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強奸作為壹種對性資源的惡意占有,不僅體現在生理上的侵害,更體現在對人類自社會形成以來正常的社會性秩序的嚴重破壞。現代社會的強奸和過去宗法制度下的重罪沒什麽區別,只是原因略有不同。
【關鍵詞】強奸;自然選擇;性搜索;性收獲;父親至上
“強奸”自古以來就被視為壹種犯罪,但真的要仔細研究其原因。不知道的會回答:應該是這樣;稍微懂壹點的會回答:侵犯女性性權利。我們必須試著問,真的是這樣嗎?女性的性權利在過去真的顯得那麽重要嗎?過去和現在強奸對社會的影響有什麽不同?如果強奸之所以是犯罪的原因不是以上所述,那麽強奸為什麽是犯罪?
壹.兩個前提
模式壹社會進化理論——人類文明的沈澱
當我們提出為什麽強奸是犯罪的時候,不禁要問這樣壹個問題:自古以來,強奸的理由就沒有改變過嗎?如果是,罪惡的結果如何傳承?這個理論模型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人類文明的進步,社會的進化,生物的進化,可以說有著內在的壹致性(生物是自然生物)。在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下,適應自然的物種得以保存,其內在本質是適應自然的基因可以被成功復制,這在社會上是壹樣的,只是略有不同。
人類在社會生活中所做的各種嘗試是否適應人類生存,將是決定它們是否會被社會保留的關鍵因素。歸根結底,選擇這些嘗試行為和狀態的能力是自然的。在這壹點上,人類的進步與生物進化驚人的相似。但說“神奇”就有些誇張了,因為人類也是生物,他的命運不是自己選擇的結果,而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但是我們有沒有把太多的人類行為歸因於人類的自我選擇?-直覺上是這樣的。人類自我的行為是由人類特有的生理功能產生的,但是否繼續存在,取決於自然選擇。也可以說,那些適應生活在大自然中的行為和狀態,被智慧的人類保留在社會中並傳承下來,給人的客觀感覺是大自然做出了優勝劣汰的選擇。
同時,除了自然選擇,人類社會本身也對這些行為和狀態的保存起到了互動和積極的作用。即產生行為的個體與整個社會之間、個體的行為與整個社會之間的有效溝通,使這些行為和狀態不僅能留在整個人類社會中,而且能在個體中找到具體的案例(雖然不是體現在所有個體中)。“勞動人民是偉大的發明家”,這個發明是無意識的,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被迫的。假設所有人類都生活在壹個生存環境中,壹個突發狀況促使某人做出壹些積極有效的行為,產生無與倫比的巨大優勢,其他人爭相效仿,從而被普及。這個過程就是個體行為成為整體行為的過程。這種行為在別人的意識中埋下了種子,被整個社會所接受。即使是不知道也不了解的人,也會受到社會行為趨同的影響,同樣采取這種行為。從縱向發展來看,這種被全社會接受的行為和狀態形成了壹種集體意識。“人類具有普遍的心理功能,可以通過生物遺傳和社會遺傳來繼承遠古的意識。”此外,我們需要看到,整個社會對行為的選擇也是適應自然的需要,背後的控制者仍然是我們的生存環境——自然。因為人類社會的目的是適應生存。這樣,自然選擇和社會功能似乎成了壹種力量,使適合生存的行為和狀態得以保存在人類社會中。社會心理的積累在今天有很多表現。如:習慣、風俗、文化傳統,以及要討論的規則、倫理和法律。
