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填。稅收的強制性,是指國家作為社會代表,憑借共同國家的政治權力,以法律形式確定納稅人與接受者之間的權力義務關系,與生產資料的占有沒有直接關系。壹方面,稅收的強制性不受各方面的限制,成為最常見的財政收入形式。另壹方面又具有法律不可侵犯的嚴重性,成為財政收入的形式。稅收的根本性質和稅收的強制性是稅收作為財政範疇的前提條件,也是國家滿足社會需要的必要保證。但是稅收的強制性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恩格斯曾指出:“稅收原則本質上是純粹* * *生產原則,因為所有國家的征稅權都來自於所謂的國家所有權。的確,或者說私有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沒有國家所有權,M家也沒有征稅權;或者國家有這個權利。這樣,私有制就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了。因為家庭所有制高於私人所有制。而國家成為了真正的主人。也就是說,征稅是以社會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不同的個人為前提,以這些人被否定了杜會財產的所有權為條件。因此,稅收的強制性是相對的。稅收的基本性質
(2)免費。稅收的無償性,是指國家作為杜會的官方代表,占有和支配壹部分剩余產品,而不向單壹的特定納稅人支付任何代價。稅收的自由性質是以強制為條件的。只有在向日葵基金會強勢的壹方,才能免稅。只有免費征收才能體現財政的職能作用。稅收的基本性質
稅收的強勢壹面是壹樣的。稅收的無償性也是相對的。對於特定的納稅人來說,他們繳稅後並沒有獲得任何報酬。從這個意義上說,稅收是不可償還的。但是,從整體財務活動來看,財務支出也是免費的。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稅收有其有償的壹面。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正如馬克思所說,稅收是“從壹個處於私人地位的生產者那裏扣除的壹切,它將直接或間接地用於這個處於社會成員地位的生產者的福利”,即“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收的基本性質
(3)固定性。稅收的固定性是指國家通過法律形式和稅制預先規定征稅對象、納稅人和征收標準。稅收的固定性還包括稅收連續性的含義。為了保證稅收收入的相對穩定,需要事先規定壹個固定的比例。稅收的固定性是針對稅法的不變性。只要稅法不變,征稅和納稅的規則就不變。因此,接受的固定性也是稅法固定性和連續性的體現。稅收的固定性有利於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維護納稅人的法人地位和合法權益。稅收的根本性質稅收的上述三個基本特征密切相關,相輔相成。稅收的強制性決定了稅收的無償性,稅收的強片面性和無償性也決定了稅收征收的固定性。三者是統壹的。稅收的基本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