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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號六年前就停了,但是過了六年才告訴我欠了九千多。發生了什麽事?

這種事情很有可能。我身邊的壹個同事就遇到過這樣的問題,比較嚴重。不僅僅是欠費的問題,還有可能被列入征信系統的“黑名單”,影響以後的房貸和信用卡。下面詳細說說是怎麽回事。

前段時間同事去辦理電信手機號,發現自己名下還有壹個號碼,欠費7000多。經查詢發現,我在5年前辦理電信寬帶業務時,獲贈了壹張電話卡和壹部手機。因為手機不好用,用了壹個月就沒用了,號碼也沒註銷,所以扣了費。按理說停機三個月後欠費會自動取消。為什麽連續五年被扣?

目前的銷號方式有兩種:主動去營業廳銷號,欠費3個月後自動銷號。但如果在合同期滿前不能取消合約機,無論消費者是否使用,費用都會自動扣除。

我的同事就遇到了這個問題,拿到了電信的合約機,但是他沒有履行合同,中途停機,導致了“滯納金”的出現,也就是我的同事先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僅如此,在辦理貸款、查詢征信時,也出現了問題,被列入“黑名單”。因為這些事,我的同事至今不知所措,事情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簡而言之,申請合約機,拿到手機,在合同到期前停機,不解約,很容易導致題主所說的問題,時間拖長了會帶來很大的麻煩。

我的號六年前就停了,但是過了六年才告訴我欠了九千多。發生了什麽事?如果不再使用該號碼,必須及時停用。否則不僅欠費可能到期,運營商還可能因為惡意欠費被列入黑名單,影響以後的入網行為。拖欠六年9000多元也不是不可能,因為還有復利的滯納金,這是相當驚人的。妳甚至可能被起訴。

壹般情況下,停號3個月,就會被註銷,進入回收流程。但是擁有這個號碼的人並沒有自動從運營商的系統中消失,而是壹直存在於系統中。如果還有欠費,以後壹旦需要去這個運營商辦理業務,這個欠費就得還。

為什麽會有這麽高的欠款?可能有幾種情況:

(1)停機前,欠費較高。有些消費屬於用後付款,不知不覺中可能會有更多的欠款。而且停機後也沒交,導致滯納金。滯納金的算法挺高的,可能會計息,比如壹天的千分之三,最後欠款=欠款金額*1.003的n次方,其中n為欠款天數。

②與經營者簽訂合同。比如從運營商簽合約機,必須在線多少年,每個月至少需要花多少錢。按照合同期限,有的說兩三年,最低消費也不是小數目。

所以,如果不再使用的號碼停機了,壹定要及時補交欠費,申請註銷,否則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很頭疼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和運營商協商,盡量避免停機後的費用。如果認為運營商涉嫌欺詐,也可以向工信部投訴,甚至走法律程序。

手機欠費後還能繼續扣費嗎?壹直有爭議。六年欠款九千多。壹方面,月租逐月疊加,還有額外的違約金。辦理之前確實需要了解規定。

銷號壹般有兩種方式,即主動到營業廳銷號或欠費三個月後自動銷號。手機號屬於國家資源,用戶與其存在“租賃”關系。停機欠費後還有3個月的保留期,這是運營商給用戶的期限。

壹般欠費三個月的會自動銷號,但如果是合約機,在合同到期前是不能銷號的。無論消費者是否使用,都會繼續自動扣費。

其實這才是問題所在。合約機本身的特殊性,只要合同期還沒到期,就會繼續扣費。除了基本套餐費,欠費還產生了違約金(滯納金)和高額費用。

其實手機欠費停機的情況並不少見,而且幾年後高額欠費的情況也不少。簽約壹個套餐,幾千塊的手機就能拿走。不排除有人想利用免費的機會,以為拿到手機就不工作了就成功了。

壹方面,合同期內沒有辦法解約,套餐費用要全額扣除。其次,滯納金可能很多合約機運營商都沒有意識到,是在高額欠費之後才“有所知有所覺”的。再者,妳可以自己了解合同簽訂和簽署的細節,工作人員有義務提醒客戶但不會給妳詳細說明註意事項。甚至有時候簽合同感覺有點不清楚。

