公路沿線經濟帶。

1帶:即沿海經濟帶。發揮區域優勢,努力打造沿海產業帶、城市帶、人口帶、濱海旅遊帶。

(2)產業導向。結合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條件,積極推動產業向沿海轉移,重點發展港口物流、精品鋼鐵、石油化工、裝備制造、能源、旅遊等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1.11沿海縣(市、區)的產業定位。

山海關區:造船及配套、鐵路設備、風電設備、核電設備、港口物流、休閑旅遊等產業。

港區:旅遊、港口物流、裝備制造、生物制藥、電子信息、玻璃及深加工、糧油食品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

北戴河區:高端旅遊、休閑度假、觀光旅遊、會展商務、總部經濟、文化創意、高科技等產業。

阜寧縣:裝備制造、金屬壓延、建材、服務外包、現代物流、休閑旅遊、農副產品深加工等產業。

昌黎縣:葡萄酒、商貿流通、海洋經濟、特色種植、機械加工、畜禽養殖等產業。

樂亭縣:精品鋼鐵、裝備制造、煤化工、新能源、現代物流、濱海旅遊等產業。

灤南縣:農副產品及海產品加工、制鹽、化工、食品、電子等行業。

唐海縣:環保設備、裝備制造、新材料、港口物流、休閑旅遊等產業。

豐南區:鋼鐵深加工、裝備制造、精細陶瓷、現代物流等產業。

黃驊市:石化、裝備制造、電力能源、港口物流、海水養殖、海產品加工業。

海興縣:鹽化工、港口物流、裝備制造、新能源、輕工食品等產業。

2.8臨港集聚區的產業定位。

北戴河新區:高端旅遊、科技開發、商務會展、娛樂休閑、文化創意、總部經濟、高科技等產業。

樂亭新區:精品鋼鐵、煤化工、裝備制造、港口物流、濱海生態旅遊等產業。

曹妃甸新區:港口物流、精品鋼鐵、石油化工、鹽化工、新型重型裝備、新型建材、電能等產業。

豐南沿海工業區:鋼鐵深加工、裝備制造、新材料、新型建材、現代服務業等。

鹿邑新區:高新技術、信息服務外包、高端服務業等。

渤海新區:港口物流、石油化工、鹽化工、精細化工、鋼鐵新材料、裝備制造、電力能源、濕地旅遊等產業。

冀東北工業區、冀中南工業區:主要承接我省9個內陸城市和晉蒙魯豫腹地的產業轉移。

二、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1)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方式、調結構為重點,堅持規劃引導、政策引導、發揮優勢、開放帶動,不斷提高對資金、項目、技術、人才的吸納和承載能力,引導產業項目加快集聚,努力把我省沿海地區建設成為臨港產業強、現代物流發達、旅遊產業繁榮、內外貿繁榮、生態環境良好的東北亞產業集聚新高地。

(2)主要目標。到2015年,沿海地區生產總值比2010年翻兩番,從2010年的2184億元增加到8736億元,年均增長3.2?9%;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從2010的908?6543.8億元增加到3630億元,年均增長32%;財政總收入從2010年的270億元增加到108億元,年均增長超過31%;城鎮人口由2065,438+00年的1.59萬人增加到630萬人,城鎮化率由2065,438+00年的30%提高到56%,年均增長5?2個百分點。

到2020年,在2015的基礎上翻壹番,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75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7200億元,財政總收入達到215億元,城鎮人口達到12萬人,城鎮化率達到65%。

第三,支持政策

(壹)給予建設用地支持。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向沿海轉移的重大產業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對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數額給予支持;在國家下達的我省“十二五”期間土地利用規劃中,未利用地指標的50%安排給秦、唐、滄市;除列入國家和省重點項目的單個建設項目外,復墾計劃指標原則上全部用於重點區域。到2020年,安排唐山、秦皇島、滄州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用地59?25萬公頃(8.88?8萬畝)和6?24萬公頃(93?6萬畝),分別占全省的31%和27%。

(二)實施財稅激勵政策。鼓勵市縣在沿海地區開發建設“飛地”,對轉移到沿海地區的工業企業實現稅收全額共享。落實企業R&D投資稅前扣除政策。除國家規定的收費外,沿海地區的建設項目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

(3)降低工商註冊門檻。在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允許的條件下,堅持“不準入”原則,允許企業經營範圍根據國民經濟行業申請核定,減免登記、許可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留成部分;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允許企業註冊資本部分到位,剩余資金可分期轉入賬戶。

(四)下放行政審批權限。除國家必須報省、市級審批的事項和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外,其他事項全部下放至沿海縣(區)或工業新區、工業園區管委會。簡化環境影響評價程序和內容,除對環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外,由地方環保部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四、推廣措施

(1)建立晉升機制。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務副省長為組長、省直有關部門和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秦、唐、滄三市分別成立了壹線指揮部,形成了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推進機制。

(2)加強規劃引導。結合國家產業政策,高質量編制沿海地區總體規劃、沿海地區產業發展規劃等配套規劃。沿海地區重點開發項目在“十二五”規劃中優先列入全省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在全省重點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

