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首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銀行。
為了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保護投資。
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
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公開發行及其設立
本辦法適用於工業板塊上市。
第三條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發行人應當
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四條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條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勤勉盡責,誠實守信。
認真履行審慎核查和輔導義務,核查其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對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為證券發行出具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
按照業界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並
對其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建立適合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創業板市場。
投資者準入制度應充分提示投資者投資風險。
第八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將”)依法批準發行人的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申請,向發行人發行股票。
監督管理問題。
證券交易所應當依法制定業務規則,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
環境,確保創業板市場的正常運行。
第九條中國證監會根據發行人提供的申請文件,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批準並不表明其投資價值或權利
對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股票依法發行後,因
投資者需自行承擔因人行經營和收益變化而帶來的投資風險。
第二章發行條件
第十條申請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轉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元。
萬元,並繼續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凈利潤不低於500萬。
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且最近兩年營業收入有所增長。
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哪個低?
是計算的基礎。
(三)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不存在未代償情況。
損失。
(4)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第十壹條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繳足,發起人或股份
董出資的資產的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
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
第十二條發行人應主要從事壹種生產經營活躍的業務。
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
環保政策。
第十三條發行人最近兩年的主要業務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未發生重大人事變動,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第十四條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且不存在下列情況。
形狀:
(壹)發行人的業務模式、產品或服務品種結構已經或
將發生重大變化,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戒指;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
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
影響力;
(三)發行人正在使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和特許經營權。
重要資產或技術的收購或使用存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壹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與關聯方有關聯或存在關聯
具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具有重大依賴性;
(5)發行人最近壹年的凈利潤主要來源於合並財務報表範圍。
以外的投資收入;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情況。
第十五條發行人依法納稅,並享受各種稅收優惠。
相關法律法規。發行人的經營業績對稅收優惠沒有嚴重依賴。
賴。
第十六條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債務風險,不存在持續影響。
業務擔保、訴訟、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第十七條發行人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被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所持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
第十八條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人員、財務和機構獨立。
成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對市場、獨立運作的能力。和控制
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所以
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第十九條發行人應當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和審計人員。
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發行人會計工作基本準則和財務報表編制符號
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經註冊會計師。
審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二十壹條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能夠
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及其經營情況。
效率和有效性,並由註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結論的內部控制驗證報告。
告訴我。
第二十二條發行人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無資本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代為借款、償還債務。
服務、預付資金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發行人章程對對外擔保的審批有明確規定。
權限和審議程序,不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
其他企業違規擔保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知曉股份。
票發行上市的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知識。
經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五條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於職守。
紮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
列情況:
(壹)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仍在禁入期內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壹年內沒有受到行政處罰。
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或涉嫌違法違規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中國證監會已經立案調查,目前還沒有明確結論。
第二十六條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的情況
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無違法行為。
機關批準,擅自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有相關違法行為的。
雖然是三年前發生的,但現在還處於持續狀態。
第二十七條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明確
確切的用法。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相壹致。
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八條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以募集資金。
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董事會決定的專門賬戶。
第三章發行程序
第二十九條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發行股票。
募集資金使用的具體方案、可行性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作出決議,提交股東大會批準。
第三十條發行人股東大會應對本次股票發行做出決議。
討論和決議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股份的種類和數量;
(二)發行對象;
(3)價格範圍或定價方法;
(四)募集資金的用途;
(五)發行前累計利潤的分配方案;
(六)決議的有效性;
(七)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八)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第三十壹條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制作。
