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廣漢,西漢卓君吳禮縣人。曾任潁川縣令守敬,敬等職。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早期執政最好的階段。他不畏強權,聰明能幹。上任頭幾個月,他做了兩件大事:壹是打擊權貴家族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當地管理,改變當地不良風氣。他的名聲由此而傳,善於處理政務是他在這本《漢書》中的天性。趙廣漢擔任京趙胤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經常熬夜處理各種公務。而且善於思考,註重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民皆稱道。但是,靖的職責是管理首都,因為在皇帝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很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達官貴人。所以趙廣漢雖然在城市管理者中算是領袖,但最終還是被斬首。趙廣漢在京任職期間,清正廉明,贏得了百姓的贊譽。
巴荒(?-公元前51),字次男,西漢淮陽(今河南太康)楊霞人。歷史學家班固評價說:“自漢朝建立以來,治理人民的官員人數還是第壹。”當巴荒還年輕的時候,他就下定決心要做壹個好官。因為漢朝沒有科舉制度,漢武帝頒布詔令緩解財政困難,凡是為國家貢獻財產的都給官員。巴荒用食物換來了死亡史。從政後,遵紀守法,清正廉潔;體察民情,重在勸農桑。特別是巴荒判案,主張仁政,反對酷刑;堅持對可疑案件從輕處理;主張從外從寬,教化為先,重在防患於未然。所以,巴荒是壹個人民擁護、朝廷滿意、下屬信服的官員。於是,巴荒從壹個每年繳納200石的小歷史上升到了朝廷的宰相。其中最突出的成就是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擔任太守。此前,潁川縣是壹個豪強地主壹統壹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上臺後,采取了大刀闊斧的措施,恩將仇報,安置難民,重視農桑,教育他們。經過幾年的精心經營,潁川出現了壹派和平穩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的祥和景象。因此,皇帝寫了壹封信稱贊巴荒是壹個好官員。
徐有功(?-702),本名許,唐代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辦案的官員。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與司法混在壹起的,只有朝廷才有專門的審判官,但他們在官僚體系中的地位極低,很難有所作為。徐有功雖然長期擔任專職審判法官,但因為敢於嚴格遵守法律,打臉,平反了上百起冤案,挽救了壹萬多人的生命,而名垂青史。徐有功歷任周浦司法官、刑部(大理寺)刑官、秋官外交大臣(刑部)、邵青主刑大夫。徐有功做官的時候是吳周時期,當時有武侯作亂,有酷吏設下陷阱,所以要正確執法並不容易。由於徐有功前後辦了六七百件大案,救了幾萬人的命,不可避免地得罪了酷吏和奸臣,頻頻遭到彈劾和審判。然而,最後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免,兩次被罷官,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然堅定不移,不拍馬屁,壹心撲在執法上。正因為如此,許成為歷史上少有的專職“法官”,被當時的人們譽為“自古好官”。
狄(公元607-700),字,唐代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人。他考了明經(唐代科舉制度中的科目之壹),從此步入仕途。步入政壇後,他經歷了兩個時代:唐高宗和武則天。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操,調任程大利,任欽差大臣。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方官侍郎等職。狄是壹個官員,正如老子所說,“聖人善變於心,人善變於心”。為了拯救無辜,他敢於違抗君主的意誌,始終保持著親民不懼強權的本色。他始終居於階級之上,憂國憂民,被後世稱為“唐朝的中流砥柱”。他被任命為負責刑法的程大利。在任壹年後,他處理了前任遺留的65,438+07,000多起案件,沒有壹起上訴要求平反。這說明他處理事務的公正性可見壹斑。後人以此為依據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甚至荷蘭也有人編著了壹本書《大唐帝國徐人傑審判傳奇》。
陳希亮,北宋梅州青神(今四川)人,京兆(今陜西Xi)人。他做官30多年,從秀才開始。歷任知縣、知府、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他還在開封政府和首都的朝廷任職。無論是在地方還是在首都做官,陳希亮都痛恨邪惡,不考慮個人命運。他贊美老百姓,嚇唬王公貴族。後來,他因過度勞累去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從不為別人立墓碑,但他很崇拜陳希亮,又擔心陳希亮的事跡流芳後世,所以破例寫了《陳公弼傳》。