合約機的合理性和優缺點不做評論,但成本高的責任還是要用戶自己承擔。客戶協議簽的時候有相關規定可以理解。如果是自己自願簽署的,自然具有法律效力。要讓人在明明知道自己在處理壹臺合約機,卻偏偏“不聞不問”的情況下,認為自己有占小便宜的心理,並不難。

9000多年的欠款,除了套餐費的疊加,其實還有壹部分是違約造成的違約金。事實上,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合約機看似免費收,其實只是把自己的價值改成了套餐費。

經營者最喜歡做的事——長期釣大魚。之前去電信註銷,電信的銷售人員告訴我:不需要註銷,90天後我的號碼會自動註銷。

我不聽,當時就把電信註銷了!但是,前兩天我去電信重新申請了寬帶。結果電信營業員告訴我電信號欠費超過130,我無法辦理!

我納悶:我10月初註銷了寬帶,當時營業員不收我10個月的費用;可是現在申請寬帶卻被告知欠費130多,而且還是10的月租,告訴我必須把欠費還了才能申請寬帶。

如果不辦理寬帶,我可能連欠了130多塊錢都不知道,甚至還有壹些違約金。可見運營商從來都是事後諸葛亮。之前被警告不需要本人親自辦理,會自動取消。這個說法確實有套路。

其實題主的這種情況和我自己有些類似。關機後,為什麽會有費用?

2016的壹則新聞:出國後丟失手機,回國後被告知欠電信22萬。雖然這涉及到國際漫遊,但這種不合理的收費確實值得我們推敲。

其實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其實可以和運營商溝通,明確他們當時就停了,運營商無權收取消費者的資費或者違約金。

並且主體可以向工信部進行投訴。壹般情況下,手機賬號90天後不使用,運營商會收回號碼,他會把欠費記錄保存在用戶名下,會有滯納金,導致欠費越多,滯納金越多。

但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運營商應該及時與用戶溝通,不應該眼睜睜看著用戶欠費或滯納金增加。所以這種向工信部投訴的行為,壹定程度上會得到解決。

這種情況不用擔心,要靜下心來考慮解決辦法。其實每個運營商都沒有什麽好辦法來處理欠費的問題。壹般運營商都會把催款費用外包出去,所以我們接到的電話其實就是外包公司打來的。欠費金額長期被運營商視為壞賬。說白了就是能拿多少就拿多少,還說征信黑名單。其實沒那麽嚴重。這是讓妳乖乖補費用。因為很難說是誰的責任,運營商也有責任。

首先,如果我的手機因欠費停機,既然是全停機,那我就享受不到運營商的服務。我為什麽要交這個錢?妳要我出這個錢,別給我攔著。妳阻止不阻止是我的事。

其次,我們的手機費壹般是按月交的,寬帶費是按月或按年交的,但都是先交費再享受服務。根本不欠運營商錢。如果不使用該業務,需要辦理註銷手續。去過的人都知道註銷手續有多復雜。運營商需要用戶和業績,故意提高權限門檻是不厚道的。

最後,既然我壹直拖欠,壹直關機,為什麽6年後才通知我?為什麽不是五年或五個月?妳必須等這麽久嗎?客戶的所有信息,包括目前使用的手機號運營商都有。他們很容易找到我。為什麽要等這麽久?我們知道這種情況下欠的費用大部分是滯納金,本金部分很少。是因為妳通知我補欠費這麽久要收我高額滯納金嗎?