規則是人類在自我調節、自我控制時,如何處理自然的協調要求。要求低的規範形成道德規範,也就是人們心中的觀念,要求高的規範形成法律。道德規範和法律* * *調整人類社會來應對自然,只是壹種寬松,壹種嚴厲。而且,道德規範對法律規範的制定也有指導和影響。規則是對適應人類存在的被破壞狀態的認同和追求,但並不想回到過去,只是想讓周圍的狀態更加平和。歷史上把強奸定義為犯罪的恐怕是要求較低的規範和要求較高的規範。因為強奸的本質在人類進步的過程中並沒有改變,強奸在人類的集體意識中已經被深深地打上了犯罪的烙印,這讓我們即使在今天也對其不屑壹顧。
我們明白了“罪”為什麽會流傳下來,但強奸為什麽會觸及自然,我們還需要繼續討論。
模式二性的種族繁殖的目的(不同的性行為)
兩性畸形存在的原因有很多:①有性生殖會減少不利基因在後代的享受,②同時會增加物種多樣性。這個目的顯然可以用模式壹的觀點來解釋,即雌雄同體是人類適應自然的最佳策略,兩性生殖從出現之日起就有壹種與生俱來的生殖目的。這是從社會生物學的角度最容易理解的:基因是自私的,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東西往往會被納入基因。在進化中,傾向於產生兩性的組合及其從屬組合(如性快感和激素分泌的基因組合)壹直都是成功的組合。但兩性生殖並不是從人類開始的,所以只能說這種顯性基因組合的歷史比人類更長,更適合包括人類在內的高等生物對應自然。這裏介紹壹個性收獲的概念。性的好處不僅僅是適合繁殖種族,還有享受和社交。
享樂和社交的基因是如何適應自然的?“享受性收獲,壹是消除性欲的急迫感,類比於抓撓或口渴喝水,二是情色感受,是培養出來的性快感感受,類似於培養壹種對高雅音樂或美酒的熱愛,而友誼則是用來建立或加強與他人的關系。”這種關系在當前和開始時是極其重要的。如:金錢婚姻,原始部落的婚姻聯盟,以及* * *成家* * *壹起勞動。顯然,正是後兩項福利保證了第壹胎收入的實現。
但實際上,無論是生育的好處還是享受的好處,還是友誼的好處,都來自於自然選擇。而他們壹旦進入社會,都受到社會的影響。比如男人對下壹代的培養,不僅僅是基因的繁衍,更是遺傳。這種作用被反復強化和傳承,被打上了烙印,成為人類集體意識的標誌性部分。在後來的個體中,即使沒有強烈的種族繁衍的直接目的,他的意識也受到了巨大力量的影響,他仍然選擇這樣做。
歸根結底,所有的性行為和利益都是為了滿足生育和繁衍而存在的。那麽,我們應該把生育和繁衍提高到壹個新的高度,即它不僅僅是性的益處,而是自然和社會賦予人類性行為的目的。
我們來看看滿足於性目的的多樣的性行為:在性實踐中,婚姻無疑是實現生殖目的最穩定的方式,並被廣泛使用。但婚姻期間的另壹個好處——避孕——是拒絕生孩子。為什麽保留?歷史上,女性擅自采取避孕措施會受到懲罰,但沒有普及,因為避孕的目的不是為了生孩子。如果把生孩子視為壹種成本,無疑會提高享受的收益。這種個體的性實踐,從另壹個角度看,是對性享受利益的繼承,對整體意識的培養有積極意義。退壹步說,避孕並不是拒絕生孩子。當生孩子被視為與未來未出生的人建立友誼時(這其實是另壹個好處),他會按照鋪好的路前進,以達到性的目的。再比如:壹夫多妻制不會導致以生育為目的的男女比例不對等,因為會伴隨著其他行為:通奸、強奸、同性戀、單身等。(這些都不利於性生育的目的)。但顯然,壹夫多妻制的作用遠大於其不良後果,所以也被保留了下來。消極的方面也是客觀存在的,需要用其他方式來調節,這種調節方式也是存在的。如:社會輿論對通奸者的壓力,社會對同性戀的長期排斥。
強奸也是基於“把生米煮成熟飯”的沖動來滿足人們的享受利益和社會利益。但是,這種瘋狂而誇張的自私自利使他對有性生殖的目的毫無作用,反而會導致性秩序的極端破壞。根植於歷史和社會的集體意識絕不允許這種狀態存在,所以會受到法律上的懲罰和道德上的拋棄。
那麽強奸對人類的邪惡影響是什麽呢?如何造成性秩序的破壞,我們來詳細分析壹下:
二。理論模型
我在和平狀態下,婚姻是正常的性狀態。為什麽強奸是犯罪?