包拯(公元999-1062),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著名的清官。從少年開始,他就立誌為國家做貢獻,“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來擔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長官。他擔任過掌管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如監察部長、住房部副史等軍職;作為駐遼國的外交使節;最著名的是他在天章閣和龍圖閣做過學士,所以後來人們稱他為包、包、包學士。雖然他在開封擔任知府僅壹年多,但在他去世後,開封人民在開封政府辦公樓旁修建了壹座包公廟,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過著清清白白的生活,從不講究排場。即使當了大官,他還是穿著和布衣時壹樣的衣服。我痛恨腐敗,我在《乞討不受賄》這部戲裏對仁宗說過“清廉是人民的樣子”;貪婪的人是人民的小偷。“他壹生嚴於律己。任端州知府,整頓吏治,打擊腐敗,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婉言拒絕,“不送硯臺我不回”;他壹生大公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強烈主張將皇族和宦官的壹切違法行為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去世前後深受百姓推崇和稱贊的主要內容。
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是有名的,尤其是他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學作品極大地誇大,使之具有魔幻色彩。隨著國際文化交流的發展,包拯這壹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贏得了世界聲譽。盡管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壹生不僅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贊賞,也能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民眾的支持和愛戴。作為壹個清官,確實很典型。
況鐘(公元1383-1442),明代江西靖安縣龍崗府人。況鐘壹生中最突出的成就是當了蘇州知府。他直接減少了官糧,減輕了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了經濟。同時整頓吏治,端正風氣,註意清理冤獄,為民報仇。他安排好日程,每天詢問壹個縣的案情,周而復始,沒有間斷。在頭八個月,超過1500個案件得到清理。他審理過的案件,無論大小,基本都能保證百姓不受委屈,土豪不敢再作惡。現在,只要提到,人們就會立即想到《十五關》中那個敢於冒險、敢於主持正義、為民除害的清官。此外,他還做了造福壹方的好事,如興修水利、辦學、舉薦人才等。在位十三年間,況鐘三次離任,三次留任,為蘇州人民做了大量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為了紀念況鐘,人們在他死後在蘇州和七個縣建立了祠堂。
海瑞(公元1514-1587),海南瓊山縣人。他所處的時代是明朝由盛轉衰的轉折點。地表平坦,當時就有危險。哈裏年輕時,對社會問題表現出極大的關註。嘉靖皇帝在住建部工作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關心,為了勸諫道教,壹心求仙,在各地沈溺於修建寺廟和宮觀。作為壹個六品低級官員,他決心去死。這壹次,他提出了著名的《坦白講天下第壹》,後來被稱為《公安》。演講結束後,哈裏立即被投入監獄。好在嘉靖不久駕崩,新皇帝在宰相徐階的勸說下被赦免,官復原職,逐漸升任應天十府巡撫。之後,他又主持制定了“八十歲貪”等重刑,以糾正時弊,嚴格法紀。他大公無私,對壹直對他很好的老宰相徐階毫不留情。他把徐家所占的40萬畝良田還給了原主,並要求徐階的兩個兒子和欺負好人的20多名家人依法追責。再看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歷三朝,多次冒著生命危險進諫。雖然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格執法,消除暴力,潔身自好,同情人民,呼籲流放,註重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休止的剝削,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他的行動得到了人民的廣泛支持。
唐彬(公元1627-1687),保南隨州(今隨縣)人。主要成就在康熙朝,從官員到內閣學士、江寧總督、禮部尚書等。唐斌做了壹輩子官。他除了著書立說、發展理學之外,幾乎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治理河事、水運上,註重為民減負、濟民、興利除害,以至於始終致力於踐行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以求變“榛子遍地荒”為“盛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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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子涵、龔義秀、劉沖、楊震等。
成語“不貪財寶”的意思是不貪是珍貴的、高尚的,也表示對公眾誠實、忠誠。
這個成語出自《左傳·相公十五年》。我視貪為我寶,玉為我寶。如果我把它帶走,我會失去我的寶貝。
宋國有個人得到了壹塊玉,把它送給了有權有勢的官員子涵。子涵沒有受到影響。獻玉的人說:“拿給做玉的師傅看,說是寶貝,才敢獻。”子涵說:“妳的寶貝是這塊玉,我的是‘不貪’;如果我接受了妳的玉,妳和我的財寶不就沒了嗎?大家還是自己留著自己的寶貝好!”
