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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分類,工程保險可分為

工程保險參考書(集)|全面梳理工程保險的分類和概念解讀

壹般來說,傳統工程保險僅指建築工程保險和安裝工程保險。然而,隨著現代工程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新技術、新管理模式的不斷創新,工程風險因素日益復雜。為滿足相關施工活動日益強烈的風險保障需求,各類場景、細分工程保險發展迅速。本文主要對目前我國各類工程保險的分類和概念進行了梳理和解讀。

工程質量保險

狹義的工程質量保險是指工程質量潛在缺陷險(國外稱IDI),由工程的施工單位投保,保險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保險條款,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對因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損壞的被保險建築進行賠償、維修或更換。

廣義的工程質量保險是指保險機構對工程質量損害進行賠償、修復或更換的保險。工程質量保險包括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項目參與人職業責任保險和其他與工程質量相關的保險。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是指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由於設計、材料、施工等因素造成的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的質量缺陷。

工程質量保險承保被保險人的經濟賠償責任,並不免除被保險人依法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工程保證保險

工程保證保險是以施工合同的履行為標的的壹種合同保證保險。具體來說,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保費,當被保險人因其作為或不作為未履行約定或法定義務,給被保險人造成損失時,保險人將向被保險人進行賠付。保險人有權向投保人追償。

目前國內工程保證保險市場主要有:投標保證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預付款保證保險、業主支付保證保險。壹些地區也在積極推進差別履約保證保險等創新工程保證保險。

投標保證保險

投標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在建設工程或政府采購領域為保證投標人(包括投標相應業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履行投標義務而向招標人提供的保險。壹旦投標人不履行投標義務,給招標人造成損失,保險公司應向招標人承擔賠償責任。

履約保證保險

履約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為保證工程承包方(包括承包相應業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履行施工合同義務而向發包人提供的保險。壹旦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發包人造成損失,保險公司應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工程質量保證保險

工程質量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為保證承包商按照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履行工程質量缺陷維修義務而向項目開發商提供的保險。壹旦承包人未能履行工程質量缺陷的維修義務,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應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向建設工程所在地建設(或人社)主管部門提供的保證施工承包商按規定支付建築工人工資的保險。壹旦承包人未按規定履行工資支付義務,造成農民工工資收入損失,保險公司將承擔賠償責任。

業主支付保證保險

業主支付保證保險又稱工程支付保證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向項目承包商提供的,以保證項目開發商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壹旦項目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義務,保險公司將進行賠付,之後保險公司可依法向投保人追償。

預付款保證保險

預付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項目開發商提供,以保證項目承包商將開發商支付的預付款用於項目建設的保險。壹旦被保險人違約,將預付款挪作他用,保險公司將賠償雇主的損失,事後保險公司可以向承包商追償。

差別保證保險

差額保證保險是指債務人(建設單位)委托保險公司向債權人(業主)保證債務人將按其投標價格履行合同的保證保險。?由於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其投標價完成承包工程,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後,保險公司可以向車主追償。

安全生產保險

安全生產保險主要分為: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補充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將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集中起來,建立工傷保險基金,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導致死亡、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提供切實可行的醫療救治和必要的經濟補償的社會保障制度。

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

建設工程意外傷害保險,即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建設工程相關人員在施工區域內施工、檢驗工作中遭受傷殘、死亡等意外傷害,由保險公司負責支付保險期間內的醫療費用、傷殘保證金、死亡保證金以及保險責任的安全生產保險。

雇主責任保險

雇主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雇傭的員工在雇傭過程中遭受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意外事故或職業病,造成傷殘或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約定,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和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付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壹種保險。

大多數國家雇主責任險的特點是:傷害和損失由雇主承擔,不以雇主是否有過錯為前提;賠償金額不是基於實際損失,而是基於實際需要;殘疾和死亡賠償是以年金的形式,而不是壹次性撫恤金;法律強制雇主為雇員投保可能的傷害,這不會受到雇主破產或關閉的影響。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全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疏忽大意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員工和第三方人身傷亡、第三方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責任保險。

補充工傷保險

補充工傷保險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在建立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或社保機構投保的補充商業保險,以進壹步提高勞動者的工傷賠償,分散用人單位的就業風險。

與當前安全生產保險市場上的其他商業險種(建築意外傷害保險、雇主責任險、安全責任險)不同,“補充工傷保險”具有濃厚的工傷保險保障色彩和特點,可視為工傷保險的“附加險”或“衍生補充險”。