所謂和平,就是男女平等,沒有父權制的強大壓力。性資源歸自己所有。這時,人追求性——性搜索的過程是自主的、自控的。比如未婚女性的性權利不屬於父親。在和平的性秩序狀態下,性資源的擁有者平等地追求其他資源。這種尋找的性目的很明顯,它獲得的性利益也很可觀。如:享受性愛的好處和與勞動、經濟利益結成團契的好處,生兒育女伺候老人的好處。但是,這些好處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事實上,進行性搜索是有相應成本的。比如,壹個男人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有他壹半的基因,會盡力挑選那些自我滿足的女人;為了獲得更多的享受利益,我們會花時間去尋找那些美女(某種程度上,身材是否漂亮也是基於是否適合生育,當然也有社會影響);為了獲得更多的社會利益,他會花大價錢討好地位高的女性(在原始狀態下,他可能會尋求處於部落關系交界處的女性)。女人也需要花成本去找壹個看起來不是花花公子的男人,而結合後,同樣的成本是男人留在他身邊養孩子。當兩個男人同時面對自己喜歡的女人時,往往會導致更高的成本——性競爭。由此可見,這種性搜索的巨大成本。但是,自然和社會鼓勵為性目的支付性成本,因為這樣會取得很大的社會效益。比如,壹個男人為了贏得女人的心,努力提高自己的財力和魅力。這使得社會有了追求財富和自身價值的集體意識,社會物質財富不斷擴大,文明程度不斷提高。
性的成本使得尋找性資源變得困難。正是這種成本的存在,使得整個社會的性秩序平和有序,同時也增加了性的魅力。這種影響可以通過原始時期早期性亂的負面對比表現出來:①性亂引起性嫉妒和無限制的性交,不利於生產;②性亂,混淆性秩序;③性亂帶來物種退化。這些東西並不是壹開始就產生的(在最初的狀態下,群婚往往更有利於當時的人們組成群體,適應生存),而是在生產力稍有提高,大規模合作沒有了,小規模合作甚至兩個人合作的時候出現的。
性搜索的成本主觀上滿足了有性生殖的目的,客觀上具有其他建設性的功能,所以經過反復強調和傳承,它留在了社會中,象征性地進入了人類的集體意識。
但是強奸是如何破壞這種秩序的呢?在和平的狀態下,我們把婚姻當成壹種正常的性狀態,也就是性搜索的直接目的是婚姻,人們達成了壹種* * *知識——性收益和性成本並存。類比權利義務關系,無成本收益被視為不當得利,這種“不當”程度顯然是社會無法容忍的:強奸的性成本為零,即無償占用他人財產資源。這種低成本伴隨著沖動和對性資源的極度無知,經常訴諸暴力,完全無視養育子女和關愛女性,導致整個社會利益的負價值和性資源的不合理浪費,這無疑是對平衡的性秩序的極端破壞:其生殖目的不明顯。這種破壞的嚴重後果,我們是可以預見的,正常的秩序被打破,有性生殖的目的是沒有希望達到的。這是自然界和社會絕對不允許的。在這壹終極目標的控制下,國家機器法律開始啟動,並以強奸罪定罪。因為它不利於國家的統治,包括人民的統治和統治者特權的維護。道德準則也沒有原諒它。這種違反性秩序的行為,顯然將其他同類競爭者置於壹個可笑的境地(努力工作,而別人卻可以投機取巧)。人類的求同心理,永遠不會允許壹個人處於純收益和高收益的有利狀態。這種道德規範形成後,又進壹步影響了法律規範,長期共同作用,直到今天。
在這個理論中,我們的前提是和平狀態,但實際上,人類並沒有長久的和平狀態。“人類出生的時候,男性和女性在生育上負責的事情不壹樣,花費的時間也不壹樣。”但畢竟原始狀態最接近我們的模型。我們可以假設和平是存在的,但只是零秒的臨界點,然後就有了男女分工。正是這種分工導致了人類社會在大範圍內的進壹步發展——男權社會。