(3)完善支持系統。加快發展科技、教育、文化、衛生、旅遊、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優化資源配置,增強對公眾的服務能力;建立健全通信、交通、信息、社會保障、金融、生活服務、港口物流配送等支撐體系,不斷提高專業配套服務能力,增強沿海地區對產業發展的吸納和承載能力。

(4)完善口岸功能。加強口岸設施和功能建設,推動海關、邊檢、海事、檢驗檢疫等檢驗機構實施便捷通關服務,支持保稅區、保稅港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大力發展港口物流。到2015年,港口生產性泊位數將由2010年的116個增加到167個,港口吞吐量由4?9億噸增加到8億噸,港口吞吐量從2010的6億噸增加到654380億噸。到2020年,港口生產性泊位達到200個,港口吞吐能力達到11.2億噸,港口吞吐量達到1.2億噸。

(5)優化發展環境。進壹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在人才引進、資金支持、融資擔保等方面建立配套服務機制。,為促進沿海地區產業集聚提供保障。

附:1?渤海新區冀中南產業集群發展建設方案

2?曹妃甸新區冀東北產業集群發展建設方案

附1

渤海新區冀中南產業集群發展建設方案

為充分發揮渤海新區的綜合比較優勢,為石家莊、衡水、邯鄲、邢臺、保定、廊坊及腹地產業向沿海轉移提供平臺和載體,促進河北中南部經濟發展,制定本規劃。

壹、選址原因

(壹)區位交通優勢。東區距黃驊港20公裏,距天津濱海新區100公裏。西區背靠黃驊新城,毗鄰沿海高速、石黃高速、金山高速、307國道、黃碩鐵路和在建的黃菡鐵路。

(2)基礎設施優勢。庫容6000萬立方米的陽城水庫和日處理能力5萬噸的海水淡化廠投產,日處理能力20萬噸的海水淡化即將開工;5萬噸汙水處理廠已投產,65438+萬噸仍在建設中。

(3)產業基礎優勢。聚集區已形成500萬噸煉油、23萬噸聚氯乙烯、8萬噸TDI、冶金及裝備制造能力。

(4)土地資源優勢。東區60平方公裏大部分是建設用地,西區40平方公裏有32?7平方公裏。

第二,發展理念

(1)功能定位:冀中南及黃碩鐵路沿線地區產業轉移的重要載體,開發開放的“橋頭堡”,區域經濟合作發展和大規模產業集聚的平臺,冀中南板塊快速崛起的新引擎。

(2)發展重點:石油化工、煤化、鹽化、精細化工、重型裝備制造、非金屬制品及精密模具、電子信息、輕工、食品等。

(3)空間布局:集聚區面積100平方公裏,分為兩個區域,東部為石化和重型裝備制造產業區,西部為電子信息、五金制品、輕工、食品等先進裝備制造業和都市型產業。

(4)發展目標:2011完善幹線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基礎設施,滿足產業集聚條件;2012,基礎設施基本建成,產業項目聚集;2013年,引進建設投資5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20多個,集聚區初具規模;2015年,集聚區整體開發建設基本完成,投資2000億元,力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000億元,利稅600億元,實現港口、港貨、港城協同發展。

第三,支持政策

(1)土地政策。集聚區單獨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省級留成部分全額返還渤海新區,並根據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數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2)財政政策。對從省內腹地轉移到地方的工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省市留成部分5年內全額支持集聚區。除國家規定的相關收費外,對入區項目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河北省中南部6市政府牽頭的搬遷項目,按搬遷企業前3年平均繳納的稅收返還搬遷地,超基數部分與渤海新區按6: 4的比例分享。2011至2015年,省政府每年安排5000萬元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滄州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萬元對入區企業進行貸款貼息和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3)環評政策。集聚區發展規劃環評完成後,簡化入區項目環評內容,重點加強施工期現場監管和“三同時”驗收。區內建設項目,除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外,其他行業的項目由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審批。

(4)投融資政策。鼓勵集聚區建立投融資平臺,開展土地前期開發,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安排渤海新區專項資金向集聚區投融資公司註資。鼓勵集聚區開發建設後形成的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和歷年投資形成的實物資產通過轉讓、授權等方式註入投融資公司。鼓勵在集聚區設立創新創業投融資機構,支持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企業發展。

第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省政府領導為組長,省直有關部門、滄州市政府、渤海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誌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解決開發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成立渤海新區冀中南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2)加強規劃引導。加快編制集聚區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制定項目準入標準,確保集聚區高水平建設。集聚區重大項目列入省“十二五”規劃。

(3)創新招商方式。探索行業招商、中介招商、園區招商、品牌招商、特色資源招商等招商新模式,優先引進戰略企業家和重點行業龍頭項目。鼓勵實施產業鏈投資、產業集群投資,重點引進產業集群核心企業和產業鏈骨幹企業。

