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實施方式:公開招聘、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壹派遣。自2006年以來,每年招收約2萬名大學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工作,支援教育、農業、醫藥和扶貧。
2.實施流程:主要包括組織招聘和為高校畢業生工作期間提供管理服務兩個方面。組織招聘有詳細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匯總、上報鄉鎮壹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根據各地下達的招聘計劃,采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每年7月底前,送“三支壹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通知》對“三支壹扶”大學生工作期間的戶籍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經費保障等作出了詳細規定。對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發放人事部統壹印制的《在農村基層單位服務的高校畢業生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3.時間限制:工作時間壹般為2至3年,工作期間給予壹定的生活補助。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在擇業期內享受壹定的優惠政策。
4.就業服務及優惠政策:(1)原服務單位有空缺或相應減員需要補充時,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應予以就業。相關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中應當采取不低於40%的人員比例,聘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2)對準備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貼息等相關政策。(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畢業生,可享受壹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4)在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增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回原籍或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接收單位的,應允許接收單位在該地區落戶。(6)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時,接收單位按同等條件職工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崗位工資標準,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優。[編輯此段落]
組織招聘自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通過公開招聘、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等方式招聘20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招聘計劃主要針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壹)組織領導省人事廳、教育廳、財政廳、農業廳、衛生廳、團市委成立山東省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負責這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有招聘計劃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壹扶”辦公室),負責落實當地基層服務崗位的日常管理服務,組織招聘、考核和指導檢查服務單位。請於6月16前將名單及聯系方式報送至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省級“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根據部門工作職能,主動參與,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編制招聘計劃並協調計劃的實施和執行;財政部門負責相關資金的保障、監督和管理;教育、衛生、農業、扶貧開發、共青團等部門負責落實本系統相關政策,做好業務指導、培訓和跟蹤服務。(二)招聘對象和條件招聘對象為本省高校和外省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定向、委托和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其基本條件是:(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2)大專以上學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3)敬業、守法、正派;(4)身體健康。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林水利、醫藥、教育、經濟等為重點,優先招聘經濟困難畢業生,優先招聘高學歷畢業生,優先招聘已取得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優先招聘已回原籍的畢業生。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1。制定壹個計劃。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壹扶”辦公室要收集匯總當地鄉鎮壹級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上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辦公室根據統壹規劃和有關要求,綜合確定各市招聘崗位和人數,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報告。2.各級征兵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相關政策,積極動員高校畢業生踴躍報名。報名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統壹組織,采取網上報名方式,6月初完成。按照報名程序要求,填寫《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申請表》(見附件4),經學校審核後,寄至相關市“三支壹扶”辦公室。各市“三支壹扶”辦按照招聘要求,審核學生資格,通過考核或考試確定服務人員初選名單,於6月中旬報省“三支壹扶”辦審批。3.確定人選6月下旬,省“三支壹扶”辦公室對各市確定的人選進行審核後,統壹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學生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人事部《三支壹扶計劃高校畢業生健康狀況要求》(見附件5)執行。經審查體檢合格的大學生,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組織填寫《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登記表》(見附件6),同時與服務單位簽訂《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協議書》(見附件7)。6月底前,將“三支壹扶”大學生名單報全國“三支壹扶”辦公室備案。4、培養“三支壹扶”大學生上崗前,要重點培養。培訓的主要內容是黨和國家關於基層工作特別是“三農”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現狀、擬任職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要介紹服務場所的生活、民情、風俗,幫助他們更快適應工作生活環境。培訓工作按照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的統壹部署,由省教育廳、農業廳、衛生廳、扶貧辦等部門根據服務項目人員的不同組織實施。培訓時間壹般為5天。招聘的高校畢業生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發放招聘啟事。畢業生接到招聘通知後,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直接到服務縣政府人事部門報到。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者,取消招聘。從事“三支壹扶”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納入該校當年就業率統計。[編輯此段落]