二。添加男權社會因素時,性地位、性競爭、性嫉妒對強奸罪的影響。
我們說不清男權社會是怎麽壹步步發展起來的。我們可以直接感受到這種繼承性和必然性,這種繼承性和必然性來自於我們對父權制社會狀態的理解:男性在生殖合作中是完全主導的,他們要保證的是妻子永遠為復制自己的基因服務。而且社會並不禁止壹夫多妻和求偶的出現。隨著男性主導地位的形成,女性最好的性策略就是如何取悅男性,讓他們允許自己和他在壹起。此時,女性的性資源歸男性所有(婚前歸父親所有,婚後歸丈夫所有)。
這樣,男性對女性的強奸就變成了壹種侵權,性質變得更惡劣。強奸的對象不僅是女方的身心本身,而且是對性資源的擁有者——男性的侵犯,在壹定程度上也是對男方的侮辱和挑釁。我們還應該看到,由於男權社會中的性別中性搜索已經完全演變為男性之間對女性資源的爭奪,這種搜索成本的增加會使人們更加註重自己所擁有資源的穩定性和絕對性,而男性性欲膨脹和女性資源相對收縮的不平衡分配導致了男性之間的性嫉妒,從而導致了占有資源的性收益呈幾何級數增長(至少在人們的心理意識中)。可以想象,這種占有性資源利益的強烈欲望,壹旦被強奸,就會破壞性秩序。可以說,如果沒有國家及其法律的及時出現使強奸成為重罪,人們自發的低要求的規範將會愈演愈烈,壹發不可收拾。另壹方面,正是為了滿足統治的需要,強奸才被確立為犯罪。由此可見,在和平狀態下被定罪的強奸罪,是在宗法制度下被牢固確立和強化的。
值得壹提的是,宗法制度下形成的貞操觀念(即賦予男性自由的性權利,女性受限制的性權利)也會對強奸產生壓力。貞操觀念,這樣壹種符號化的觀念,深深植根於人們的思維意識中,至今仍影響著大眾。
三。現代社會的定罪理由略有不同。
現代社會的性狀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如“性解放與自由”的出現;“婦女運動”的高漲;受現代社會教育制度和訓練方式的影響,男性越來越女性化。總之,男女的性權利是朝著同壹個方向發展的。性權利至少在法律上和人的口頭權利是平等的(雖然心理上受歷史影響),這就使得性資源不僅僅屬於男性,男性強奸女性的目標實際上也只是屬於女性的性權利。重獲性權利的女性,因為被強奸,在性活動中處於劣勢。結果是因為同樣的破壞性秩序和歷史符號的傳承,強奸依然是犯罪。
四反向強奸、婚內強奸和同性強奸
以婚內性交為衡量標準,強奸的罪惡根源在於不支付成本,即不與女方達成協議。只要有約定,就壹定有成本,比如男性想盡辦法展現未來父親的特質來吸引女性。所以,我們開始了:
如果壹對男女中女方的極度占有欲促使她在沒有征得男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反強奸”,這種行為也應該是強奸(只是在某種程度上,沒有那麽大的破壞性)。
以婚後每壹次性生活為標準,婚內未經女方(或男方)同意的性交行為,也視為強奸。
以同性之間的自願性交為合理狀態,未經對方(通常是插入方)同意的肛交也應視為強奸。
各種強奸的本質在於成本的低廉和破壞後果的嚴重性,行為的自然目的和社會效益無法實現,導致其都被納入刑法的視野。
總結:強奸不適合人類生存和繁衍,因為它破壞了有性生殖的目的,導致性秩序的極大混亂。所以人類規範對其進行了調整,法律將其定義為重罪,道德對其進行譴責。在人類的發展過程中,強奸作為壹種犯罪由來已久,它來自於周邊國家的持續存在和人類集體意識的作用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