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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銀行信用不能代替商業信用?

1.商業信用:企業之間在正常的商業活動和商品交易中,因延期付款或提前付款而產生的壹種常見的信用關系。2.商業信用:壹個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給予另壹個企業的信用。比如原材料生產商給產品生產商授信,或者產品生產商給產品批發商授信,產品批發商給零售企業授信。3.商業信用:指工商企業提供的與商品交易直接相關的信用形式。包括企業以賒銷和分期付款方式提供的信貸,以及在商品交易基礎上以首付款方式提供的信貸。商業信用的主要形式有:賒購商品、預付款和商業匯票。商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它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其他信貸的發展。從歷史維度看,中國傳統信用本質上是壹個道德概念,包括兩個部分。壹部分是自給自足的基於身份的熟人社會的私人信用,壹部分是相互依存的契約社會的商業信用。民間信用作為儒家建立制度化的法律和實踐體系的結果,通過傳播逐漸滲透到習俗中,中國人通過權力、真理和制度的相互配合接受了這壹觀念。然而,商業信用由於缺乏社會的現實基礎、相應的證明其合理性的理論、制度的支持和合法性,處於壹種天然的失範狀態。這種契約社會培育的以平等互利為基礎、以誠實信用為標誌的商業倫理,在身份社會中缺乏存在的社會基礎。從本質上講,商業信用是建立在主觀誠實和客觀履行承諾基礎上的商業信任和贊美。所謂主觀誠實,是指在商業活動中,交易雙方主觀上是誠實善良的,除了公平交易的觀念之外,沒有其他欺詐的意圖和目的;所謂客觀履行承諾,是指商事主體應當對自己在交易中向對方作出的有效意思表示負責,並應當使其實際履行。可以說,商事信用是主觀和客觀的統壹,是商事主體在商事活動中主觀意思和客觀行為壹致性的體現。中國的商業信用: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商業信用經歷了三個階段:

1.在國民經濟恢復和“壹五”期間,中國商業信用發揮了積極作用。

2.從第二個五年計劃到1978之前,除購買農副產品和制造長期大型設備外,禁止商業信用。

3.改革開放以來,商業信用在我國逐步放開和擴大,發揮了巨大的積極作用。商業信用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在商品經濟條件下,企業在產業資本流通過程中相互依存,但往往在生產時間和流通時間上不壹致,使得商品運動和貨幣運動在時間和空間上脫節。通過在企業之間提供商業信用,可以滿足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從而保證整個社會的順利再生產。商業信用的原因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商業信用是產業資本流通和周轉的需要。

2.商業信用是商業資本存在和發展的需要。商業信用的特點1。商業信用的主體是工商企業。

2.商業信用的客體主要是商品資本,所以是壹種實物信用。3.商業信用和產業資本的變化是壹致的。也就是說,商業信用的數量和規模與工業生產和商品流通的數量和規模是相適應的,動態趨勢是壹致的。從法律角度看,商業信用具有四個特征:1。商業信用是財產。換句話說,它是壹種物化的信用,衡量商事主體信用程度的壹個重要標準是其擁有財產的多少。因此,我國公司法確立了嚴格的法定資本制度,旨在維護和保障商事活動中商業信用的財產基礎。

2.商業信用是外在的。商業交易追求外在性,是以交易雙方所表達的外在行為為基礎,根據外在行為來推斷內在意思。其目的是保護交易安全,促進交易效率,也有利於社會穩定。

3.商業信用具有制度依賴性,需要許多具體的制度安排來推動。商業信用是在長期交易過程中各種商業習慣形成的壹種信任,這些習慣在現代社會中逐漸制度化。比如信息披露制度、公示制度、信托制度等等。

4.商業信用具有非恒定的排他性。換句話說,它將隨著商事主體的經營狀況而處於壹個不斷變化的過程中,企業經營不善和頻繁的不誠信行為可能會完全降低甚至喪失商業信用。商業票據是商業信用的工具,是債權人為了保證自己的債權而要求債務人出具的書面債權憑證。商業票據可以在壹定範圍內流通,分為本票和匯票。1.本票是債務人向債權人簽發的,承諾在壹定期限內支付款項的憑證。2.匯票是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的,要求債務人向第三方或持票人支付壹定金額的命令。商業信用的利弊1。商業功能的優勢在於便捷性和時效性。2.商業信用的局限性主要在於:1)商業信用規模的局限性。受單個企業商品數量和規模的影響。2)商業信用方向的限制。壹般由賣方提供給買方,受商品流通方向的限制。3)商業信用期限的限制。受生產和商品流通周期的限制,只能是短期信貸。4)商業信用接受者的局限性。壹般局限於企業。

5)此外,它還具有分散性和不穩定性等缺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賒銷產品的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買方提供融資支持,幫助賣方擴大銷售。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貨幣形式向企業發放信貸,貸款和還款方式的確定以企業的信用水平為依據。商業銀行會要求抵押或質押作為不符合其信用標準的企業的擔保,或者由擔保公司為這些企業提供擔保。後壹種情況本質上是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的企業提供信用,是壹種特殊的信用形式。銀行信貸的特點和優勢與商業信貸相比,銀行信貸具有以下特點:1。銀行信貸是以貨幣形式提供的。銀行貸款不是產業資本流通過程中的商品資本,而是從產業資本流通過程中分離出來的暫時閑置的貨幣資本,克服了商業信用在數量和規模上的局限性;2.銀行信貸的借貸者是貨幣資本家和職能資本家。因為提供信用的形式是貨幣,這就克服了商業信用在使用方向上的局限性;

3.在產業周期的每個階段,銀行信貸和產業資本的動態往往是不壹致的。與商業信貸相比,銀行信貸有以下優勢:1。克服商業信用的局限性。

上遊企業貸款給下遊企業,下遊企業也可以貸款給上遊企業。小金額可以聚合成大金額,大金額也可以分散成小金額。滿足長、中、短貸款的不同需求。2.規模大,成本低,風險低。3.能夠創造信用。貸款給企業,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再貸款給其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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