那人聽了,跪下磕頭說:“我壹個小老百姓,把這麽貴重的寶貝藏起來,實在不安全。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獻給妳!”於是子涵在城裏找了個地方讓他住下,介紹了壹家加工收購玉石的公司幫他打磨,賣了個好價錢,然後讓他帶著錢回家當老板。
年樓說,魯襄公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557年,距今2558年。當時的大官對行賄者的態度與今天的程、不同。亞裏士多德說:“德性生於自然,成於習慣。”如果妳不相信人性在變壞,那麽社會習慣,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風氣”,就會產生太大的影響。
《左傳·相公十五年》宋人可能得玉,獻子罕禮。子涵正在遭受苦難。送玉人說:“要給玉人看,玉人認為珍貴,所以才敢送。”子涵說:“我看重的是不貪婪;我視玉為珍寶。我若與我珍重玉,我必失我之寶,人若有其寶。”他低頭對我說:“我是小人,又不能過國,就求死吧。”兒子很少放在裏面,好讓玉民攻之,發了財再恢復。
公益秀
人們常常在文章中感嘆,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務員不如某某古人覺悟高。我壹直對這種感嘆不屑壹顧。所謂“意識”,是指壹個人從模糊中領悟,從迷茫中領悟,都是關於具體的人,具體的事。比起對壹個具體事物的認識,今人未必比古人高明。不信的話,我們來看壹個例子。
《淮南子道英訓》記載了壹個拒絕魚的公仆的故事:公仆在魯拍過照,飲食上最大的愛好就是吃魚。壹天,有人送給他壹條他喜歡的魚。按照現在人的“理解”,壹個思想開放的國家,接受壹條魚,讓人家直接端著去廚房,也沒什麽。然而,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他老人家堅決反對。他的弟子勸他說,妳老人家最喜歡吃的就是魚。既然有人送上門了,為什麽妳反而不要了呢?宮壹秀解釋道:“正是因為我喜歡吃魚,所以堅決不接受這條魚。妳想,如果我今天接受了這條魚,有壹天失去了容貌,雖然我喜歡吃魚,但是我再也不能靠自己的工資買魚了。如果我不接受這條魚,並保持我的外表,我可以在很長壹段時間內用我的工資買魚。”
就拒魚這件事來說,這種公祭儀式的“覺悟”真的比今天的某些“人民公仆”要高。(對於今天的某些領導,他才敢收妳這條純金做的大魚!)龔壹秀的“覺悟”之高,首先在他的智慧。
“我想要我想要的,我想要我想要的。妳不能兩者兼得。可以取相而代魚。”我們不知道龔壹秀在拒絕魚的時候有沒有背過這句話,但有壹點可以肯定:龔郭襄為了自己的未來,毅然克制了對魚的熱愛,他的選擇無疑是明智的。無論今人還是古人,總有很多人壹旦利益受阻就變得短視,被眼前的利益牽著鼻子走,以至於成為眼前利益的犧牲品。但是,龔義秀從來沒有忘記權衡每壹件事的利弊得失,他知道不能因為小事而丟大,不能因為短期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公祭儀式在眼前利益面前是清醒而明智的。比起當今官場那些目光短淺的人,壹上臺就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謀取私利,恨不得大賺壹筆,最終身敗名裂鋃鐺入獄,是不是要贏很多?
龔壹秀的“覺悟”更多體現在他老人家對法制和規則的敬畏。實事求是地說,龔壹秀並不愛送上門的魚。他不接受送上門的不義之魚,因為他不想冒失去職位的風險。換句話說,作為首相,他還是害怕的。收了壹條魚可能還不足以被革職,但官禮休視之為違反法制和規則。有了這樣的開頭,以後的事情就不可預測了。正是對法治和規則的敬畏,促使公仆謹言慎行,在利益面前三思而後行,自覺用法治和規則約束自己。大概很好理解“畏法使朝廷喜,欺眾而憂日”。壹個“欺行霸市”的人,可能會成功壹時,但往往很難有好下場。“怕法律”的人,可能會有很多障礙,但卻可以坦然誠實地生活。他們不必時不時地害怕達摩克利斯之劍。他們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抵制各種誘惑,最終成功繞過人生道路上的諸多自私陷阱。
