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具體來說,刑法是當權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和刑事責任,給予犯罪分子什麽懲罰的法律。
2.廣義的刑法是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壹切法律規範的總和。
3.狹義的刑法是指系統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刑法典。
第二,刑法的分類
刑法可分為廣義和狹義。
1.廣義刑法包括刑法典、獨立刑法和附屬刑法。
狹義的刑法是指刑法典。
2、分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適用的特征和性質,如刑法典;特別刑法是指適用於特殊的人、場所、時間或事項的刑法,如單獨刑法和附屬刑法,如港澳臺刑法。
3.它分為形式刑法和實體刑法。形狀和名稱可以直接分辨出該刑法是正式刑法,如刑法典和單行刑法;形狀和名稱不屬於刑法,但其內容規定了附屬刑法等刑法的相關規定。
4.分為國內刑法和國際刑法。所謂國際刑法,具體有三層含義:壹是國際刑法或世界刑法;二是規定違反國際公法原則的犯罪和制裁的法律;第三,國內刑法的適用範圍涉及國際刑法。
第三,懲罰的種類
根據刑法的規定,我國的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主刑是適用於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又稱從犯,是對主刑進行補充的壹種刑罰。附加刑的種類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我國刑法還規定,外國人犯罪,適用驅逐出境的刑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違反職責軍人暫行條例》規定,剝奪犯罪軍人適用的勛章、獎章和榮譽稱號,也是附加刑。
管制由人民法院決定。罪犯沒有被拘留,但他們的自由是有限的。移交公安機關、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模式,只適用於罪行輕微的罪犯。
刑事拘留是短期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就近強制勞動改造。刑法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壹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強制其勞動改造的壹種刑罰方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者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地方,實行勞動改造。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數罪並罰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折抵刑期壹日。
無期徒刑是剝奪罪犯的生命自由,強迫其勞動改造的壹種刑罰方法。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在監獄或者其他勞改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有期徒刑。
死刑是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只適用於罪大惡極的罪犯。
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罪犯向國家繳納壹定數額金錢的壹種刑罰方法。刑法規定,判處罰金時,應當根據犯罪情節確定罰金數額。繳納罰款有三種方式:壹次性或分期繳納;強制支付;減少或免除付款。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犯罪分子參加管理國家的政治活動的權利的壹種刑罰方法。
沒收財產是指將犯罪分子個人財產的壹部分或者全部無償強制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
驅逐是指強制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邊境的懲罰方法。
剝奪勛章、獎章和榮譽稱號,是指剝奪犯罪軍人政治榮譽的刑罰方法。
我國刑法的分類是什麽?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我國刑法的分類也是不同的。但是,中國的刑法實際上是分廣義和狹義的。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而廣義刑法還包括單行條例和附屬刑法。此外,還有其他不同的刑法劃分方式,也需要我們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