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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婚姻法對婚外情第三者責任的規定

婚外戀是道德責任,法律不會幹涉。

忠誠是每對夫婦進入婚姻時共同的基本誓言。應該是夫妻必須堅持的義務嗎?

當壹方開始公開或秘密地將性關系偷運到家庭之外時,法律是否應該介入?壹個家庭因為這個而破裂,不忠的壹方應該付出代價嗎?

正在修訂的《婚姻家庭法》對這些問題的最終回答,幾乎會影響到每個人的生活。它們已經並繼續引起激烈的辯論。

在剛剛結束的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會1999年會暨婚姻法修改研討會上,婚姻法專家提交的婚姻家庭法法律專家建議書(以下簡稱專家建議書)明確堅持了爭取家庭穩定、防止輕率離婚、要求夫妻雙方相互忠實的態度。專家認為,讓人們慎重對待婚姻,應該是現階段我國立法義不容辭的責任。雖然,去年壹些相關條款引起了壹些媒體的激烈反應和強烈批評;雖然,他們被壹些人認為是保守的。

截至目前,仍面臨激烈反對但仍留在專家建議稿中的條款主要有:

“夫妻有忠實和互相幫助的義務。雙方要互相愛護,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分擔家務。”“因夫妻壹方的重大過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無過錯方賠償損害;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等壹下。

面對與會的130位法學專家學者,專家提案的幾位作者闡述了他們堅持立法應規定夫妻對彼此負有忠實義務以及違反忠實義務的法律責任的理由。

中國人民大學中年教授龍壹飛,用詞優雅精準。他在解釋關於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義務的條款時說,這壹條規定了夫妻之間專壹發生性關系的權利。由於夫妻性權利受損,極易造成婚姻的解除。法律應該明確夫妻有相互忠實的義務,這樣人們才能慎重對待婚姻。他特別解釋說,忠誠不同於忠誠。忠誠需要夫妻行為的規範,而忠誠包括心理活動。他還問與會的同事,這壹條是否可以表述為:夫妻有排除幹涉配偶權的平等權利;丈夫和妻子應該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愛護。

關於與忠誠法緊密聯系的法律,無過錯方有權向有罪方要求賠償。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夏銀蘭表示,離婚後的損害賠償是壹種權利救濟制度,對維護家庭會起到很好的作用。它要求有過錯的人承擔侵害對方權利的責任。

我國實行無過錯離婚,但並不是說有過錯的人可以不承擔責任。這也是很多國家的做法。法律要求有婚外性關系等過錯的壹方在離婚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旨在通過立法的手段端正人們的婚姻態度,讓人們更加珍惜婚姻。如果法律明確強調夫妻雙方有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既然是義務,雙方就必須遵守。如果違反了,就是違法。違法壹方應對其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因此離婚時需要對無過錯方進行相應的賠償。

是否應該確立配偶權,爭論激烈,多數參與者支持。他們的理由是:1。當前,婚姻家庭領域的不道德行為愈演愈烈。2.有些道德問題可以也應該通過法律來解決。3.婚外性關系問題不僅關系到道德問題,也違反了法律,損害了家庭。4.從國外立法經驗來看,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立法。5.存在違法侵權行為並造成後果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雖然會上有幾個反對者,但他們的態度是堅定的。他們反對的理由如下:1。這種確立配偶權的做法是非常規的表現,是落後的法律。2.夫妻之間是否忠誠是壹個道德問題,不應該受法律約束。3、會導致強奸。4.如果離婚時過錯方給無過錯方賠償,則涉嫌商業化。5、夫妻之間是否存在過錯難以認定。

在本次會議的小組討論中,相關部分成為爭論的主要焦點。四個小組中,這個小組所在的最大會議室壹度座無虛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也選擇了這個小組聽取討論。

反對者的言辭非常激烈。他們說:“法律不是用來宣揚某種道德觀念的,而是保護公民權利和確保社會穩定的工具。並非所有法學家或立法者認為“不道德”的行為都應該或能夠被法律定義為“非法”。法律道德主義和懲罰婚外情的法律,無論起草動機如何,都必然是殘酷和虛偽的。”但他們還是少數。

大多數法律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很難接受這種觀點。他們認為,婚外性關系無疑違反了壹夫壹妻制這壹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其中壹些行為嚴重到影響和破壞他人的婚姻、家庭和社會安寧。這不是個人的事情,社會和政府有必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制止。