申請文件由保薦機構出具,並報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二條保薦機構保薦發行人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市,應對發行人的成長性進行盡職調查和審慎判斷,並發行專項
觀點。發行人是自主創新企業的,還應當在專項意見中說明發行情況。
人的自主創新能力。
第三十三條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五個工作日內。
決定是否接受它。
第三十四條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門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並由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核能。
第三十五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核。
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並簽發有關文件。
發行人應當自中國證監會核準之日起六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
六個月未發行的,核準文件無效,必須經中國證監會重新核準。
可以發行。
第三十六條發行申請核準後至股票發行結束前。
重大事項,發行人應當暫停或者暫緩發行,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會,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如有不符合發行條件的事項,中國
中國證監會撤回了批準決定。
第三十七條股票發行申請未獲批準的,發行人可以來自中國。
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決定6個月後,再次提出股票發行申請。
求妳了。
第四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條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報告。
制作和披露招股說明書。
第三十九條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創業板招股說明書的內容
和格式準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管指引有沒有明確規定,
任何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都應包括在內。
盧。
第四十條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的顯著位置聲明如下。
顯示:“本次股票發行後,擬在創業板上市,具有較高的
投資風險。創業板公司業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
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更大的市場風險。投資人要充分理解創業。
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及公司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做出投資決策。
設置。"
第四十壹條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募集說明書應當簽字蓋章,保證募集說明書內容真實、準確。
真實完整。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負責,
檢查準確性和完整性,並在核查意見上簽字蓋章。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對招股說明書進行確認。
意見,並簽字蓋章。
第四十二條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為最新壹期。
截止日期後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證行人可申請適當延期,但
最多不超過壹個月。財務報表應以年末、半年末或季度末為基礎。
結束是最後期限。
第四十三條募集說明書自中國證監會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自會議批準前最後壹次簽署招股說明書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
發行人應提前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招股說明書(申報稿)。
發行人可在公司網站上刊登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並披露內容。
應保持壹致,且不得早於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時間。
第四十五條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得包含
股票發行價格信息。
發行人應在預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顯著位置
聲明:“公司發行申請未獲中國證監會核準。這份招股說明書說
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具有發行股票的法律效力,僅供預披露。
使用。投資者應以官方公布的招股說明書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
根據。"
第四十六條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保證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內容真實、準確。
完成。
第四十七條發行人的股票應當在發行前經中國證監會指定。
招股說明書全文刊登在網站上,提示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
性公告,告訴投資人網上公布的地址和獲取文件的方式。
發行人應不早於此前在公司網站上披露招股說明書。
段中規定的出版時間。
第四十八條保薦人和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與發行有關的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應編制為招股說明書。
查閱文件,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上披露。
第四十九條發行人應當編制招股說明書及備查文件。
發行人、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等承銷機構。
住宅結構,供公眾查閱。
第五十條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人的發行申請通過中國證監會。
會議批準並依法刊登招股說明書前,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相關的文件
代理人不得以廣告或簡報的方式宣傳公開發行股票。
第五章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五十壹條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適合創業板特點的證券交易所。
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履行持續督導義務,對違反
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石。
第五十二條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適合創業板特點的市場。
場風險提示和投資者繼續教育制度,並督促發行人建立健全維護。
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和防止、糾正違法行為的內部控制機構
部門。
第五十三條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發行申請文件
如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發行人不符合發行規則。
以欺詐手段取得發行核準的,發行人以不正當手段幹擾中國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簽名和印章是偽造的或者
如有塗改,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各方將公開違反本辦法的規定。
開發銀行股份進行公示,中國證監會將采取終止審核並在三十六。
個月內向理發店申請股票發行監管措施,並按照《證券
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四條保薦機構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在出具保薦書存在重大遺漏的情況下,保薦人幹預中國證監會和
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作品的,保薦人或其相關簽字人簽字。
名稱、印章被偽造、塗改,或者未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按照《證
證券法和保薦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五條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的,制作或者發行。
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將予以采納。
三十六、十二個月內不接受相關機構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
月內不接受相關簽署人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的監管措施。
,並符合《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懲罰。
第五十六條發行人、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制作或者發行
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變更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絕答復中國。
證監會將對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審查,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而定。
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員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並在信中記錄。
信文件並發表;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警告。
第五十七條發行人披露盈利預測的,如果未達到已實現利潤。
至80%的盈利預測,除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及盈利
盈利預測審計報告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註冊會計師和中國證監會簽字。
在指定網站和報紙上公開說明和道歉;中國證監會可以合法
應向該代表發出警告。
如果實現的利潤未達到盈利預測的50%,不可抗力除外。
此外,中國證監會在36個月內不受理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申請。
求妳了。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2009年5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