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所有權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從它誕生的那壹天起,就面臨著改革的壓力,越到後期壓力越大,這是集體土地所有權本身的制度缺陷決定的。而這些缺陷是無法克服的,是自己克服的。因此,集體土地所有權改革成為歷史發展的必然。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時期出現了“包產到戶”的土地變更做法,實際上為以後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奠定了基礎。
1978 65438+2月,安徽省鳳陽縣梨園公社小崗生產隊農民,出於求生本能,生死與共,簽訂了“分田到戶”合同,拉開了集體土地所有制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轉變的大幕。這壹新的土地制度出現後,在全國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和爭議,但得到了鄧小平的支持。1980春夏之交,全方位承包開始推進。1980年9月21,1,中共中央下發的文件(關於進壹步加強和完善農村生產責任制的若幹問題)肯定了邊遠貧困地區可以實行“包產到戶”,並首次正式更名為“包產到戶”。後來從1982到1986,中央(和國務院壹起)出臺了五個“中央壹號文件”指導農村改革。這些文件的精髓和中心內容,是鄧小平同誌在他的南方談話中總結出來的。1983年,全國98%的農村生產隊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1985年,人民公社終於徹底消失了。
1994年,當初開始土地承包的地區15承包期到期時,國家提出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黨中央、國務院也出臺了相關法律和壹系列政策文件。1998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進壹步強調要堅定不移地實行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的政策,同時抓緊制定法律法規,確保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1998 65438+2月,全國農村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在1999完成土地承包工作,承包期延長30年,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全部到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土地產權的四權分離入手,以“均田制”的形式直接賦予農民土地的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從而使農民獲得壹種新的土地權利——承包經營權。這就使得農民與土地等財產之間產生了直接的利益關系,農業產出與農民的勞動績效直接相關,收入與勞動支出完全掛鉤,從而產生壹種激勵機制,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此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壹種制度創新,具有恢復農業家庭經營最優運行特性和適應農業產業特點的本質內在規定。就更直接的農業生產而言,家庭經營能有效克服其農業的外部性,增加硬供給程度,將勞動力的監督成本降至零。由此,“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的壹個勞動者具有最高的勞動激勵,不僅因為他在邊際報酬率上獲得了自己努力的全部份額,還因為他節約了監督成本”。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引起了中國農村社會的深刻變革,對中國的現代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第壹,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使我國農業生產有了質的飛躍,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使農業產業結構更加合理。1978年,農業總產量1450億元,糧棉總產量分別為29240萬噸和2167000噸。1984中的對應數字分別為3303億元、4.073億噸和607.7萬噸。億萬農民告別了饑寒交迫的日子,基本實現了溫飽。困擾中國現代化進程幾十年的“吃飯”問題基本解決,農民最基本的生存要求得到實現。此外,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民在保證完成承包任務和國家收購任務的前提下,發展多種經濟作物,改變了“以糧為綱”時代出現的農業單壹經營格局,使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趨於合理。第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農村從計劃經濟向商品經濟的轉變提供了契機和動力。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給農民帶來了剩余生產和剩余支配權,使農村市場得以恢復和繁榮,農村商品經濟迅速發展。到1988,農村工農產品商品率達到68.8%,比1978高出15.1個百分點。其中,社會農副產品收購總額由1978的557.9億元增加到1988的2998億元。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由39.9%提高到51.1%,糧食類商品比重由16.6%提高到30.4%,食用植物油類商品比重由21.1%提高到74.1%。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極大地繁榮了農村市場,改善了農民生活,為農村市場經濟的建立奠定了基礎。第三,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為農村社會流動和分化創造了條件,有利於農民身份的轉變。鄉鎮企業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引發的“民工潮”是中國農民的又壹偉大創造。在土地集體化時期,國家通過勞動分成、口糧、戶籍等手段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農民不能自由流動,導致貧窮和死亡。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民獲得了相對的勞動自由。他們除了種植承包田,完成聯產承包任務外,還可以自由從事各種副業和非農活動,進入鄉鎮企業或進城從事二、三產業。農民的身份、地位和角色也發生了變化,變得多樣化。這是農民非農化的重要體現。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是壹項重要的宏觀經濟政策。中國應加大反哺農業的力度,從政策、資金和技術上支持和保護農業,以打破目前農村經濟發展的滯脹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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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土地制度是影響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主要因素之壹,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幾次質的飛躍都與土地制度的變遷有關。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消滅,為中國現代化的全面啟動創造了條件;集體土地所有權是在壹定歷史條件下為滿足國家工業化的資本積累需要而進行的強制性制度變遷,為中國工業化做出了重要貢獻。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實現了中國現代化的新飛躍。
第二,任何壹項土地的單壹制度變革都不可能壹勞永逸地解決所有問題。它應該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與時俱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極大地發展了農業生產,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擴大了農村市場,促進了我國現代化的發展。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表現出許多不完善之處。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農業和農村發展中的壹些深層次問題逐漸顯現出來。壹是農民增收放緩。目前,除了部分鄉鎮企業發達的沿海地區農民先富起來外,大部分地區仍以農業生產為主,特別是糧棉生產為主的地區,農民收入增幅放緩甚至停滯。據統計,從1979-1984,我國農民年均純收入增長15.1%,增長率從1985-1988下降到5.1%,達到65438+。1992-1996期間,由於國家大幅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收入增長再次提高。但自1997以來,農產品總量基本穩定,而市場價格下跌超過30%。以農民為主的中西部地區農民的實際收入在這四年有所下降。其次,農業生產中長期存在的勞動力過於密集的現象,農業比較效益低下,分散的小農戶與變幻莫測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農業不僅要面對國內市場,還要面對國際市場的挑戰。
第三,2006年2月21,中共中央再次以1號文件發布《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我們必須以此為契機,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邁出有力的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