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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結婚了,用30萬給他買了房子。為什麽?姐夫結婚我有義務出這麽多錢嗎?

有些女人真的應該明白這壹點。孝順和愚孝真的不壹樣。

孝順,就是女人在有主見的前提下,有分寸地善待父母,而不是無所畏懼地犧牲自己。愚孝是壹個女人為了滿足父母的願望,完全不顧自己的生死的壹種不明智的行為。

兩者雖然只有壹字之差,但根本就是天壤之別,甚至可能導致不同的後果和結局。

面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作為子女,我們真的應該付出同樣的真誠來回報他們的愛和親情。但如果這種努力是以犧牲自我為代價的,女方只會在這種不斷的努力中陷入尷尬的境地。不僅父母子女關系會失衡,女方和丈夫也會有數不清的矛盾糾紛。

我們身邊有很多類似的案例。女人為了滿足父母的意願和孝心,拼命付出,導致夫妻矛盾。原本美滿的婚姻因為她所謂的“孝順”而逐漸被打破。

這樣的行為算不算孝順?顯然不是。

真正做到這壹步的女人,早已在父母的洗腦下,失去了思想和主見。他們的生活會天翻地覆,再也找不到曾經擁有的快樂和美好。

如果我們早知道這個道理,吳婷的婚姻也許就不會陷入這樣的境地。但是現在說什麽都晚了。她老公因為她“孝順”已經和她離婚了,到現在已經壹個多星期沒理她了。

吳婷出生在壹個父權家庭。也許是受童年經歷的影響,吳婷特別關註他的弟弟。

為了她哥哥,她可以放棄上大學的機會。

結婚前,她每個月發工資,只給自己留生活費,其余全部給父母,只為弟弟能過得更好。

結婚後,吳婷雖然不像以前了,但還是會時不時拿出自己的工資補貼弟弟,生怕弟弟受委屈。

吳婷的行為讓她的丈夫難以接受,於是兩人發生了爭執。

吳婷的丈夫對她說:在他結婚前,他沒有生意,但在他結婚後,如果吳婷還像這樣補貼他的家庭,他根本不把他當回事,更不用說他們的婚姻了。

面對丈夫的指控,吳婷給出了壹個很好的理由。她說:我對哥哥好是因為我孝順父母。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現在他們老了,我也該孝順他們了。

兩人爭執起來,也許是因為她給出的解釋太無懈可擊了。吳婷的丈夫最終選擇讓步,不在乎她做了什麽。

正是這種讓步讓吳婷覺得他所做的壹切都是對的。以至於到最後,她甚至變本加厲。

吳婷的弟弟要結婚了,但結婚對象要求他支付20萬元的彩禮,外加壹套婚房的首付。

但是吳婷的家庭條件壹般,沒有辦法滿足女方的要求。這時,吳婷的父母給吳婷打來電話,說希望她能拿出30萬元給哥哥的婚房付首付。

從不拒絕父母要求的吳婷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第二天就給哥哥轉了30萬元。當她丈夫發現的時候,吳婷哥哥的婚房已經被買走了。

如果吳婷用他的婚前財產給弟弟付首付,吳婷的丈夫可能會生氣,但他不會失控。但吳婷給的錢是她老公這兩年工作的積蓄,是讓她保管的,而不是補貼家裏。令她丈夫失望的是,吳婷在他用錢時沒有和他商量,甚至沒有告訴他。

吳婷的丈夫受不了了,於是怒氣沖沖地來問她。看著眼前怒氣沖沖的丈夫,吳婷雖然心虛,但還是很有信心地問:“我哥結婚了,給他買了30萬的房子。怎麽回事?”

說完這些,吳婷看到丈夫還在盯著自己看,心裏有點不舒服。她說:我爸媽年紀大了,拿不出這筆錢。作為女兒,我當然要替她們分憂。我不能自私到為了自己而忽略他們。不然我豈不是個不孝的姑娘?如果是妳,妳不會像我壹樣嗎?

吳婷以為她的話會贏得丈夫的認同,但她得到的卻是丈夫的“離婚”。老公對她說:呵呵,原諒我沒有妳偉大!我們離婚吧。我真的受不了妳這樣的女人,也養不起妳這樣的伏地魔。妳私自拿的30萬是我婚前財產。如果妳不盡快還給我,我們只能在法庭上見面了。

吳婷的丈夫說完這句話,轉身離開了。而吳婷也因為丈夫的這番話而楞住了。後來無論她怎麽聯系丈夫,都沒能挽回對方的心。離婚似乎是兩個人之間唯壹的結局。這時候,吳婷意識到自己真的做錯了,看著丈夫對自己的冷漠,她徹底慌了。

事實上,我們身邊有很多像吳婷這樣的女性。

表面上看,他們善良孝順,能為家人付出壹切,很讓人感動。但其實和那些能扛得清的女人比起來,她們是非常愚蠢和自私的。

為人子女,孝順為宜。但是婚後,再怎麽孝順也要有分寸。在假期,我們可以用材料來表達我們的想法。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可以給予相應的照顧。當父母有困難時,我們也可以伸出援助之手。但是所有這些行為都要有分寸。超過這個度,只能損害夫妻之間的感情。

尤其是面對自己的兄弟姐妹,女人要明白,他們是平等的,是互相扶持的,而不是誰是誰的責任,誰生來就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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