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1.外國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
外國青少年的高犯罪率是壹個主要的社會問題。因為外來青少年大多是因為父母來無錫打工而流動的,他們大多缺乏父母的監管和優質的教育,有的甚至因為過早輟學而在社會上遊蕩。國外青少年道德修養低、法制觀念淡薄的現狀,使他們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各街道未成年犯中外籍人員占大多數,給社區完成“創建零犯罪社區”的目標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急需走出目前的工作困境。
如唐某某、周某某等6人常年在社會上遊手好閑,加入以被告人馮(34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參與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該犯罪組織***15人被判處刑罰,其中上述6名未成年人***10均為無所事事的未成年人。
2.犯罪組織傾向於幫派。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齡為14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由於他們年齡小,身心發育不完全,意誌不堅定,實施犯罪特別是暴力犯罪時瘦弱無力,有壹定的心理壓力。他們往往三五成群地結成團夥,虛張聲勢,互相鼓勵。如閆某晚上在壹家迪廳跳舞,見宋與其女友跳舞、唱歌、跳舞,便對其不順眼,遂糾集劉等5人,持棒球棒、鋼管等作案工具,對宋頭部拳打腳踢,致其頭部5處受傷,最長7.5厘米。其中,閆某等5人為未成年人,均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成長在中國改革開放高速發展的時代。他們壹方面受到九年義務教育和良好社會環境的影響,能夠在“中國夢”的指引下全面發展,成為棟梁之才。另壹方面,受各種社會矛盾和消極因素的影響,壹些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道路。經調查,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如下:
1,社會原因。目前我國九年義務教育中,只有小學和初中能夠得到保障。有很多學生初中後上不了高中。這些孩子不會讀書,也不會工作。在這個教育“空白”的成長階段,在社會上遊蕩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學習不好,引發犯罪,危害社會。
2.學校原因。學校在預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方面負有重大責任。但是,目地學校的管理也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第壹,教育導向錯誤,學校教育中重智輕德的現象比較普遍。雖然近幾年提出了素質教育的口號,但是在沒有真正改變應試教育模式的情況下,從老師、家長到學生,沒有人會接受所謂的素質教育。二是部分教師教育觀念落後,教育方法簡單粗暴。有些老師缺乏對學生的愛,不尊重學生的人格,甚至體罰或變相體罰,降低了教育的效果。第三,法制教育不完善。很少有學校專門制定計劃實施青少年犯罪預防教育,校外黑惡勢力趁機滲透校園,發展、吸引學生,加劇了校園治安環境的復雜性,誘發青少年犯罪。
3.家庭原因。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孕育著社會的成長和發展,是未成年人起步和社交的重要場所。父母通過教育孩子來塑造孩子的行為規範,引導孩子融入社會。隨著傳統家庭結構、家庭觀念、家庭教育模式的變化,家庭不再是所有未成年人的避風港,父母不再是孩子崇拜的英雄。有些父母都是離家在外謀生,沒有時間管教孩子。父母作為未成年人最初社會化的負擔的作用不斷被削弱。其次,家庭穩定性的減弱。離異家庭等“問題家庭”的增加,不僅破壞了家庭穩定,也使家庭成員,尤其是青少年產生恐懼、焦慮和歸屬感缺失,給他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留下許多後遺癥。
4.道德意誌薄弱,是非觀念模糊。未成年人正處於心理和生理發育期,可塑性強,抗腐蝕能力差。如果受到外界條件的誘惑和影響,很容易走向反面,形成孤註壹擲、極端浮躁、報復心和仇恨心理,甚至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未成年人社會閱歷淺,缺乏必要的是非觀念。他們常常以兄弟之誼代替朋友之間的健康友誼,他們與犯罪分子勾結,不知不覺地走向違法犯罪。二是沖動。經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情緒激動,造成明知故犯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