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
2.35周歲以下(1975 65438+10月1後出生);
3.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說標準普通話;
5.戶籍要求。考生必須是非農業戶口,包括:
(1)報考小學崗位(校醫、音樂、美術學科除外)和幼兒教師崗位,須具有東麗區戶口;
(2)報考中學崗位(校醫、音樂、美術學科除外)和職業學校教師崗位,須具有東麗區或市內六區戶籍;
(3)報考校醫、音樂、美術、康復教師、特殊教育學科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非天津生源須為未派遣的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全日制畢業生或2010。
6.學歷。
除學前教育、校醫、特殊教育、康復教師四個崗位外,其他崗位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前教育、校醫、康復教師、特殊教育崗位的本市考生,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7、專業要求
(1)英語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為英語專業,非英語專業須有英語六級或四級以上證書;
(2)報考汽修、機電、物流、信息、音樂、美術、體育、康復、特殊教育、幼兒教師、校醫等崗位,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壹致。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申請。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者;
2、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的;
3、正在審查中;
4.在上次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聘機關認定為考試作弊的;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職位查詢
2010起,報考人員可在東麗人才網()、東麗在線網()、東麗教育信息網()及各高校就業網站查詢職位及報考人數。
三、報名和繳費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報考人員可登錄東麗人才網或東麗教育信息網,下載、填寫、打印報名表,壹式兩份。
1.報名時間:2010 5月12?五月15
上午8:30 11:30,下午1:30?4:30,辦公室周末照常營業。
2.報名地點:天津市東麗區建凱中學(西門)學術報告廳
地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唐二線公安局東麗分局旁,建凱中學內。
聯系電話:1522 2011510。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表(壹式兩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畢業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推薦表)、崗位所需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材料(1份)、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社會人員還應提交檔案單位出具的幹部身份證明和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非天津生源還須提交空白就業協議書。本人不能在指定地點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報名。
4.實行定向登記。中學、小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崗位可同時報,壹人限報兩個崗位。
5.每個職位報名人數達到1:2才能開始筆試。未達到1:2比例的,由區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啟動該職位筆試。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6.報名及考試費用:60元/人。
四。資格考試
本次招聘對應聘人員資格采取兩級審核的方式。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復審。審核後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考生,2010,19年5月到東麗區建凱中學學術報告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接機時間:上午8: 30?下午四點半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試講。
1,筆試
筆試命題和閱卷工作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統壹負責,筆試內容以學科特長為主。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1: 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采訪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面試程序組織實施。面試題目委托市人才測評中心統壹命制。面試結束後,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綜合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招聘1:1的比例確定參加人員。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安排。
3.試著說話
區教育局負責試講的組織實施,聘請教師和各學科教師組成考官組,對考生試講進行量化評分,60分為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取消資格。
六、體檢
合格人員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由區教育局在東麗醫院健康管理中心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調查
區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成考察工作組,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每個檢查工作組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擬錄用崗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確定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不得聘用。
八。宣傳
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東麗人才網統壹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九。雇用
區教育局將《東麗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壹式三份)、新聘用人員匯總表(壹式三份)、招聘報告、新聘用人員考察意見、體檢表及相關材料提交區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必須在壹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X.本公告由東麗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065年5月6日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