服務管理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培養與使用並重。服務單位和服務縣“三支壹扶”辦公室具體管理,省市“三支壹扶”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壹)縣級“三支壹扶”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發放生活補貼、交通補貼,繳納保險費用,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壹扶”大學生的服務崗位、住宿、安全、衛生、保健等後勤保障,幫助解決他們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監督檢查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服務單位要負責為“三支壹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培訓機會;縣(市、區)團委要選派1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接收“三支壹扶”大學生的各鄉鎮擔任團委副書記,並負責協調落實相關聘任程序。“三支壹扶”大學生要遵紀守法,服從安排,虛心學習,聯系群眾,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服務。(二)戶籍管理服務期內,“三支壹扶”大學生戶籍保留在原學籍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籍遷移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由公安機關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轉到服務單位所在縣政府人事部門,黨群關系轉到服務單位。服役期間主動要求入黨的,由鄉鎮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三)考核管理縣“三支壹扶”辦公室負責“三支壹扶”大學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服務單位負責平時的考核。其中,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的考核由縣(市、區)團委會同鄉鎮黨委進行。考核的主要內容是“三支壹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和服務表現。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檔案,考核結果報省、市“三支壹扶”辦公室備案。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者,經省“三支壹扶”辦公室審核,授予人事部統壹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單位服務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就業政策的依據。“三支壹扶”大學生應按規定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三支壹扶”辦公室批準,並辦理相關手續。[編輯此段落]
財政保障(壹)生活交通補貼“三支壹扶”大學生在服役期間享受壹定的生活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各縣(市、區)“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省“三支壹扶”辦公室指定的農業銀行為畢業生辦理銀行卡並負責按月發放。(二)保險服務縣“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照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的統壹要求,為“三支壹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三)體檢費用“三支壹扶”大學生體檢費用標準為300元/人。(四)資金來源“三支壹扶”計劃所需資金,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解決。其中,為30個經濟欠發達縣服務的生活、交通補貼、保險費用由省、市、縣(市、區)財政按5: 3: 2的比例承擔;到其他縣(市、區)服務的生活、交通補貼和保險費用由當地市、縣(市、區)承擔,省財政通過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財政困難縣。“三支壹扶”大學生體檢和培訓費用由省級財政承擔,工作經費由各級財政承擔。[編輯此段落]
相關政策及就業建議“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做好服務期滿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辟多種渠道,積極為他們就業創造條件。(壹)各級人事、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崗位,制定激勵政策,積極吸引已完成服務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到本系統工作。各級人事部門要建立“三支壹扶”大學生專項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動員各類用人單位接收“三支壹扶”大學生,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服務單位補充人員時,應當優先考慮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補充人員時,特別是鄉鎮中小學、衛生醫療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機構補充專業技術人員時,要安排壹定比例的崗位招收這些大學生。(二)服務期滿經“三支壹扶”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報考公務員、研究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自主創業的,享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06〕14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回原籍或在其他地區就業。落實接收單位的,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就業後不再執行試用期。凡進入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參照同等條件人員,根據其崗位或職務確定,其工齡計算為工齡。今後評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編輯此段落]
工作要求(壹)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人事部門發揮“三支壹扶”計劃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的主導作用,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支持。要加強研究和指導,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及時了解規劃實施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映溝通。“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紮實推進這項工作。(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三支壹扶”工作機構各級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三支壹扶”計劃的重大意義和積極作用,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讓更多的人知道、更多的單位支持、更多的大學生向往農村基層,真正唱響“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同時,充分利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宣傳優勢,加強對大學生的愛國主義、理想信念、就業創業、艱苦奮鬥教育,號召廣大學生積極參與“三支壹扶”工作,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貢獻青春和智力。(三)堅持標準,嚴明紀律,市、縣(市、區)“三支壹扶”工作機構應根據服務單位的實際需要確定服務崗位,並根據崗位條件和工作程序招聘人員。招聘工作要嚴格工作紀律,選拔學習成績優秀、專業對口、事業心強的大學生參加本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