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致死是我們的責任嗎?這要看妳是不是和客戶喝酒了。如果在壹起了,就要承擔壹些責任。除非當事人家屬、親屬不追究、不問此事,否則妳可以慶幸自己逃避了這個責任。
和同事吃飯喝酒是AA制,同事酒後中風。我們有責任嗎?那要看妳當時有沒有尊重他,有沒有鼓勵他喝酒,甚至有沒有招惹他喝酒,如果有。如果只有他想喝,沒有人敬酒,那就沒有責任。
別人有事請我們喝酒,讓他難受。四種勸導情況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和別人壹起喝酒,如果出了事,有四種情況,喝酒的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如* * *對方以“朋友喝不夠”的語言勸酒,或在對方醉酒不省人事、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勸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喝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喝酒,誘發疾病;
3.未能安全護送醉酒者。飲酒人已經失去或者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意識不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飲酒人未將其送醫院或者安全送回家的;
4、酒後駕車未勸阻造成車禍等損害的。
以上是* * *喝酒需要承擔責任的四種情況。希望大家喝酒的時候註意分寸,不能讓人喝多了,否則要承擔法律後果!
我帶同事去飯店吃飯沒喝酒,同事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我該負責嗎?帶同事去餐廳吃飯沒喝酒,同事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妳不是司機,不是妳的車,妳就沒有法律責任,只有道德責任。
和同事喝酒,同事喝酒開車撞死,我該負什麽責任?和同事喝酒不用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2000年10月10日第1136次會議通過法釋[2000]33號)。
為依法懲治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解釋如下:
第壹條。從事運輸或者非運輸的人員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發生交通事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後,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壹)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壹,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為。
第四條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支付60萬元以上賠償的。
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教唆行為人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 * *犯論處。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藏匿、遺棄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承包人教唆或者強迫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處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四條、第壹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30萬元至60萬元、60萬元至10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我請同事吃飯喝酒,回來的時候同事突然心肌梗塞,沒來搶救。有沒有責任?這個分數,如果沒有惡意勸導,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請客、陪客的人可能要承擔10%左右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有惡意勸導,比例可能高達30%。當然,無論如何,妳的同事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自己會承擔主要責任。
老板邀請我和幾個同事壹起吃飯。我的壹個同事喝醉了並襲擊了壹名警察。期間沒人勸我喝酒。請問,我們有責任嗎?首先,這是
妳同事自己的責任
這與妳無關
但是妳老板還是有點責任心的。
酒店的責任應該涉及很多方面,比如酒是誰提供的,客人喝酒時酒店提供了什麽服務,有沒有盡到應有的義務。如果非要他們承擔什麽責任的話,我覺得如果不是酒店的過錯,那只是壹個賠償責任,壹個象征性的賠償點。
請問,兩個人壹起喝酒,壹個人死了,這是責任嗎?根據最新的法律,如果明知對方不能大量飲酒,故意勸對方死亡,需要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