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化科技保發展、生產保供給、民生保穩定,進壹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努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科技創新和推廣,加強制度和組織建設,切實提高基層科技服務能力,開展“農業科技推廣年”活動,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優化就是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大力支持主產區、主產縣和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改革就是堅持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總結推廣基層經驗,深化現代農業示範區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擴大農業對外開放,進壹步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2.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
2012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安排15100萬元。補貼資金原則上需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戶,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根據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情況,遵循“價格補償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農資綜合補貼,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2年,農資綜合補貼1078億元。為支持春耕備耕,6月5438+10月,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補貼資金835億元,要求在春耕前通過“壹卡通”或“壹折”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3月,中央財政撥付第二批農業綜合補貼資金243億元。
4.改進種子補貼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220億元。東北、內蒙古地區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長江流域、信陽、陜西、漢中、安康地區10省市冬油菜、西藏青稞,主產區馬鈴薯、花生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小麥良種補貼每畝15元;稻棉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微型薯每粒補貼0.1元,壹、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補貼每畝50元,大田生產補貼每畝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采取直接現金補貼,小麥、大豆、棉花可以采取直接現金補貼或差額購種補貼,具體由各省按照簡便易行的原則確定。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穩步實施良種補貼政策。
5.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為進壹步滿足農民購機需求,2012年中央財政將安排200億元農機購置補貼,補貼範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業縣(場)。補貼的機器和工具涵蓋12個類別、46個子類別和180個項目。在此基礎上,每個地方可增加30項。購買農業機械的中央財政補貼,執行全省同類型、同等級農業機械統壹補貼標準。補貼按不超過各省近三年市場平均價格的30%計算,重點血防地區補貼比例可提高至50%。單機補貼上限為5萬元,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飼草收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大型水稻浸種催芽程控設備、馬力100以上烘幹機的單機補貼上限可提高至12萬元;200馬力以上甘蔗收割機、拖拉機補貼可提高到20萬元;大型采棉機單機補貼可提高到30萬元。為支持2012年春耕備耕,中央第壹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3億已於2011月提前通知各地。
6.提高小麥和大米最低收購價的政策。
為進壹步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支持力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家決定從新糧上市時起,適當提高主產區2012年度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水平。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小麥每50公斤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分別高於2011年的7元、9元、9元,提價幅度分別為7.4%、9.7%。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120元、125元和140元,比201年分別提高了18元和18元。
7.產糧(油)縣獎勵政策
為了改善和加強產糧大縣的財政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中央政府於2005年出臺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1糧食(油)主產縣獎勵資金236億元,獎勵縣達到1000多個,其中安排36億元獎勵國務院表彰的糧食主產省和糧食大縣。為鼓勵地方多產糧、多調糧,中央財政將按照糧食商品量、產量、播種面積分別占50%、25%、25%的權重,結合地區財力因素,直接“測算並撥付獎勵資金到縣”。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增加獎勵資金規模,安排資金277.65億元。
8.養豬大縣的激勵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2.5億元,專項用於生豬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發展。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縣、專項使用”的原則,獎勵資金分別按照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存欄量權重的50%、25%、25%計算。2011,獎勵500個縣,平均每個大縣500萬元。2012中央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主要用於養豬場(戶)豬舍改造、良種引進、防疫管理、糞便處理和貸款貼息;支持生豬產業化骨幹企業整合產業鏈,引導產銷銜接,提高生豬產量和質量。
9.良種補貼政策
為促進家畜品種改良,提高家畜生產水平,帶動農民增收,自2005年起,國家實施了家畜良種補貼政策。2011年度家畜良種補貼資金11.9億元,主要用於實行草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內蒙古、四川、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良種豬補貼標準為每頭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奶牛、涓山牛、奶牛每頭可育奶牛30元,其他每頭可育奶牛20元;良種肉牛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良種羊補貼標準為每只公羊800元;牦牛公牛補貼標準為每頭公牛2000元。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良種補貼政策。
10.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壹項重要的護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貼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並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捕撈、內陸捕撈和水產養殖,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1年補貼規模達到1765438+6500萬元,2012年繼續執行這壹補貼政策。
11.好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的法律補貼政策
近兩年,中央政府在農業生產的關鍵時期推出了溫室育苗、地膜覆蓋等有針對性的應急補貼政策。2012年,國家將進壹步加大對防災減災關鍵技術的資金支持,使防災減災關鍵技術服務由應急啟動向常態化轉變。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通過對農民進行理化技術補貼的方式,重點支持和推廣水稻溫室育苗、玉米地膜旱作節水、小麥“壹噴三防”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等關鍵技術。
12.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目前,我國動物防疫補貼政策主要有: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貼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高致病性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畜牧獸醫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采購。獸醫部門將逐級免費發放到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繳納強制免疫疫苗費。畜禽疫病撲殺補貼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和同群動物以及布魯氏菌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造成的損失進行補貼,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承擔。基層動物防疫補助政策。補助資金用於村防疫員承擔的畜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經費的勞務補助。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投入補貼資金7.8億元。養殖過程中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對年出欄50頭以上並在養殖過程中對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規模化養豬場(小區),國家給予每頭80元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13.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政策
