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大精神。
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執法辦案為重點,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重點,以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為保障,以創建全省壹流檢察院為動力, 以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目標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依法規範遵紀守法行為。 提高從嚴起訴水平,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我監督,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檢察工作水平,為順利實施“十二五”規劃,促進淮北轉型發展、全面發展、科學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壹)抓好制度建設,不斷提升規範化管理水平。壹是規範整體檢察工作。制定了檢察業務流程管理的各項制度,將檢察業務的所有執法環節納入這些制度的指導之下。對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審查、結案、決定移送等環節,建立銜接、環環相扣的辦理流程,嚴格辦理各環節的責任和審批程序。修訂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進壹步規範檢察委員會運作程序,從制度上保障集體領導和民主決策,防止個人決策和濫用職權。制定了《檢察業務執法檢查辦法》,定期對各業務部門辦理的案件進行檢查,既有個案抽樣,也有重點部門綜合檢查;不僅用於執法程序的檢查,還用於
在查封、凍結款物管理等重要環節開展專項檢查,確保辦案中的不當行為得到及時糾正。
二是規範職務犯罪偵查。第壹,規範偵查壹體化。大力整合偵查資源,推行偵查壹體化的偵查運行模式,充分發揮市檢察院偵查指揮中心的組織、指導和協調職能,合理配置偵查力量,優勢互補,以“壹盤棋”的理念整體推進辦案工作,改變了以往市檢察院和基層醫院在偵查案件中各自為戰、零敲碎打的局面,形成了上下聯動、整體作戰的大格局,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健康穩定發展。第二,規範偵查制度。制定了《淮北市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辦案、領導、交辦、督辦暫行規定》、《查辦職務犯罪工作考核辦法》、《扣押款物管理制度》等十余項規章制度,職務犯罪偵查工作進壹步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第三,規範案件管理。嚴控初查,嚴格遵守初查報告制度,有效防止了初查的隨意性、查不到案、久拖不決。嚴把證據關,始終註重證據的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提高偵查能力和水平。嚴把安保關,加強審訊室、訊問室、監控室等安保硬件建設,提高幹警安全意識,確保每壹個案件都得到安全辦理,不出意外。嚴把質量關。承辦人從立案開始,對批捕、公訴、審判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直至審判結束,確保案件有好的開端,有好的結局。嚴格控制程序,按照“全面、全過程、全
要求,全面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規範偵查行為,提高辦案質量。2011,全市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42件67人;糾正漏捕116人,依法追加起訴316人;決定不批準逮捕195人,依法不起訴42人;對查處的違法行為提出糾正意見68條;刑事抗訴18件,民事抗訴33件;對看守所開展安全檢查和執法檢查98次,提出整改建議86條;查處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4件6人,有力促進了公正廉潔執法。
三是規範批捕起訴工作。修改了審查逮捕工作的規則。進壹步明確了介入調查的範圍、方法和程序。對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和社會影響大、人民群眾關註的案件,堅持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審查逮捕任務。2008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批準的案件有罪判決率為100%,在全省檢察系統名列前茅;註重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對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從寬處理。修訂了《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公訴機關辦案規定》。推行“公訴壹體化”工作機制,兩院公訴部門互派人員代理審查案件、出庭指控犯罪,有效節約了訴訟成本。創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方式,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特點,修訂告知監護人、告知進度、保護個人信息等制度,實施人性化管理措施,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收到良好的政法效果。
社會影響。推行公訴引導偵查機制,牢牢把握影響案件質量的證據問題,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及時介入偵查,確保案件證據。建立辦案質量預警機制,當某類案件達到或超過預警指標時,及時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加強案件流程管理,完善以質量為核心的工作考核體系,嚴格規範辦案各個環節,使公訴工作朝著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方向健康發展。
四是規範訴訟監督。完善刑事立案監督機制。切實落實省檢察院規定的立案監督案件專人負責“壹案壹卡”制度。完善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制度。建立糾正和防止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該市已連續多年保持無超期羈押。完善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機制。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的原則,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檢察工作細則》。法院審結的案件中,再審改判率為88%;堅持息訴抗訴並重,加強引導和說理,積極做好當事人息訴送達工作。完善涉檢信訪處理機制。實行聯合接訪制、包案制和信訪聯系制,特別是信訪聯系制,延伸了接訪渠道,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實現了進京檢查“零上訪”;深入開展創建“文明接待室”活動,市檢察院和4個基層醫院均獲省級以上“文明接待室”編號,其中烈山區檢察院和濉溪縣檢察院獲全國“文明接待室”編號。
