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在時間、空間、對象上的約束力,是迫使人們遵守的力量。據此,法律效力可分為時間效力、空間效力和人身效力。
(壹)法律的時間效力
法律的時間效力是指法律的約束時間範圍,包括生效時間、無效時間和是否具有溯及力。
法律的生效時間是法律生效的時間。我國法律的生效時間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壹是法律本身沒有規定生效時間,但根據慣例或相關命令,如憲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法律明確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法律明確規定了具體的生效日期,頒布時間和生效時間之間通常會有壹個空檔,這是為了給法律的實施提供相應的準備時間;第四,法律規定其生效時間取決於其他法律的生效時間,這就考慮到了壹些法律之間的配套實施問題。此外,我國法制建設中還有壹種特殊情況,就是有些法律是以“試行”或“暫行”的方式頒布實施的,因為有些法律還不完善,需要進行壹段試行或暫行時間的總結、修改、補充和完善,然後再制定和頒布正式的法律。但是,在試驗期間或過渡期間,它仍然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失效時間是法律停止生效的時間。我國法律的失效時間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壹是法律本身規定了有效期或失效時間,規定失效時間的條款稱為“日落條款”;二是新法明確規定了舊法的失效時間;第三,舊法因與新法沖突而被廢止。如果新法沒有同時規定廢止以前的規定,而是對相同的內容作出了新的規定,則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舊法的規定自新法生效之日起自然廢止,適用於新法與舊法部分沖突但不完全沖突的情形;第四,主管當局以決定、命令等形式宣布具體法律無效。,或因部分條款的修改而使原有條款失效;第五,有些法律因為完成了任務或者失去了所依據的實施條件而失效。
法律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規範在生效之前對行為和事件是否適用或具有約束力。如果可以適用並具有約束力,則具有溯及力或稱之為溯及力;反之,則無溯及力或追溯力。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近代以來壹項重要的法治原則,被各國法律所廣泛采納。其合理性在於,人們只能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來安排和規範自己的行為,無法預見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尚未生效甚至尚未制定的法律的要求。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地適用,會使人們的行為缺乏安全感,阻礙人們的權利和自由,不利於社會關系的穩定。所以,除了特殊情況,現代國家都不承認法律的溯及力。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既包括立法上的不溯及既往,也包括司法和執法上的不溯及既往。壹般來說,新法不溯及既往的案件,不適用於新法生效前的案件;過去懸而未決的案件仍然由法律判決。在現代國家,立法的溯及力非常罕見和敏感,司法和行政執行的溯及力也受到嚴格限制。只有兩種情況:公法上的寬大例外和私法上的意思自治例外。
(二)法律的空間效應
法律的空間效力是指法律具有約束力的空間範圍。每個國家都根據主權、領土完整和法律統壹的原則確定各種法律法規的空間效力。壹般來說,壹個主權國家的法律適用於其主權管轄的所有地區和領土,包括領土、領海和領空。國外的大使館和國外的船只、飛機都是延伸領土。在法律效力上,大多數國家采取“以域外效力為基礎,以域外效力為補充”的原則,即當發生在境外的行為對本國內政產生較大影響時,可以進行管轄。
根據法律規定的不同,中國法律的空間效力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全國生效的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憲法和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和具有行政職能的直屬機構制定的規章,除它們自己有特別規定外,在我國所有地區,包括我國所有領土、領海和領空,都是有效的。
2.在當地有效
這包括兩種情況:壹是國家機關制定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具體的效力範圍;二是地方國家機關、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法律效力。
3.域外效力
有些法律不僅在我國境內有效,還具有域外效力,以保護發生在境外但對境內有影響的情況。
(3)假裝欽佩法律對人的效力
法律對人的效力是指法律規範對誰有約束力(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即法律適用於什麽樣的人。由於國籍和空間的差異,法律規範對人的效力有不同的規定。這種效力分為兩個基本方面:壹是法律對境內國民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的效力,二是對境外國民和外國人的效力。對此,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態度,大致可以歸納為三種基本情況:!“屬人主義,即這個國家的法律對所有國民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無論他們是否在自己的領土上;相反,國內法對本國境內的外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屬地主義,即國內法的效力覆蓋該國境內的所有人,包括國民和外國人,但如果國民不在本國領土範圍內,則國內法對其沒有約束力;!“保護主義,即以保護國家利益為原則,無論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侵犯國家利益,都應適用本國法律。近代以來,各國在確定法律對人的效力時,從維護國家主權的考慮,普遍主張以屬地主義為主,個人主義和保護主義為輔的綜合原則。
中國的法律也采納了這壹全面原則,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中國法律對中國公民的影響
我們的法律對所有居住在我國境內的中國公民都有約束力。根據我國憲法,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對於生活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我們的法律原則上是有約束力的。這也是我國部分法律具有域外效力的原因之壹。因為各國的法律法規不同,這就產生了我國公民適用我國法律還是外國法律的問題。在維護雙方主權的前提下,我國法律對人的效力壹般根據國際公約或國際慣例確定。針對這壹爭議,我國刑法、民法等法律都有相應的規定。
2.中國法律對外國人的影響。
對於在我國的外國人,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我國法律也有約束力。根據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我國境外的外國人侵犯我國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或者與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法律往來,也可以適用我國法律。此外,由於各種法律的性質不同,各種法律關系主體的有效範圍也不盡相同。有些法律適用於所有法律關系的主體,有些法律只適用於特定類型法律關系的主體,有些法律只適用於特定類型法律關系的特定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