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是我國現代農業發展尋求突破口,進而輻射和帶動的創新舉措。當前,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的主要政策措施是:加大投入。中央和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優先安排示範區,每個示範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示範區建設。積極引導示範區完善農業融資服務體系,加大開發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對示範區的支持力度。支持示範區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著力推進水、田、路、電等配套,使示範區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達到旱澇保收標準;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提高規模和效益;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重點培育職業農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創新農業生產組織形式;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將示範區建設成為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產品生產基地。
14.進壹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政策。
高產創建是集成推廣各種先進實用技術,示範帶動大規模均衡增產的重要舉措。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億元,在全國建設5000部高產示範片。安排資金5億元,在全國範圍內選擇50個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的縣(市)和500個鄉(鎮)開展試點,推進全縣鄉鎮糧食高產創建工作。2012年,國家將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工作,繼續鞏固5000畝示範片、50個縣(市)、500個整鄉(鎮)試點,選擇5個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科技水平高的糧食主產市,鼓勵和支持其率先開展整市(地)試點。
15.測土配方施肥補貼政策
2012年將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工作,選擇100個縣(場)、1000個鄉(鎮)、10000個村開展縣、鄉、村三級測土配方施肥,實現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全國普及。
16.支持生鮮農產品與農資超市對接政策。
目前支持農民與超市對接生鮮農產品的政策主要有: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設冷藏保鮮設施,配置冷藏運輸工具、檢驗檢測設備等。超市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按13%的抵扣率抵扣;支持建立穩定的產銷關系,鼓勵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流通企業和學校、酒店、大型企業等終端用戶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社區菜市場開展直銷,鼓勵同類農產品合作社在自願的基礎上開展聯合與合作;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流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實施標準化生產,支持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蔬菜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化扶持項目、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建設;降低“農超對接”門檻,禁止超市向合作社收取進場費、贊助費、攤位費、條碼費等不合理費用,禁止任意拖欠貨款,鼓勵超市與合作社建立長期對接關系。
17.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促進全國市場鮮活農產品供應,降低流通成本,2010至12至1,將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免費獨立橋梁和隧道)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的公路收費站,要開設“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誌,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快速優先通行。鮮活農產品範圍包括11大類66個品種,7大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8個品種,鮮活畜禽3大類11個品種,鮮肉、鮮蛋、鮮牛奶7個品種,以及土豆、紅薯(紅薯、山藥、芋頭)。按照“整車合法裝載”的認定標準,在《鮮活農產品目錄》範圍內混裝不同鮮活農產品的車輛,認定為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目錄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者載重量20%的,準用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執行,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準用。
18.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免稅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對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2012 1。蔬菜是指可以作為副食品,經過挑選、清洗、切割、幹燥、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屬於蔬菜的範疇。蔬菜罐頭是指對蔬菜進行加工、裝罐、密封、殺菌或者無菌包裝而制成的食品,不屬於蔬菜的範圍。
19.草原生態保護補貼和獎勵政策
為保護草原生態,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應,增加牧民收入,從2011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6億元,建立了完善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地退化嚴重、不適宜放牧的草原實施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計算標準給予牧民禁牧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壹個補助周期;落實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外可利用的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照每年每畝1.5元的計算標準,給予未超載的牧民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牲畜種子補貼、牧草種子補貼(每畝每年10元)和生產資料綜合補貼,每戶每年500元。2012年,國家將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安排資金15058億元,將所有牧區、半牧區縣納入實施範圍。
20 .漁業資源保護補貼政策
項目支持的重點是水生生物的增殖和釋放。2011年增殖放流基金221萬元,預計2012年增加基金規模。
21.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投入43億元補助農村沼氣建設,新增沼氣用戶280萬戶,補助標準平均提高32.5%。其中,東、中、西部中央財政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區提高到3500元。2012年計劃新增沼氣用戶1.2萬戶,建設大中型沼氣項目200個以上。
22.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投入1億元建設基層農業推廣體系項目,加上201年投入的2億元,* * *支持了8243個鄉鎮農業推廣機構設施條件的改善。2012年,國家將繼續支持有條件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設,努力實現2012年中央壹號文件提出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有條件的建設項目覆蓋所有鄉鎮”的目標。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條件主要包括:配備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農產品質量快速檢測、農民培訓、農技人員日常辦公等檢驗檢測設備;改善檢驗、技術咨詢、日常辦公等經營場所條件。根據條件和資金可能,可以配備農技人員車輛進村入戶,建設農業技術推廣示範基地。
23 .基層農業推廣體系改革和示範縣建設政策
2009年,國家開始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工程”。截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累計安排23.7億元支持800個縣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補貼試點。2012年,中央財政將加大投入,對基層加強條件建設和開展農業技術推廣給予財政補助,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和示範縣建設項目將覆蓋所有農業縣。
24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特崗計劃
從2012開始,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試點,選派壹批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中央財政將對特崗計劃給予壹定支持。
25.現代農業人才支持計劃
根據《支持現代農業人才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2012年,從五個方面加快培養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急需的農業農村人才。通過專項資金支持,重點支持150農業科研優秀人才。支持培養3000名優秀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全年培訓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3000名。選拔扶持7000名具有壹定產業規模、發展基礎好、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村生產能手。在農產品主產區選拔扶持3000名農村經紀人,培養壹支熟悉農產品流通政策、管理素質高、經紀行為規範的農村經紀人隊伍。
26 .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政策
