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違建是違法的。壹旦被調查,張健大樓將被拆除。但是,也有朋友心存僥幸,認為很多人都是這麽建的,沒關系。有些人甚至認為,張健大廈如果存在很長時間就不會被拆除。其實不管存在多久,如果被舉報或者當地有關部門開始調查此事,就會被拆除。適用法律對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壹、違章建築拆除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需要強制拆除的,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當事人應當限期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設主要涉及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水資源管理、交通管理、廣告管理、民政等領域。大多數案件發生在城鄉建設規劃領域的違法建設和土地管理領域的違法占地執法中。
(1)土地部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第八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責令限期拆除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予以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這類建築主要是針對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未按土地使用性質建設的建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或者限期拆除後,既不提起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縣政府責令有關部門組織拆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根據該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是作出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等行政決定的主體,而直接實施強制拆遷活動的主體必須是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根據法律規定,規劃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行政強制。
(三)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拆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築,可以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預計不履行的,可以由鄉鎮人民政府予以拆除。
2.違章建築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調查、詢問和現場檢查。違法建築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現場勘驗(筆錄、照片、測繪、相關審批資料、其他違法占地證據等))來確認是否違法。
(2)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違法建築確認後,違法建築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予以公告,當事人應當限期自行拆除。
(3)區規劃建設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違法建築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違法建築的相關原因報告區建設局,區建設局經審查符合行政處罰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告知行政處罰權。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5)制定拆遷方案。違法建築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拆除違法建築的規劃,報區政府批準。
(6)執行力。違法建築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拆除決定,根據情況組織人員實施強制拆除,或者向區政府報告,責令有關部門予以配合,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