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中國人事部明確規定了公務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中國人事部明確規定了公務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基本容量

公務員能力是指公務員履行公共行政職能、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須具備的人格品質,包括壹定的認知水平,以及價值觀、態度、自我形象、社會動機等人格品質。2003年,人事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提出公務員必須具備9項基本通用能力:

1.政治歧視。公務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政治理論知識,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善於從政治上觀察、思考和處理問題,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明辨是非;要有壹定的政治敏銳性和洞察力,正確把握時代發展的要求,科學判斷形勢;我們必須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依法行政能力。公務員應具有強烈的法律意識、規則意識和法制觀念;必須忠實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按照法定職責、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要準確適用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依法辦事,準確、公正、文明執法,不以權代法;要敢於同違法行為作鬥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3.公共服務能力。公務員要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清正為民,守信立政;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對工作認真負責,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具有強烈的行政成本意識,善於運用現代行政方法和技能,註重提高工作效率;要樂於接受群眾的監督,積極采納群眾的正確建議,敢於接受群眾的批評。

4.調查研究能力。公務員要堅持實踐第壹的觀點,實事求是,講真話,寫真話;必須堅持群眾路線,掌握科學的調查研究方法;要善於發現和分析問題,準確把握事物的歷史、現狀和影響;要積極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預測發展趨勢,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要善於總結經驗,發現典型,指導和推動工作。

5.學習能力。公務員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有良好的學風,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要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需要,明確學習目標,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積累知識和經驗;要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及時更新和掌握適應工作需要的知識和技能;我們應該拓寬學習的途徑,從書本、實踐和其他方面學習。

6.溝通和協調能力。公務員應具有大局觀念、民主作風和合作意識;在語言表達上,要清晰、流暢、重點突出;尊重他人,善於與不同意見的人團結共事;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營造寬松和諧的工作氛圍;能夠建立和使用工作聯系網絡,有效運用各種溝通方式。

7.創新能力。公務員要解放思想,開闊視野,與時俱進,有創新精神和勇氣;要掌握創新方法和技能,培養創新思維方式;對新事物敏感,善於發現和培育新事物,總結新鮮經驗;要善於分析新情況,提出新觀點,解決新問題,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8.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公務員要有效掌握工作相關信息,及時捕捉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制定可行方案,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善於協調不同利益;面對突發事件,要頭腦清醒,科學分析,敏銳把握事件的潛在影響,密切把握事態發展;要準確判斷,果斷行動,整合資源,調動各種力量,有序應對突發事件。

9.心理調節能力。作為壹名公務員,要有強烈的事業心,積極樂觀向上的精神狀態和奉獻的激情;要根據情況和環境變化調整自己的思維和行為,保持良好的心態和心情;要有戰勝困難的自信,要有決心,要能正確對待和處理順境逆境,成功與失敗;要有良好的心理適應能力,心胸開闊,寬容,不嫉妒人才。

  • 上一篇:文秘專業有哪些?
  • 下一篇:我是大陸人。在香港買保險壹定要去香港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