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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關於懲治貪汙罪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壹)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多次貪汙未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犯第壹款之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返還贓物,避免或者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有第壹款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壹款罪,有第三款規定的情形被判處緩刑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決定將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貪汙、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條貪汙、受賄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壹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條貪汙、受賄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汙數額在壹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壹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壹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展數據

案例:兩人因套取拆遷補償款61萬元被判貪汙罪。

近日,山西省臨汾鐵路運輸法院審結了壹起貪汙案。被告人李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郝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被告人李、郝系某物業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臨汾市政府參與了道路拓寬改造過程中物業公司財產及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兩被告在上級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起草、簽署虛假委托書的方式,與對方簽訂拆遷補償合同,套取拆遷補償款61000余元。其中給拆遷戶補償款5萬多元。

本案審理過程中,兩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均提出,支付給拆遷戶的補償費應從本案涉案款物中扣除,合議庭同意,支付給拆遷戶的補償費不得扣除。

根據201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以貪汙為目的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不影響貪汙罪的認定,但在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

本案中,涉案款物中用於公務支出的費用不應從貪汙總額中扣除,但在量刑過程中可對兩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

參考資料:

溫縣公安局網-刑法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套取拆遷補償款61萬元,兩人因貪汙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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