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教育的能力。教育改造是刑罰執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是監獄工作法制化、科學化、社會化的重要體現。我們必須以更加務實、嚴謹、科學的作風和態度,把教育改革工作提高到壹個新的水平。改變充滿現狀的思維,增強創新精神,真正做到用心交流去影響和改變罪犯。作為基層民警,平時需要深入犯罪集團,多與犯罪集團溝通,了解生活狀況、家庭支持和教育、思想動態等問題,及時發現問題。
(三)維護監管安全穩定的能力。監管安全穩定作為監獄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重中之重。要求我們提高警惕,從工作細節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註重監管和安全,長期以來形成了我國監獄管理中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不安全、不穩定因素的方針。防控機制、責任機制、教育轉化機制、應急機制等的應用。都說明維護監管安全的穩定是壹項綜合性的工作。但最重要的是警員要提高工作能力,有效執行,才能全力以赴維護監管和安全。具體來說,比如對重點犯罪分子和危險頑固犯罪分子,要頭腦清醒,加強防控,切實落實壹罪不二審措施。
(4)應急反應能力。監獄裏有各種各樣的罪犯,警察每天都被各種腐敗和消極思想腐蝕。作為罪犯的對立面,我們需要用腐敗行為解決各種刑事糾紛和肢體沖突。與社會上其他工作單位相比,我們的風險更高,發生事故的概率也更大。雖然我們現在的監獄硬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更重要的是提高我們的覺悟。只有平時鍛煉了應急的能力,建立了應急的機制,才會有危險。對於群體性突發事件,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強化犯罪集團意識;對於個別爭議,重點討論,把握方式方法。
(5)學習能力。學習是壹種永遠需要的技能,也是壹個漫長的過程。人活到老學到老。只有不斷吸收新知識,理解新理論,才能解決新情況,監獄人民警察才能不斷適應工作需要。
(六)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力。目前,監獄正朝著信息化平臺管理的步伐邁進。信息技術的應用為我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但也對對計算機和網絡知之甚少、不會使用的幹警提出了新的要求。信息化有利於監獄適應社會發展,全面充分發揮監獄職能,提高監獄科技水平。加大對警員信息技術應用的培訓,可以改善現狀,但重要的是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及時吸收年輕警員,補充新鮮血液,加強相互學習。
(7)培養創新能力。只有提高創造性認識,才能在刑罰執行工作中有創新思維,增加解決問題的方法,發展創新能力,對某壹類工作不壹定對,但對提高其他能力確實有積極作用。平時可以發展自己的思維,多註意學習其他監獄的工作方法。
(8)身體素質。健康的身心是工作和生活的基礎。定期體檢,平時註重個人體育鍛煉,保持良好的心態,是保證身體素質和身體素質的基本途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四)身體健康;(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六)誌願參加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壹)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