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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有關青少年的規定。

憲法中有關青少年的規定。

憲法中有關青少年的規定,憲法是根本法,關系到每個人。壹切法律法規都必須以憲法規定為依據,不得與憲法內容相抵觸。了解憲法中與青少年相關的規定。

憲法中與青少年有關的規定1當然,憲法與青少年有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任何法律都不能與之相抵觸。所以與青少年相關的法律也是以憲法為依據的,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人民教育法等等,憲法也有與青少年相關的規定,比如受教育權,生存權,平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教育,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

國家舉辦各類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事業,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和業務教育,並且鼓勵自學。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各種教育事業。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汙染和其他公害。

國家組織和鼓勵植樹造林,保護樹木。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檢查通信時,除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和虐待老人、婦女、兒童。

憲法中關於青少年的規定2中國只有壹部憲法,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其規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中,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規定有:

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國家針對中學生的法律法規有三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擴展數據

《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七章72條,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國家根據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對其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確保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第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道德、文化、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倡導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五條未成年人保護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3)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六條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者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第七條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具體機構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和其他有關社會組織,應當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障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障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障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

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和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經濟困難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義務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和實施,縣級人民政府優先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義務教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實施義務教育。

第八條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法律法規的實施、教育教學質量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行督導,督導報告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檢舉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十條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培養他們良好的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以教育和保護為基礎,從小抓起,及時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

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組織、學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 * *全民參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職責是:

制定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計劃;

組織協調公安、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社會組織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檢查本法的實施和工作計劃的實施;

總結推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經驗,樹立和表彰先進典型。

第五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結合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加強青春期教育、心理矯治和預防犯罪對策研究。

憲法中有關青少年的規定3憲法中有關未成年人的規定。

治國靠標準,安邦靠準則。“眾所周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壹件大事,是利國利民的壹件大事,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背景下我國法治建設的壹大成就。

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憲法法律源於人民內心的擁護和真誠的信仰,加強憲法學習、宣傳和教育是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要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尊重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擁護憲法、適用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增強廣大幹部群眾的憲法意識,使全體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擁護者、自覺追隨者和堅定捍衛者。要堅持從青少年做起,把憲法法律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青少年掌握憲法法律知識,樹立憲法法律意識,養成守法習慣。

要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習憲法法律制度,推動領導幹部加強憲法學習,增強憲法意識,帶頭尊重、學習、遵守、維護和運用憲法,做尊法守法的表率。

這是我國現行憲法實施以來的第五次修改。這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要作用,為實現“兩個壹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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