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同誌在北京主持召開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誌和部分專家學者對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這被業內評價為“決定立法征收房產稅的四家單位齊聚壹堂,信號意義非同壹般”。
房產稅立法是肯定的,但過程是漫長的。
自2013中央首次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以來,“房地產稅立法”的任務已經板上釘釘,何時啟動房地產稅立法的話題也備受關註。
2065438+2005年8月5日,房地產稅法首次進入中國人大立法計劃。
2018年9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立法規劃中,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11個稅法同時出現在第壹類項目中,即條件相對成熟,擬在本屆NPC常委會任期內提交審議。
2065 438+09 3月9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NPC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烏日圖在回答房地產稅立法問題時表示,“房地產稅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起草的。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完善法律草案,對重要問題進行論證,待條件成熟時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步審議。”
在今年3月13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以下簡稱《規劃綱要》)中,“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被寫入這個規劃綱要,用於規劃未來五年的發展和2035年遠景目標。
《規劃綱要》第21章提到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系,“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
此外,從去年年底開始,財政部在半年時間裏四次提到房地產稅。
然而,今年4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2021立法工作計劃》並未提及房地產稅。
是時候推出房地產稅了嗎?
在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看來,房地產稅有明確的推進路徑,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但現在,房地產稅需要加快推進。疫情過後,在房價加速上漲的同時,房地產對貧富分化的推動作用明顯擴大。富人炒房需求增加,高檔商品房價格上漲較快,急需用稅收手段調節。
那麽,是否意味著是時候讓財政部等四部門齊聚北京召開座談會了呢?
RealData首席分析師徐小樂指出,我認為目前房地產稅在法律依據和技術手段上不存在太大挑戰,但面對中美貿易戰、新冠肺炎疫情等國內外諸多重大事件的挑戰,很難找到合適的時機出臺,以保證政策出臺後不會對市場預期產生較大影響。
在它看來,可能的挑戰是房地產價格上漲導致的稅收成本增加,以及對家庭住房所有權的理解不足。如果在房價和居民債務螺旋式上升的情況下,地價和房價偏離居民實際收入水平,稅收將越來越多地體現在對資產價格的征稅上,這可能會增加居民的實際支付壓力。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張平在《中國房地產稅改革的治理意義》壹書中提到,對於居民和企業來說,大部分稅都是盡量少交。房地產稅的開征勢必會面臨諸多阻礙和質疑,需要政府在實施前和實施過程中以不同的方式向居民進行解釋。
房地產稅的出臺會對市場產生什麽影響?
徐小樂認為,房地產稅的出臺短期內會重構市場的供求關系,主要是多套房業主會根據自己的支付成本進行評估。短期內可能會賣出壹些房子,有脈沖效應。業主降價出售將導致價格短期內呈下降趨勢。影響的大小取決於家庭住房的所有權。這些城市通常是需求旺盛的城市,供給端的影響很快就會被需求端消化。房產價格會變成賣方定價加稅,賣方定價會不會漲,還是要看城市市場的供求關系。長期來看,房地產稅本質上是壹種成本,會減少整體市場的交易。這個成本最終還是要由市場來承擔,不管是買方還是開發商,取決於雙方的價格彈性,稅負更多的會落在不靈活的壹方身上。
在張平看來,房地產稅是多元化的。其中指出,在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中,房地產稅有潛力成為地方政府穩定的主要收入來源,有助於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通過房地產稅與地方公共服務的激勵相容,形成地方“房地產稅-公共服務”調節機制;作為壹種住房持有成本,有助於抑制居民對住房的投機性需求,降低住房的資產屬性;通過將部分稅收用於地方保障房建設和運營,建立地方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間的反饋機制;此外,還能體現房地產稅的受益稅和調節稅屬性。房地產稅開征後,即使壹開始減免額度適當放寬,稅率較低,仍可能面臨各種問題。由於居民已經建立了持有房產的成本會逐漸增加的預期,所以壹開始就會對整個房地產行業產生壹定的影響。政府需要在房地產行業的生產、消費、流通等環節做出相關規劃,充分利用其政策工具,保證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李的觀點是,稅收的職能不僅是組織財政收入,而且是調節收入差距。因此,房地產和財富分配的現狀迫切需要稅收來調節。估計熱點城市會加快研究地方實施方案,開始征收二套及以上住房和超面積住房。
此外,李指出,中國將參考國際體系。壹是對低收入、喪偶家庭等弱勢群體給予稅收優惠,免除首套房或壹定面積,改善型住房稅率低。其次,和其他實施房地產稅的國家壹樣,中國也會在房價上漲時,通過對評估價格進行貼現(美國部分州3-4折)來降低稅率(美國部分州稅率低至0.2%),通過將稅收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例控制在壹定範圍內(美國和日本為3%-5%)來控制稅負。考慮到限制房地產稅使用的國際慣例,如專項用於學區房建設,嚴格“按需分配費用”,年底在稅票上列出使用明細等,房地產稅的征收有助於鞏固公共服務供給,降低生活成本,加強社會保障。再次,提高個稅起征點,增加稅前扣除,實行“有增無減”、結構性減稅和總稅負不增加的原則。而且,間接稅向直接稅的轉變具有建設公民社會、塑造新的財富觀、構建公民自主納稅意識和政府服務以及良性循環的改革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