當然,既然使用了運營商的業務,就需要繳納到期的費用,履行相應的合同,所以還是要繳納合同或者真正欠下的費用,壹分錢都不能少,但是滯納金是可以協商解決的。

在這種情況下,我會馬上確認這個手機號或者合同是否真的是我自己用的。原來我的身份證經常被盜,有人用我的身份證開戶。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讓接線員調出當時打開的合同,看看簽名筆跡是不是我本人的。如果不是本人簽名,可以要求取消收費。開戶時,我可以驗證證書是否是我的責任。如果真的是我用過的號碼或者業務,我要補上我應該交的費用,我可以想辦法去掉滯納金。這個是可以商量的。打客服電話,人工舉報就行了。壹般這不會影響征信。

手機號或者寬帶都要規範,沒用的服務不要輕易開通。畢竟誰也不想惹上麻煩。

受邀回答這個行業的問題。

壹般來說,如果六年前號碼停機,現在找到妳,欠了9000多元,最大的可能就是妳拿了運營商的合約機。

根據現行電信管理規定,運營商可以對欠費收取滯納金,金額為每天欠費金額的千分之三,但上限為欠費金額。按照欠款9000的金額,妳的欠款應該是4500元+。

運營商會有壹些承諾話費送手機,讓用戶先拿走手機,但是有合同,壹般是12,24,36個月,看妳拿走手機的價格。

正常套餐欠費3個月後取消欠費,停止計費。但是這個跟運營商合約機的套餐,會壹直收費到合約期滿。所以才會有這麽高的欠款。

運營商內部管理沒有那麽嚴格,這個欠費管理有很多混亂的地方。六年前的欠款現在才通知,也有可能是剛剛有人接手追討這筆欠款。

不過也可能是妳沒有預約其他電話,超期電話停機,運營商找不到妳。這都是可能的。

但如果妳辦理了合約機套餐,丟棄了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就是妳真的欠了這個欠費,妳可以和運營商協商只交欠費,取消或者部分取消滯納金。其實這個滯納金也是可以商量的。壹般來說,運營商可以拿到欠費。

其實從正常的角度來說,運營商按照合同給手機和用戶交話費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這種違約行為在國內相當普遍,運營商也損失很大。

現在運營商也改付費了。這種合同變成了消費貸款,話費是要還的,運營商給利息補貼,所以風險就轉嫁給了那些金融機構,運營商也不用追討欠款。

現在再去運營商辦理這種業務,要仔細核對。如果是金融機構的貸款,回收不會像經營者那樣吞掉,可能存在征信風險,合同還是要認真履行。

總之,如果妳拿了運營商的合約機,中途棄卡,我個人建議和運營商協商補繳欠費,但是要協商滯納金。欠款金額那麽高,其實妳沒欠那麽多錢。

這種事情確實存在。說說自己的親身經歷吧。

17年,因職業規劃,從廈門回鄭州發展。我的卡是聯通的。當時覺得自己的套餐不合適,也沒有找到價格合適的套餐。我當時正好在玩王者榮耀。哈哈,看到了裏面嵌入的廣告,是騰訊和聯通的“王者卡”。

經過了解,覺得這張卡很適合自己的情況,而且資費是按照套餐的使用量來計算的,比較靈活,所以訂購了這張卡,送貨上門。那麽情況來了,廈門的聯通卡不能在鄭州註銷。在這裏,我想告訴大家,有些小營業廳業務不熟,告訴我大營業廳可以辦理,導致我跑了很多冤枉路。最後才發現,我得回當地營業廳辦理這個業務。

後來朋友建議我不要理會,直接註銷欠款就行了。我接受了這個建議,但是我不太放心,因為這個手機號是在大學期間辦理的,通過實名制登記。這是信用時代嗎?怕影響征信,卡也沒扔。

於是過了壹段時間,我試著登錄手機營業廳查看情況,發現可以登錄,已經欠費200多元。後來我沒有放棄,就觀察了壹段時間,希望系統能自動取消。不過我想多了,還是在慢慢扣費。最後沒辦法,重新啟用,付費,打聯通客服,取消部分服務,調整到最低資費。

這就是我在17的遭遇。還有壹個是我和辦公室同事經歷的,也是不久前。

因為18去深圳出差辦公,所以用手機號拉網線。當我終於回來的時候,我忘了註銷我的寬帶賬戶。

年前,就在放假前,他收到壹條短信,才知道這個情況,已經欠了2000多元。壹直有人用,最後還是讓他買單。打了很多客服也沒用。節前還在僵持,抱怨也沒用!現在因為疫情,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什麽!

