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老師們:
大家好!
我叫xxx,畢業論文題目是《論獨立董事制度與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畢業論文是在xxx導師的悉心指導下完成的。在此,我要對我的導師,對所有不辭辛苦參與我論文答辯的老師們表示深深的感謝,對這三年來所有有機會聆聽我教誨的老師們表示由衷的敬意。接下來,我將向各位老師匯報本論文的理論和實踐意義以及主要內容,請各位老師批評指導。
首先,我想談談我為什麽選擇這個題目,以及這篇文章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本文寫於新《公司法》起草期間。《公司法》是否應該設置獨立董事制度,如何加強《公司法》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都是學術界熱議的話題。從獨立董事的責任、獨立董事制度的可行性、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協調等方面論述了獨立董事問題。從完善公司法對股東權利的保護、股東大會對小股東權利的行使和保護等方面論述了小股東權益的保護。但是,獨立董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本文主要運用歸納、比較和實證的方法,對獨立董事制度與有效保護中小股東權益之間的內在聯系進行壹些粗淺的探討,為獨立董事制度的法制化發出壹些呼聲,並對如何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以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提出壹些建議。
筆者認為,在新《公司法》中確立獨立董事制度,使之合法化,並加以完善,對保護中小股東權益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眾所周知,良好的法律制度也是壹種生產力,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在過去的壹兩百年裏,公司制度對世界經濟的快速增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公司制度是建立在人們的投資熱情之上的,所以股東尤其是小股東的權益是否得到充分保護,關系到人們的投資熱情,最終影響經濟繁榮。從中國的經驗來看,獨立董事制度是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有效手段。在我國的特點下,如何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如何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以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從而激發人們的投資熱情,對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碩士畢業答辯發言
在現代公司近幾十年的發展中,公司的股份變得日益公開化、社會化和分散化。由於其在公司結構中的弱勢地位,中小股東不僅要承擔管理層機會主義行為的代理成本,還可能受到控股股東的侵害。保護小股東免受大股東和內部人濫用支配地位,是各國公司立法普遍存在的問題。與發達國家現代公司制度的形成不同,中國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更多的是誘致性甚至強制性的制度變遷。政府在促進國有企業的產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表面上看,公司化改革轟轟烈烈,“產生”了壹大批所謂的現代公司。但實際上,這種政府主導的公司化改革不可避免地帶來了許多先天性缺陷,表現在國有股占主導地位、流通股比例過小且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上。在這種股權結構下,大股東利用其控制權選舉占董事會絕對多數的董事,實際控制董事會。董事會基本成為大股東的代理人,股東大會實際上成為大股東的會議或大股東控制下的董事會擴大會議,中小股東的權益更加脆弱。同時,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監事會的失效以及股東權利保護機制的缺失,對受損的中小股東權利沒有救濟。因此,用盡壹切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措施對我國來說更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
各國都在探索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方法,獨立董事制度可能是壹種有效的方法。獨立董事制度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美國許多投資基金的失敗。由於關聯交易和投資基金公司自我監管不足,導致公司和小股東權益受損,使小股東投資虧損。鑒於管理者、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為確保保護小股東權益,美國國會於1940年通過了《投資公司法》,要求投資公司董事會成員中至少40%為獨立董事,獨立董事開始正式作為壹種制度出現。在隨後幾年的發展中,獨立董事制度在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1年,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將獨立董事制度正式引入中國,旨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在過去的幾年中,獨立董事制度在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方面發揮了壹定的作用。然而,由於缺乏法律依據,理論界對獨立董事的作用認識不清,重視不夠,我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在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方面並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而是發揮了積極的智囊團和咨詢作用。如何從獨立董事制度是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基石的角度對其進行定位,並對完善該制度的措施給予應有的重視,從而推動該制度在立法界的法制化,增強該制度的法律效力,使其在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其次,我想說說這篇文章的結構和主要內容。
本文分為三個部分。第壹部分從獨立董事制度的起源(目的)、獨立董事本質特征“獨立性”的內涵以及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作用闡述了獨立董事制度是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基石,明確了獨立董事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不是直接的,而是通過其監督職能,監督內部董事和管理層發揮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作用。
第二部分從“壹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和具有中國特色的“內部人控制”的特點闡述了我國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更易受到侵害;從我國公司治理結構中關於監事會的具體規定的缺陷,闡明我國公司治理結構對受損的中小股東利益沒有救濟;因此,我國上市公司有必要引入獨立董事制度來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同時,這壹部分還描述了獨立董事在我國的發展,指出我國獨立董事在實踐中走在了該制度的前面。並闡述了我國現行的獨立董事制度在規範上市公司運作、民主化決策和加強上市公司監督方面發揮了壹定的作用,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中小股東的權益。但是,由於對獨立董事的作用認識不清、定位不準、缺乏法律依據、獨立董事制度的實施未能充分發揮企業和市場力量的作用、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關系有待理順、獨立董事的責任與報酬不相稱、獨立董事的獨立性、知情權和工作時間得不到保障等問題, 這使得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方面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更多的是發揮智庫和咨詢的積極作用。
第三部分是筆者對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建議。包括建立公平的提名機制、采用“累積投票制”、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增加獨立董事人數以加強對中小股東的背書等措施,從程序上規範獨立董事真正代表中小股東的權益;通過強化獨立董事的激勵機制,保障獨立董事的知情權,明確獨立董事的法律責任,從實體規制上明確獨立董事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整合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功能定位,改變國有股“壹股獨大”的格局,培育獨立董事人才市場,為獨立董事保護中小股東權益創造環境條件。
最後,我想說壹下這篇畢業論文的不足之處。
這篇文章的寫作過程,也是我越來越意識到自己知識淺薄的過程。雖然我盡可能的收集材料,比如畢業論文樣本,但是由於知識的匱乏,有很多偏頗淺薄的理解,有些觀點很幼稚;因為理論基礎薄弱,存在很多邏輯性差,用詞不盡如人意的問題;由於時間緊迫和粗心大意,搜索中也有壹些錯誤和遺漏。以上種種,請見諒。反正我會繼續努力。
環境保護是壹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任務艱巨。能否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是對各級各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執政能力的嚴峻考驗。以下是我給妳整理的,僅供參考。
第壹條同誌們:
環境保護工作非常重要,它不僅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而且影響整個經濟發展的水平。環保工作不是簡單的測氣測水測土,而是關系到民生和發展的重要工作。目前襄陽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