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建立完備的國家法律法規體系。當前,重點是堅持憲法確立的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框架,建立健全與民族區域自治法相配套的具體規定,把法治落實到民族工作的各個領域和環節。積極推動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的法規或規範性文件;推動和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或修改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並根據當地情況對有關法律法規作出變通規定;積極參與研究制定涉及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頂層設計,制定國家法治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加快修訂《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和《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散居地區和城市地區民族事務治理等需要法律進壹步規範的,應當建立相應的法律形式。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征求各族群眾的意見。
堅持嚴格執法,建立高效的國家法治實施體系。從國家層面,堅持依法治國,履行國家機關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既要保證自治機關在法律框架內依法行使自治權,又要依法制定和實施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發展的政策措施。從民族自治地方看,要保證憲法和法律在當地的遵守和實施,堅持依法治理地方事務,在執行國家統壹法令的前提下,依法行使自治權。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依法決策機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和法律顧問制度,同時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正常宗教信仰,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在執法過程中,要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執法程序,明確具體操作程序,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感受和心理,積極爭取各族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必須堅持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以法律為準繩,絕不在法律之外寬嚴相濟。我們必須保護法律規定的任何權益,處理任何問題。對極少數蓄意挑撥民族關系的犯罪分子,無論信仰什麽民族、什麽宗教,都要堅決打擊。
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嚴格的國家法律監督體系。開展監督檢查是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的重要環節。堅持問題導向,抓住各族幹部群眾普遍關心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不斷擴大監督檢查內容和對象的覆蓋面,註重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務求實效。當前,要以執法部門、窗口行業和在線網站為重點,加大對民族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力度。我們將繼續加強對民族關系的監測、預警和評估。發現問題,要快速反應,立即督辦,及時處理,把問題解決在基層,防患於未然,防止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規範工作程序,創新方式方法,建立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長效機制,自查與監督相結合,平時為重點,確保各項法律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完善體制機制,形成強有力的國家法律保障體系。法律的權威來自人民內心的支持和真誠的信仰。全民普法是壹項長期的、基礎性的工作。要做好民族法治宣傳教育發展規劃,廣泛深入開展黨的民族理論政策和國家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幫助各族人民牢固樹立法制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範圍,健全司法救助制度,推動形成依法辦事、想辦法解決問題、靠法律化解矛盾的良好法治環境。加快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法治專業隊伍建設,舉辦各類培訓班,提高各族幹部職工依法行政、依規辦事的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少數民族地區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將其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否遵紀守法、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 充分發揮民族地區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幹部法治意識和法治為民意識,提高辦事能力。加強涉外法律工作,積極參與執法安全國際合作,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等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