五是實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追究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的規定》下發後,全市檢察機關立即組織全體幹警認真學習,強化質量意識、效率意識和責任意識。按照規定要求,通過開門整改、自查等方式,全面落實規定內容,對業務部門和辦案關鍵環節進行檢查。實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檢察長與各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同誌簽訂了執法責任書,明確規定對幹警在行使職權和辦案中故意或重大失職的案件,對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案件,對違反法定程序辦案的案件,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第壹,加強內部監督和控制。壹是落實巡查制度。市檢察院除了認真接受省檢察院的檢查外,還對所轄基層醫院進行檢查,註重及時發現和解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存在的問題,對促進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範執法起到了積極作用。第二,實行“壹卡壹本”制度。即辦案人員在辦理每個案件時,必須分別填寫《辦案作風紀律監督卡》和《執法廉政咨詢函》。辦案行為和過程始終處於案件當事人、立案單位和檢察院紀檢監察部門的有效監督之下。第三,落實檢察監督制度。制定了內部執法辦案活動跟蹤監督實施辦法,利用局域網設立了執法辦公室。
《案件程序跟蹤監督書》、《辦案安全防範跟蹤監督書》、《扣押凍結款物跟蹤監督書》等“三本書”,對內部執法辦案活動的關鍵環節進行動態跟蹤監督。第四,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對於違法違紀的幹警,壹定要壹查到底,嚴明紀律,不能手軟。二是拓寬外部監督渠道。壹是完善檢務公開和報告制度。利用多種形式和載體,特別是《淮北晨報》“檢察視點”欄目,向當事人和證人公布了檢察機關的職權、受案範圍、立案標準、辦案程序、辦案紀律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增強了檢察工作的透明度;設立舉報箱,向社會公布檢察官違法違紀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舉報。第二,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職務犯罪案件中不服逮捕決定、擬駁回起訴或者不起訴的“三類案件”全部啟動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第三,發揮公安機關、法院、行政機關和律師事務所的監督作用。註意加強與上述單位的聯系和溝通,聽取他們對檢察機關辦案活動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糾正辦案中存在的問題。第四,自覺接受黨委、人大的領導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持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及時向黨委和人大常委會報告。2008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25次;認真辦理全國人大常委會交辦、轉辦的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實、事事有回音。2008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全國人大常委會交辦和移送的案件42件。增加
加強與NPC代表、CPPCC委員和各界人士的聯系,虛心聽取他們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三)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第壹,牢牢抓住團隊建設這個關鍵。市檢察院領導班子認真落實院黨組議事規則等壹系列民主決策制度,結合領導班子成員特點,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分工,充分發揮大家的專長,形成強大的整體合力。市檢察院壹班黨員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敢於向幹警大聲提出“看著我,監督我”。所有隊員都帶頭做了警察被要求做的事,所有隊員都沒有做警察被要求不做的事,真正起到了表率作用。辦案中,隊員們堅持親臨壹線指揮,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帶頭執行辦案紀律。隊員們以身作則,為執法規範化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牢牢把握隊伍建設這個基礎。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圍繞幹警思想實際,組織開展了“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等專項活動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教育,使幹警樹立了重程序、重證據、重人權等先進執法理念。抓住慶祝建黨九十周年的有利時機,紮紮實實開展“弘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教育引導廣大檢察幹警永葆政治本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深入開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專項檢查活動,進壹步端正執法觀念、規範執法行為、改進執法作風。繼續深化創先爭優活動,廣泛學習吳群、陳芳芳先進事跡,鼓勵全市幹警以先進典型為榜樣,立足崗位,創先爭優。始終把教育培訓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鼓勵和支持幹警參加學歷教育和司法考試,修訂《教育培訓費用管理暫行辦法》。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他們願意投入教育培訓,獎勵通過司法考試的年輕民警2000元。目前有1人在讀法學博士,25人在讀法學碩士,26名青年警察通過司法考試。
# #人民檢察院將大力弘揚政法幹警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廣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著力加強隊伍思想政治建設。進壹步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完善監督範圍和程序,充分發揮執法執紀監督員和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加強人民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監督。進壹步深化偵查辦案機制改革,堅決落實同步錄音錄像、職務犯罪嫌疑人逮捕和報請上壹級檢察院審查決定等制度。進壹步深化檢察公開,完善辦案機制,規範和完善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制度。狠抓紀律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強化內部監督制約,不斷提高嚴檢水平,全面提升檢察隊伍素質,為淮北轉型發展、全面發展、科學發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