會上,有人半開玩笑地說,新《婚姻家庭法》的相關規定將決定是“讓合法配偶驕傲,讓外遇者沮喪”,還是“讓第三者驕傲”。

回歸家庭不僅是現實需要,也是國際趨勢。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彭佩雲出席了在江西吉安舉行的婚姻法學會年會,將壹個學會的會議規格提高到了壹個幾乎獨壹無二的高度。她指出,重婚、納妾、非法同居和婚外情的數量有所增加,對家庭穩定和社會穩定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離異女性的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離異家庭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趨勢,導致女性犯罪上升。她強調,修改婚姻法要聽取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婦女的意見。修改後的婚姻法應成為壹部具有中國特色和時代精神的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新法律,以保障和促進男女平等、文明、和諧的家庭的建立,這有利於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進步。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很多國家都經歷了過度提倡性解放和離婚自由的彎路,開始意識到建立正當婚姻和穩定家庭對於社會的重要性。“親情回報”和“忠誠導向的愛情”等觀念在世界範圍內逐漸占據上風。支持婚姻穩定已經成為世界潮流。1998年5月,中國法學會代表團出席了在美國舉行的國際家事和調解法院協會第35屆年會。在這次國際會議上,各國代表幾乎持壹面倒的觀點,認為“高離婚率造成了許多嚴重後果,各國家庭法改革普遍考慮到支持婚姻穩定的需要,這是壹個積極的現象”。從會上的報告可以看出,美國壹些州的法院和婚姻登記處已經開始更嚴格地調查婚姻關系是否真的“不可逆轉”,或者矛盾是否真的“不可調和”。

愛情中回歸家庭和忠誠的理念已經寫入《歐洲人權憲章》。在號稱世界上最浪漫的國家法國,今年的壹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87%的人對這壹觀念持肯定態度。據《歐洲時報》3月28日1999報道,絕大多數夫妻同意保留“夫妻壹方與他人通奸,可以作為判決離婚或者賠償的理由”這壹法律規定。

今年,中國法學會向中央政法委提交了題為《當前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的報告。報告指出,由於法律不完善,近年來重婚、納妾、婚外情等醜惡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呈蔓延趨勢。

據1990至1991,廣東省婦聯* *收到婦女重婚、同居、婚外情投訴5823件,1992至1996件20246件。不僅有的人有二奶,有的人還有二奶、情婦甚至更多。涉及的面很廣。除了常見於私企老板、外企經理、個體戶等“大款”中,也不乏國家幹部。

中國法學會人員認為,這些現象造成了嚴重後果:壹是危害家庭,導致家庭破裂。根據上海的調查,婚外戀導致的離婚已占離婚案件的40%-50%。受害者(大部分是女性)要求嚴懲婚外情。據介紹,婚姻法學會平均每天都能收到來自世界各地的來信,其中近95%的來信都在要求嚴懲此類行為;第二,沖擊現行法律,損害法律的威嚴。婚外戀破壞“壹夫壹妻制”法制,婚外生育孩子沖擊計劃生育國策;第三,導致幹部腐敗,導致社會上的非法經營和刑事犯罪。貪汙賄賂大案要案的罪犯大多有情婦或情人;第四,導致家庭暴力和社會惡性案件。由此引發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件呈上升趨勢。

當壹對夫婦離婚時,最痛苦的往往不是他們自己,而是他們的孩子。根據法學會的報告,根據廣州市有關部門的統計,76.93%的離異家庭子女學習情況屬於中下水平。由於離婚時孩子通常判給女方,而且很多男方經常拖欠撫養費,所以大部分離婚婦女和低收入的孩子生活困難很大,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由於缺乏健康的家庭教育和生活環境,許多離異家庭的孩子容易犯罪。

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丁璐認為,“重視和保護婦女兒童平等權利和特殊利益的原則和精神,符合我國憲法精神的要求,也是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要求和兒童優先的原則。”關註這部法律關於婦女兒童切身利益的規定,真實反映廣大婦女的聲音,是婦聯作為婦女團體代表義不容辭的責任。"

《婚姻家庭法》的修改和爭論涉及到婚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關於忠誠與不忠的爭論雖然激烈,但只是本次研討會的壹部分。關於如何修改婚姻家庭法的研究,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細致的討論也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離婚壹方生活水平明顯下降是否應該得到補償?鑒於人們經濟收入的巨大差異,專家起草了相應的條款——“離婚時,壹方確有生活困難,或者因離婚生活水平明顯下降的,有權要求有經濟承受能力的另壹方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或者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龍壹飛教授解釋說,這是社會應該建立的救濟制度,現在保護壹些離婚的人是不公平的。比如配偶壹方放棄事業發展,全力支持另壹方事業,導致離婚期間收入低,生活水平低。他說,世界各國對配偶贍養都有相應的規定。

這壹觀點在討論中被支持者進壹步闡述:夫妻共同生活,本質上應該包含互相幫助的意思。目前,中國

在社會保障還遠未完善的時候,離婚也應該符合這個原則。否則他雖然為家庭和對方奉獻了壹生,但老了卻被掃地出門,生活沒有保障。這顯然違背了公平原則。

反對者認為,婚姻不是保險箱,不應該有“嫁漢娶漢,穿衣吃飯”的想法。況且這壹條的成立也沒有法律依據。也很難把握“生活水平下降”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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