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29個省份相繼修訂了地方計劃生育條例,明確了地方陪產假的期限:
天津和山東的休假時間是7天。
上海的假期長度是10天。
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廣東、海南、重慶、貴州、青海休假時間為15天。
湖南和四川的休假時間是20天。
內蒙古、廣西、寧夏休假時間為25天。
安徽休假時長10天,異地情侶15天。
陜西休假時長15天,異地情侶20天。
河南休假壹個月,雲南休假30天。
西藏和新疆沒有確切的規定。
陪護假期間,用人單位還要給員工發工資。附帶工資有兩種結算方式:
1.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將向有關部門申請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陪產假期間,工資壹般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高於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用人單位未給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
陪護假的好處如下:
1,有利於孕婦和嬰兒的健康。男性休“產假”是有好處的,有利於孕婦和嬰兒的健康。產假期間,女性身體虛弱,當然需要丈夫的照顧。
2.有利於新生兒的智力發育。新生兒雖然不會說話,視力也不發達,但感官靈敏,最容易接受父母的愛撫。
3、有利於和諧社會關系的建立,男女生理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所以社會分工不同,但也產生了社會地位的差異。男人生孩子顯然不現實,男人休產假也不難。願意在家照顧新生兒並實際在家為新生兒服務的父親比例超過母親。女人生孩子,男人照顧孩子,打破了古老的社會分工,讓男女平等成為現實。
4.有利於就業平等,女性就業難是不爭的事實。甚至壹度有女性回歸家庭的論調。女性之所以覺得找工作難,相當是因為很多用人單位認為,女性結婚後懷孕、休產假、哺乳孩子比用男性省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解除其勞動或聘用合同。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女職工可以增加壹至三個月的假期。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壹條
依法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天婚假。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可再享受產假三十天,男方可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產假與產假享受同等待遇,陪產假期間配偶工資按其正常出勤應得工資支付。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單位給予七天護理假,女方單位增加產假(產假)三十天;產假(產假)不能增加的,發壹個月基本工資或實得工資。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農村居民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