(4)加大建設力度。以黃驊港綜合港區啟動工程為龍頭,加快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以“九通壹平”為目標,加強“三路”(配套鐵路、公路、公共走廊)、“三氣(蒸汽)”(配套天然氣、工業蒸汽、工業供氣)、“兩水壹電”(配套供水管網、汙水管網、電力設施)建設,進壹步優化投資硬環境。

在省政府的領導下,滄州市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附件2

曹妃甸新區冀東北產業集群發展建設方案

為充分發揮曹妃甸新區的綜合比較優勢,為唐山、秦皇島、承德、張家口等城市提供面向港口的“窗口”和橋頭堡,加快產業向沿海轉移,促進冀東北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壹、選址原因

(壹)區位優勢明顯。曹妃甸冀東北產業集聚區南距曹妃甸港區20公裏,北距唐山市區45公裏,西距天津濱海新區(天津港)80公裏,東距秦皇島港150公裏,可廣泛承接京津冀東北地區產業轉移。

(2)交通網絡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唐山機場、唐山至曹州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前曹、灤曹高等級公路、前曹鐵路、在建張湯鐵路、規劃中的京津唐城際鐵路為主體的港口、鐵路、公路、航空、管道等立體化現代綜合交通體系。

(3)土地開發潛力大。集聚區規劃範圍內,建設用地占16%,未利用地占51%,壹般農田和養殖水域占33%。同時,該地區人口較少,地表附著物基本為農作物,開發成本較低。

(四)周邊產業基礎良好。聚集區毗鄰曹妃甸國際生態城、唐海縣、曹妃甸工業區、曹妃甸生態工業園、唐山、中國、日本。截至2009年底,集聚區規劃範圍內已有73家企業入駐園區,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0?8億元,具有良好的產業基礎。

第二,發展理念

(1)功能定位:唐、秦、成、張等地開發開放的“橋頭堡”,新型工業化示範的“窗口”,區域合作發展的重要載體。

(二)產業方向:曹妃甸工業區和國際生態城的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現代物流及配套產業。

(3)空間布局:集聚區規劃面積110平方公裏,臨港產業園區由唐、秦、成、張四市開發建設。南部為唐山臨港工業園,規劃面積60平方公裏。北部為秦皇島臨港工業園,規劃面積20平方公裏;中部是承德臨港工業園,規劃面積20平方公裏;東部為張家口臨港工業園,規劃面積10平方公裏。每個園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分為5至10平方公裏起步區。

(4)發展目標:到2011,起步區道路、水、電、暖、氣、通訊初步完善,基本具備產業集聚條件。從2011開始,力爭每年引進40個以上總投資超億元的重點項目;2011至2015,集聚區累計投資達到2000億元,2015,集聚區主營業務收入達到4000億元,利稅達到600億元。

第三,支持政策

(1)土地政策。在區內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生產力布局的重大項目,優先提供用地指標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並按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額度給予支持;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省級留成部分全額返還集聚區。

(2)財稅政策。以2010年為基數,企業省級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的超額部分,將在五年內全額支持集聚區。對入區項目,除國家規定的相關收費外,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2011年度,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1億元用於支持集聚區啟動建設,唐、秦、成、張四市分別安排3000萬元用於集聚區啟動建設;2012-2015年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5000萬元,唐、秦、成、張四市每年安排100萬元,用於項目建設貼息貸款和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補助。

(三)實行外商投資稅收共享。自園區建成投產之日起,省級以下企業5年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留成部分返還工業園區;從第六年開始,以前五年繳納稅收的年平均值為基數,增長部分由秦、成、張臨港工業園與唐山地方財政按6: 4的比例分成;中央、省、唐山市的稅收返還收入全額納入唐、秦、成、張臨港工業區地方財政收入分享基數;秦、成、張三市原有企業整體遷入各自臨港工業園區的,以搬遷企業前三年平均繳納的稅收為基數,多出來的基數按6: 4的比例分享給秦、成、張三市臨港工業園區和唐山地方財政。

(4)環評政策。集聚區發展規劃環評完成後,簡化入區項目環評內容,重點加強施工期現場監管和“三同時”驗收;區內建設項目,除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外,其他行業項目由當地環保部門審批。

(5)投融資政策。鼓勵集聚區建立投融資平臺,進行土地前期開發,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鼓勵集聚區開發建設後形成的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和歷年投資形成的實物資產通過轉讓、授權等方式註入投融資公司。鼓勵在集聚區設立創新創業投融資機構,支持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企業發展。

第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冀東北曹妃甸產業集聚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由省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省發改委等省直有關部門以及唐、秦、成、張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改委。唐、秦、成、張市政府具體組織推進集聚區開發建設,參照省級開發區(園區)組織管理模式,共同組建集聚區管委會。唐、秦、成、的臨港工業園區成立了各自的管理委員會。

(2)盡快完善規劃。唐山市政府將會同秦、成、張三市政府,盡快制定集聚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制定入區項目準入標準,確保集聚區高水平建設。

(3)完善基礎設施。以起步區為重點,加快道路、水、電、暖、氣、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區外基礎設施對接和配套,盡快實現“九通壹平”。

在省政府的領導下,唐山市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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