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申請赴港澳旅遊簽註(即“L”字簽註)的條件及相關程序和手續如下: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以申請赴港澳旅遊:
1,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或14周歲以下的暫住人員,其直系親屬為江門市常住居民;
2.在江門市暫住且連續工作半年以上;
3.在江門市臨時定居的中國公民。
二。參加港澳遊的暫住人口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參加港澳遊的暫住人口,在旅遊部門(指江門市各大有資格赴港澳旅遊的旅遊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後,持以下材料向暫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1,填寫壹份廣東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
2.交驗旅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指定的有港澳地區經營權的旅行社中任何壹家出具的旅遊發票全額;
3.本人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申請人免交);
4.第壹條所列申請人應分別提交:a .符合第壹款規定的申請人,應提交在本轄區有常住戶口的直系親屬的戶口簿、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以及直系親屬出具的關系證明、保證書;b .符合第二款規定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戶口簿復印件,以及申請人所在企業和暫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在暫住地工作半年以上的證明;c .符合第三款規定的申請人,應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和境外居留證明,並提交原件。
5、已持新版《往來港澳通行證》,遞交申請時;
6.提交申請人近期免冠光學彩色照片兩張(規格為48×33毫米)。
外國人如何辦理赴港澳商務簽註?
外國人申請赴港澳商務簽註(即“S”簽註)的條件及有關手續和程序如下:
壹、申請對象是企業或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1.企業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經營單位是指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企業法人投資設立的分支機構;香港、澳門企業在內地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常駐代表機構;個體工商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3.工作人員包括大陸居民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2.簽註的申請條件和期限:
1,年納稅5-20萬人民幣,創匯30-654.38+20萬美元,或減免稅企業註冊資本50-200萬人民幣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為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負責人出具3個月的經營簽註。其他員工因商務活動確需前往香港、澳門的,應當每七日簽發壹次商務簽註。
2.年納稅20-50萬人民幣、創匯1.2-3萬美元或免稅企業註冊資本200-500萬人民幣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為企業代表、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主管營銷、財務的部門經理出具商務簽註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其他從業人員確需赴港澳從事經營活動的,
3.年納稅50萬元人民幣、外匯收入300萬美元或免稅企業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為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主管營銷、財務的部門經理出具65,438+0年以上或備案業務人員出具3個月以上或65,438+0年以上的業務簽註。其他員工確需赴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
4.納稅或者創匯不達標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確需赴港澳地區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為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者負責人出具每七日壹次的經營簽註。
三、申請程序:
1.填寫《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提交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定居境外的中國公民須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定居境外證明及復印件;提交身份證、暫住證(連續停留半年以上)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及企業或事業單位出示的勞動合同;
3.提交企業、事業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或經營單位申請有效期超過3個月的商務簽註時,應向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單位)備案。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廣東省企業申辦非公務往來港澳通行證資格證書》;註冊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只需提交資格證書復印件並提交原件;
4、已持新版《往來港澳通行證》,遞交申請時;
5.提交申請人近期免冠光學彩色照片兩張(規格為48×33毫米)。
投標中應註意的事項
申請人在申請出入境證件過程中應註意以下要求:
1,復印件要復印在A4紙上;申請表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允許用圓珠筆。字體正確,沒有塗改。
2.申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查詢相關事宜:
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站:
全省出入境電腦自動語音查詢電話:9667777、968008;
3、江門市(區)出入境管理局電話:
江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3306682;
蓬江分局出入境管理股:3487143;
江海分公司出入境管理單位:3829001;
新會分局出入境管理股:6622826;
開平出入境管理處單位:2383128;
臺山出入境管理單位:5982270;
恩平市出入境管理處單位:7710189;
鶴山出入境管理處:8880860。
申請人取得出入境證件後,可與江門本地人享受同等待遇,在任何對外開放的口岸出境前往香港或澳門。妳應在簽註有效期內離境,並在簽註允許的有效逗留期限內返回內地。在港澳有效停留期限後未返回的,視為逾期居留,將按相關法律處理。
建議妳撥打以上電話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