工程壹切險

“工程壹切險”主要分為施工壹切險和安裝壹切險。

建築工程壹切險

建築工程壹切險,簡稱建築保險,是集財產損失保險和責任保險於壹體的綜合性保險。建築工程壹切險承保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通常附加第三方責任險。

安裝工程壹切險

安裝工程壹切險,簡稱安全險,是建築工程壹切險的姊妹險,適用於各種設備裝置的安裝(包括電氣、通風、給排水和設備安裝)。安裝工程壹切險承保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通常附加第三方責任險。

施工壹切險與安裝壹切險的比較;

建築工程壹切險的標的物風險從開工開始就逐漸增加,而安裝工程壹切險的標的物從壹開始就存放在工地保險公司,從壹開始就承擔所有貨物價格的風險,風險相對集中。機器安裝後,試運行和考核帶來的風險以及試運行期間機器損壞的風險是相當大的,這是建設項目所有風險中所沒有的。

壹般情況下,投保建築工程壹切險的標的物因自然災害受損的可能性較大,而投保安裝工程壹切險的標的物多為建築物內的安裝和設備,因自然災害受損的可能性較小,因人為事故受損的可能性較大。

安裝工程在移交前必須通過試運行,在試運行過程中,任何潛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率應占安裝期間總損失的壹半以上。由於風險集中,安裝工程在試運行期間的壹切險保險費率通常占整個工期保費的三分之壹,所使用的機械設備不承擔賠償責任。

職業責任保險

工程職業責任保險是以所有相關建設活動(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主等)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應依法承擔。具體來說,當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因過失或過失行為導致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相應損失時,保險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工程專業責任保險因責任主體不同可分為勘察責任保險、設計責任保險、施工責任保險和監理責任保險。

檢驗責任保險

勘察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清單規定的保險期限內或追溯期內完成勘察的建設工程,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由於被保險人在勘察工作中的疏忽,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期間,施工單位首次向被保險人申請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設單位將申請賠償。

設計責任保險

設計責任保險是指以建設項目設計人因設計上的疏忽或過失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或費用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專業責任保險。它是中國最早的職業保險之壹。

建築責任保險

建築責任保險是指在工程的建設階段或使用階段,因施工中的過失、疏忽或失職,導致質量安全事故或問題發生,施工單位或個人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專業責任保險。

監理責任保險

監理責任保險是壹種以監理職業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承保監理人在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義務過程中,因疏忽、失誤或失職給委托人或依賴此項服務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應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

建築工程相關保險

除上述建築工程類型外,建築工程還涉及以下相關類型的保險:

延期完工保險

延期開工(DSU),又稱利潤損失險和延期開工,是國際工程建設領域的通用工程類型之壹。DSU保險主要承保施工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風險因素導致施工受阻、工程延期,進而導致業主預期利潤、銀行貸款利息、間接經濟損失等彌補固定支出。

特種建築設備責任險

建築專用設備是指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專用設備,包括起重機、電梯、高空作業吊籃、叉車、推土機、裝載機、卡車等。

建築特種設備責任險又稱建築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擁有或使用特種設備,因被保險人的過失和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害或利益損失,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壹種保險。

建築機械設備綜合保險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是機械設備綜合保險的壹種,其主要保險責任類似於財產綜合保險。附加險包括雇主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碰撞傾覆險、自燃險、盜竊險。

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滿足施工機械設備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特別是保險的標的不像其他險種那樣僅限於“特種設備”;其保險範圍不僅僅局限於對機械本身損失或第三者責任損失的賠償,還包括對工程機械設備較為全面的保險。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因汙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貨物運輸保險

貨物運輸保險以運輸途中的貨物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承擔責任。按運輸方式可分為直接貨物運輸保險、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和集裝箱運輸保險。按運輸方式可分為水上貨物運輸保險、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物業管理責任保險

物業管理責任保險(物業管理責任險)是指保險公司向物業管理企業收取保險費,並承擔物業管理企業在管理或經營過程中因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物業管理責任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附加險通常包括遊泳場所附加險、停車場附加險和電梯附加險。

巨災保險

巨災保險是指保險人對地震、颶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和重大人員傷亡風險進行補償的保險。

從保險屬性來說,工程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範疇。但由於工程保險針對的是具有規模大、技術復雜、成本高、風險期長等特點的現代工程,其風險與普通財產保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工程保險是在傳統財產保險的基礎上設計有針對性的風險保障方案,並逐步發展形成自己獨立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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