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前水電建設項目分包管理存在的問題
1.1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突出。
雖然法律明確禁止違法分包和違法分包,但在目前的建築市場環境下,總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建築工程全部分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將其承包的建築工程全部肢解後,再以分包的名義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現象十分普遍[5]。在水電工程實際分包過程中,未經業主同意承包工程、超越資質、分包單位將承包工程再次分包等違法分包現象也十分突出[6]。
1.2項目的壹部分明顯是包管理的。
隨著我國水電行業的蓬勃發展,大型水電施工企業承擔的工程越來越多,但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不足,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不到位,於是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分包。而對技術和管理能力有壹定要求的工作,卻被分包給了沒有達到相關要求的分包商。壹些分包單位,由於自身原因,導致分包項目影響整體項目建設目標,最終總承包商受分包單位影響,導致履約能力弱,違約,甚至發生事故[7]。1.3分包商選擇不規範。在水電建設市場中,施工分包的市場化程度不高。壹方面,由於總承包商的項目部尚未享受到分包商的信息資源,各項目部長期合作的分包商只有少數。當項目需要資質和業績要求更高的分包商時,就會捉襟見肘,增加了各項目部選擇分包商的隨意性[8]。另壹方面,由於工期緊、業務重等外部因素,壹些總承包商對新引進的分包商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考察,對分包商信譽和業績的審核不認真、不規範。
2西尼爾水庫工程分包管理
希尼爾水庫工程位於新疆庫爾勒市高級鎮。它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塔裏木盆地灌溉與環境保護(二期)項目的子項目之壹,也是近期塔裏木河綜合治理項目中維護塔裏木河生態和向開空河流域下遊輸水的重要調蓄工程。水庫從孔雀河第壹引水樞紐取水,經庫塔河幹渠輸水,為註射式中型平原水庫。水庫工程包括:主壩、副壩、引水閘、引水渠、泄水閘、引水閘、泄水渠及附屬設施。大壩上遊護坡設計為混凝土面板(C30F300W8),厚度15 ~ 22cm;壩體為礫石均質壩,壩頂寬6m,上遊壩坡1∶2.5,下遊壩坡1∶2。壩體防滲采用傾斜復合膜(兩布壹膜)結構,其中膜厚0.75mm,無紡布規格200g/m2;壩基防滲,根據不同的地質水文條件,采用PE塑料薄膜、塑性混凝土防滲墻、水泥土防滲墻三種不同的防滲方式。大壩全長7.65km,最大壩高20m,壩基最大防滲深度15.5m,工程於2000年5月開工建設,2003年3月開始蓄水,2008年6月通過竣工驗收。以西尼爾水庫站建設項目分包管理為例,從8個方面構建了制度化管理的分包模式。
2.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為規範西尼爾水庫工程分包管理行為,保障分包各方的合法權益,西尼爾水庫管理處作為業主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西尼爾水庫工程建設管理實際, 研究制定了《西尼爾水庫工程分包管理辦法》、《關於西尼爾水庫工程分包管理若幹補充規定的通知》等規章制度,明確了分包範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相關責任、分包項目的申請、審批流程、分包單位的除名、相關責任方的責任追究、相關資料歸檔等要求。 為參與建設的各方優化分包商提供了切實可行、易於操作的制度措施。
2.2努力探索和實施“架子隊”分包管理模式。
“架子隊”分包管理模式[9],即分包隊伍的骨架由總承包方具有相應技能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生產骨幹搭建,分包作業隊伍由農民工組成,充實工程施工勞動力。該模式的核心是加強對作業人員的監管,確保作業過程的控制到位、無死角,實現總承包商施工現場管理層和作業層的有機結合,確保施工現場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的有效運行。
2.3引入承包商信用評估管理機制
為確保西尼爾水庫分包工作的順利有序開展,西尼爾水庫管理處專門引入承包商信用評價管理機制,通過量化評價對參與工程各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進行評價,通過定期評價及時、客觀、公平、公正地對各參建單位進行評價和綜合評分,並建立各參建單位信用評價管理臺賬,最終將各參建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納入招標評分體系。承包商信用評價管理機制的實施,不僅可以督促參與建設的各方提高管理能力,避免信用危機,還可以為業主選擇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承包商進行後續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2.4嚴格“準入”和“清退”制度。
設置必要的“準入”門檻,完善並嚴格執行相關的“準入”和“回報”制度,確保進場的分包隊伍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管理水平和經濟實力,是確保西尼爾水庫建設過程中各項目標順利實現的前提條件。因此,西尼爾水庫管理處對勞務分包隊伍和民工的使用進行了嚴格規範,明確了具體工程具體勞務分包隊伍的準入程序、相關資質、業績、人員配備和管理要求,嚴格執行“準入”制度。對現場管理混亂、工作不力、存在隱患、違規甚至發生事故的分包隊伍將堅決清退,同時進入業主單位“黑名單”,嚴禁分包隊伍承接西尼爾水庫工程後續工作。
2.5專家檢查組現場檢查
為全面掌握西尼爾水庫工程分包情況,業主每年組織外部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成立分包檢查組,對西尼爾水庫工程分包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西尼爾水庫管理處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到現場檢查分包情況,確保各參建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業主的相關管理規定。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現場檢查制度,有效提高了承包商和分包商的現場管理水平,提升了農民工的綜合素質,為西尼爾水庫的有序建設保駕護航。
2.6加強教育和培訓
每年派相關人員到其他水庫項目進行交流;邀請所有承包商和監理單位召開分包管理經驗交流會;通過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合同分包管理培訓班,業主單位提高了合同分包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同時,也督促承包商根據工程特點和技術難點,對分包隊伍和民工開展相應的崗前、過程中及相關專項作業教育培訓活動,通過積極開展各種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分包隊伍和民工的業務技能、安全意識和綜合實力。
2.7分包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為了紮實有效地做好分包管理工作,業主單位將農民工工資監管作為分包管理中的壹項重要內容。西尼爾水庫管理處與施工合同同時簽訂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合同。在財政支付過程中,實行扣留農民工工資制度,扣留金額為工程結算金額的2%。當年保證金在第二年3月和10年6月現場檢查後分別返還30%和60%,剩余10%以工程竣工驗收、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包單位無經濟糾紛為條件。通過這壹措施,加強了業主對分包商的管理,有效保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2.8分包管理審核制度
西尼爾水庫管理處每年引入第三方咨詢單位進行年度項目審計。業主重視咨詢單位在審計過程中對分包管理提出的意見;對前期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認真整改,並在後續工作中按照新的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審計制度的引入不僅可以提高業主單位的內部管理水平,還可以有效防範和降低今後工作中的分包管理風險,為西尼爾水庫工程建設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當前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中,水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已經成為壹項日常管理工作。西尼爾水庫管理處加強分包管理的措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有效保證了水庫工程各項建設目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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