2012年將對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和農村社會管理領域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政府全額補貼,農民免費參加。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為期壹周的培訓,培訓對象主要是種養大戶、科技示範戶、從事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農戶、從事農業經營和農村社會管理的農戶;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農業生產與管理技術、農產品貯藏與加工技術、農業機械操作與維修技術、沼氣建設與維護技術、農業經營與農村社會管理知識。開展農業創業培訓。總培訓時間兩周左右;培訓對象主要是有意願在農業領域創業的農民,特別是農村初高中畢業後未能繼續深造的二本青年學生、返鄉農民工和復員軍人;培訓內容主要是創業技能和相關農業知識。
2012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依托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舉辦31期培訓班。通過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經驗交流、創業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訓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大學生村官3100人。
27 .保護農民土地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政策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內,除法定事由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調整承包地,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它作為基本保障,無論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分配土地非農化、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根據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部署,2012年將出臺相應的征地制度改革法律法規,加快相關工作。
28.完善農業保險政策。
為進壹步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作用,2012年國家將進壹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費補貼品種,在現有14類中央財政補貼水稻、玉米、小麥、油料作物、棉花、馬鈴薯、青稞、天然橡膠、林木、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牦牛和藏羊的基礎上,將糖料作物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範圍;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對發展設施農業的農民給予保費補貼。擴大保費補貼區域,將現有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的補貼區域擴大至全國。明確補貼比例,糖料作物保險,按照現行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執行;在省級財政至少補助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補助35%,對中西部地區補助40%,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直轄墾區補助65%。水產養殖保險中,東部地區能繁母豬和奶牛的保險由中央財政補貼至少30%;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1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10%;其他由中央財政補貼的險種按現行政策執行。
29.村級公益事業討論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政策於2011在全國全面推開。壹事壹議財政獎勵補償資金主要由中央、省和有條件的市縣安排,對村民籌資籌勞項目給予獎勵。獎補範圍主要包括農民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設施、村道、環衛設施、植樹造林等公益事業建設,優先解決群眾最需要、見效最快的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財政獎勵可以是財政獎勵,也可以是實物補貼。
中央財政預算2011安排1600億元。2012進壹步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議財政獎補完善村級公益事業機制,撥款248億元。
30.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
目前,國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其成員生產的農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抵扣率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合作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和農業機械,免征增值稅;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簽訂的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金融支持政策,將所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農村信用評價範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紮實、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農戶多、規範管理好、信用記錄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金融支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財政專項安排用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涉農項目支持政策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涉農項目申請範圍。人才扶持政策,2011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扶持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鼓勵和引導大學生村官參與和領導合作社;支持農村青年帶頭人成立合作社。
31.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政策。
201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覆蓋面達到60%以上,試點地區參保人數達到3.26億人。2012,新農保全覆蓋。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運行模式為“三結合”,即賬戶設置上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金籌集上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與政府補助相結合,待遇支付上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願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保。參保農民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領取養老金。被保險人每年繳納五個檔次100元至500元。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需要增設檔次,參保人可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被保險人全額支付基本養老金。
目前國務院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67元,地方政府可視財力情況提高標準。當地政府對參保人繳費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60元。地方政府還應為農村重度殘疾人等貧困群體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養老保險費。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的補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補助等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只要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繳納了保險費,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
3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共同籌資的農民互助醫療制度。它采取個人捐款、集體支持和政府資助的形式來籌集資金。該制度從2003年開始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2008年基本實現全國全覆蓋。2011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為200元,人口8.32億。2012年,國家將繼續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鞏固覆蓋率,提高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擴大病種覆蓋面。新農合籌資標準由230元提高到300元,國家補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農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且不低於6萬元。
33.農村危房改造政策
農村危房改造和農墾危房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壹部分。2011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覆蓋中西部所有縣(市、區、旗)。補貼的重點是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居住在危房中的貧困戶。2011年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6000元,並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貧困農戶和建築節能示範戶補助每戶增加2000元。2011,農村危房改造265萬戶,比上年增加1.4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加快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
農墾危房改造始於2008年,實施範圍逐年擴大。中央財政資金補助標準為東部墾區每戶6500元,中部墾區每戶7500元,西部墾區每戶9000元。2011農墾危房改造實施範圍擴大到全國所有墾區,計劃任務和中央投資規模超過前三年總量。截至2011年底,國家已安排中央投資69.8億元,改造危房89.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農墾危房改造工程,計劃改造農墾危房36.76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