現在的“覺悟”往往和“階級”結合在壹起,理所當然的加入了太多意識形態的東西,仿佛“覺悟”二字已經上升到了* * *高尚人格和崇高信仰的高度。這樣,當然就認為今天的“覺悟”比古人高了。其實,在* * *物欲道德只是美好追求的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是應該回歸“意識”的本義。不被眼前利益所蒙蔽,敬畏法律和規則,才是最高的“覺悟”。
劉沖
劉崇,字祖榮,東漢穆平人。他是齊謀平王的孫子,也是鐘的後代。青年時期,劉崇因“明靜”被舉薦為孝廉,成為晉安縣東平嶺縣令,政績斐然。後來,他被提升為張羽和會稽太守,成績斐然。升任北京後,山陰縣(會稽縣第壹縣,今浙江紹興)有五六個白胡子老頭,特地從鄉下趕來送行,每人給他帶了壹百文錢。劉崇不肯收下,只從眾多的錢中選了最大的壹個收下留作紀念,後人稱他為“壹元太守”。清朝禦史楊惟喬在詩中寫道:“做官無非是錢,都是血做的。拋到海底,軍博得了壹個清名。”
劉崇入京後,先後任完顏政大紅人、司空、司徒太尉。有壹次他出北京去外地,路過亭子,想進去休息壹下。管亭的官員拒絕了,說:“我們專門在這裏打掃衛生,等待劉崇大人的到來。妳有什麽資格活下去!”劉沖聽了,壹句話沒說就悄悄走了。人們稱贊他是壹位忠誠的長者。
建寧二年(169),劉崇被革職,回到家鄉。後來,他在家中去世,葬在穆平莒島(今馬洋島)。他壹生清廉節儉,在後漢的官員傳記中被奉為楷模。清代著名學者宋克之在詩中寫道:“不理會董某漢的親戚,執意為清代名臣。”壹千多年後,它已經占據了我家鄉的第壹名。"
無私無畏的楊震。
說到東漢人楊震,很多人都覺得奇怪。有些人只熟悉他的“四知”。這個史料在反腐文章中經常被引用。
讓我們從這段史料中去認識楊震。楊震在擔任東萊知府期間,曾因公務前往昌邑。縣令王米本是荊州的才子,由楊震舉薦。當見到楊時,已經是晚上了,他從懷裏拿出10斤黃金作為禮物。楊真堅決拒絕,說:“故人知君子,故人不知妳。為什麽?”王米說:“無知於黃昏。”楊真還是不肯,壹本正經地說:“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什麽叫無明!”看到他如此誠實和真誠,王米不得不羞愧地走了出去。
楊震是弘農(今陜西省)華陰人。他教書、講學20多年,50歲才做官。他歷任荊州刺史、卓君太守、司徒和太尉。他是個大器晚成的人。雖然他50歲才做官,但事業卻蒸蒸日上。按說,這麽大年紀當官不容易。用今天壹些貪官的話來說,不用的權利就過期了。但他清正廉明,無私無畏,眼裏容不得半點沙子,敢於與惡勢力作鬥爭,直至被誣告自殺。
在廉潔方面,查晉的“四知”只是楊震不接受私人饋贈的壹個例子。他的工資高嗎?不完全是。楊震的生活並不富裕。他家經常吃蔬菜和粗糧,出門總是步行而不是汽車。親戚朋友都誠懇地勸他在做官的同時,為自己的後代著想,開辦私人產業,從中獲利。但是,楊真始終沒有答應。他說:“稱後人為無罪官的後代,也不為過厚!”意思是不給後代買財產,而是留下清白正直的名聲。不也是壹筆非常豐厚的遺產嗎?
無私可以無所畏懼。楊震雖然自稱第三,但從不拍權貴的馬屁,也不想以大眾為代價討好別人。相反,他積極改正錯誤。漢安帝的乳母王聲,為養育漢獻帝立下了汗馬功勞,不僅自己作惡多端,還慫恿女兒白蓉在宮中驕奢淫逸,大肆行賄。為此楊真上書蜀漢皇帝,要求“速出祖母,令其遠離家門,斷絕名節,不可往來”。然而,由於安迪的屁保護,王聲的母親和她的女兒白蓉更加肆無忌憚。此外,還和的堂弟有壹腿。劉璇與白蓉結婚後,他可以攻擊劉虎的地位,並擔任中學助教。對此,楊真再次義憤填膺,提出抗議,指出劉贊拜官封侯是“不合理”的,要求把石忠的位置傳給劉虎的母弟劉維。但安迪不僅不理會,反而在馮帆、鐘長實、周廣、謝雲等人的鼓動下,為王聲的母親翻修了第壹座房子。
嚴光三年,馮帆等人乘安帝東遊泰山之機,偽造詔書造屋。很快,等人聽說楊真正在調查此事,怕真相泄露,於是* * *汙蔑楊真,並要求安帝收回楊真的太尉印章,還其原位。楊震在城西參觀楊婷館時,慷慨地對子侄及隨行人員說:“逝者如斯夫。我得老大歡心,卻不能因為奸臣的狡詐而懲罰他,也不能因為惡女的失常而封殺她。我怎麽能再見到太陽和月亮!死日以雜木為棺,裁布片蓋形。不回家,不立神社。”之後因飲酒而死,70多歲。可以說,楊震的自殺不是自己心虛的自殺,也不是絕望的自殺,而是自己為了對抗社會不公而死。
幸運的是,歷史是公平的。舜帝、楊震被平反。朝廷為了獎勵他的忠誠,把他重新安葬在華陰通亭(今陜西潼關關西大道北),立在壹塊石頭上,其碑至今猶存。雖然楊震已經去世1876年,但他和他的查金“四知”仍然為世人所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