所以由於實名制的原因,手機號、賬號之類的東西要小心保管,不用的時候記得註銷。

不要把自己的手機號給別人辦理業務,不然最後吃虧的是妳!我們不惡意評價別人,但也要保護好自己。俗話說“害人不害己,防人不防人”,有道理!

好了,回答這個行業的話題,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

為什麽用戶抱怨三大運營商只知道亂收費,不註重為用戶改善服務?其實這是有道理的,因為中國移動壹直被人民日報批評收費!

就樓主說的情況,我覺得大概率是樓主之前和運營商簽了合同,也就是我們都知道的“合約機”!

說白了,運營商給妳壹部手機,指定使用某網絡運營商的手機號和話費套餐(有時間限制,比如12月合約,24月合約等。),而且要保證用戶每月最低消費。

雖然表面上每個月還是有話費贈送,但實際上用戶已經被運營商捆綁了,不然怎麽出現問題的幾乎都是合約機?就像壹個沒有自由的人!

就是我上面說的合約機。比如妳從運營商那裏拿到了壹臺合約機,但是妳因為壹系列原因沒有使用它,妳把它放了很久。妳以為會自動銷戶,其實不是。最後妳發現妳的賬戶已經開始欠錢了。

當然這個時候妳可以告訴運營商為什麽不找妳,但是運營商會把妳手機欠費當做人為原因!

我身邊壹個朋友的親身例子,他就是這樣的情況,手機號壹直沒註銷,兩年後運營商來他家要錢,說要交費。真的可以說運營商真的很惡心!

其實三大運營商的流量套餐都有自動註銷機制,非常方便用戶。那麽為什麽還有大量的資金呢?事實上,它涉及到合同包的存在。這裏跟妳說壹些具體的事情。

現在大量的運營商其實分為兩種不同類型的套餐,壹種是我們日常使用的流量套餐。我們知道,如果用戶不想繼續使用這種類型的包,那麽我們可以有兩種方法來處理它。壹種是我們拿著手機卡去相關營業廳正常註銷。

還有壹種方式是,我們可以不用關註這張手機卡。壹般情況下,三個月後系統會自動註銷,所以即使過去時間長,也不會有壹定影響。

還有壹種我們熟悉的套餐,就是合約套餐。處理這類包裹時,我們需要註意合同時間。有的合同包壹年,有的合同包三年,但只有這個合同時間結束了,才能去相關營業廳辦理註銷。

對於這樣的問題,雖然用戶說不會經常遇到,但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如果用戶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正確的做法是先去相關營業廳查壹下賬單,看看有沒有問題。

然後和營業廳協商如何處理最好,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壹定要及時處理,因為長時間不處理拖欠的話費會損害用戶的信用額度,對以後的壹些行為或者信用貸款影響很大。

無中生有,就告訴他:為了避免經濟糾紛,我們都需要冷靜。我可以承認這個賬,然後妳也告訴他,我也想給妳壹個老故事的結局,就是200年前,我沒說妳可能忘了,妳還欠我654.38+0萬元。這麽多年過去了,有很多利益,雖然我之前死過壹次,後來也死過。我們所有人賺錢都不容易。既然欠了錢,就還吧。如果他說這是不存在的問題,那就是扯淡。妳馬上說:妳覺得我說的對嗎?妳不說還真忘了。馬上跟著他說他說的話,說明妳不是那麽好欺負的,甚至說明妳也很牛逼。就算去派出所也要堅持,不要怕他們不再對妳怎麽樣,因為他不可能發生,也是扯淡。這種情況下,大家都亂說,就算發生了,也是自己的事,與妳無關。這不是解決的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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