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風電場部分)(試行)2006年12月江蘇省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編制說明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填補新能源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空白,加強對工程建設中各責任方質量行為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的監督, 為促進工程質量管理和生產水平的持續提高,江蘇省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編制了《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風電場部分)》。 《綱要》根據項目特點,向各責任主體宣傳相關規定、要求和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確保監督檢查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規範開展。提高其工作質量。《電力建設工程(風電場部分)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包括《風電工程首次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風電工程土建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送電前變電站電氣系統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風電工程線路(電纜)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風電工程啟動調試前單機質量監督檢查大綱》。《成套風電項目啟動試運行後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和《風電項目竣工備案前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共七個階段,適用於江蘇省所有風電項目。本《質量監督大綱》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本《質量監督大綱》由江蘇省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負責解釋。《質量監督大綱》編制過程中,得到了江蘇如東壹期100MW風電場、江蘇興源電力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大力支持。主辦單位:江蘇省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批準人:審核人:、尹元明、、方敏強參與人:、許、陳、蝶、張斌二號風電工程首次質量監督檢查大綱1總則1.1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質量監督指南》、《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條例》統壹了風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程序、方法和內容。規範工程建設中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工程建設中責任主體是指建設、勘察、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生產運營等單位。)和有關機構(有關機構是指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試驗檢測的各類實驗室),加強電力建設項目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保障電網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公眾利益,充分發揮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制定風電項目質量監督檢查七個階段大綱。所有接入公共電網的風電建設項目,包括各種投資方式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質量監督檢查均按照上述典型大綱執行。1.2風電項目首次質量監督檢查大綱(以下簡稱“大綱”)適用於江蘇省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以下簡稱中心站)在風電建設項目正式開工後的首次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首檢是指對本工程的首次質量監督檢查。項目的每個階段只會進行壹次。1.3首檢按本《大綱》要求進行,並完成以下工作:1)在中心站公布負責本項目的質量監督工程師;2)安排本項目的質量監督檢查計劃及其實施要求。1.4質量監督檢查以抽查為主。在檢查項目建設中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時,《大綱》中的重復條款壹般只抽查壹次。經檢驗符合要求且後續項目未發生變化的,壹般不重復檢驗。1.5根據工程設計中采用的新設備、新技術的具體情況,中心站可結合工程實際特點補充其具體的監督檢查細則,也可編制本工程監督檢查的“實際應用大綱”。確保檢查的針對性和全面性。2質量監督和檢查應基於本大綱中引用的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對於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有隨後的修改(不包括勘誤表)或修訂均不適用於本大綱。但是,鼓勵根據本大綱達成協議的所有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對於未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大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條例(暫行)》電建質監局[2005]52號;《關於規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註冊程序的通知》電建質監局[2005]21號;3建質[2003]162號《工程質量監督指南》;《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543號[1995]);《火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指南》:國電供電[2002]849號;《電力建設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導則》:國電供電[2002]896號;關於電力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通知:國電總[2006 54 38+0]646號;《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工業建築)》建標[2001]40號;《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建築施工部分)》建標[2002]219號;《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建標[2006]102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規定》(國電供電[2002]49號);《電力建設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導則》:國電供電[2002]896號;《國家計委關於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計建[1997]252號);《測繪資質管理條例》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郭健發字〔2004〕4號);《工程勘察資質等級標準》、《工程設計資質等級標準》建[2006 54 38+0]22號;建設部令第87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條例》;《工程監理企業質量管理條例》(令號建設部102);《建設工程管理規範》GB/t 50326-2006;《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 50319-2000);《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建建[2000]41號);《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範》DL/5000-2002;《電力建設質量通病治理規範》(建企[1995]140號);《電力建設土建工程施工技術檢驗若幹規定》(建規[1995]13號);《工程測量規範》(GB 50026-93);風電場工程建設項目驗收規範DL/T5191-2004電力建設工程質量驗收及評定規範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05;《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2-2002);《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 79-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範》(GB 50119-2003);《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2002);《建築防腐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12-2002);《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備案要求及備案規範》DA/T28-2002;《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GB/t 50328-2001;其他相關標準、法規和規範的有效版本;本項目所有設計文件的有效版本4.3質量監督檢查要求3.1項目建設單位已按規定程序辦理了質量監督登記手續。3.2項目法人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項目建設審批手續完備;3.3重大危險源辨識、風險控制對策和應急預案已經完成;3.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計劃已編制完成,開工所需圖紙已送審;3.5五通壹平基本完成,消防設施完善;3.6樁基或地基處理工程應嚴格執行相關驗收技術規範和標準;3.7施工圖交付計劃和施工圖預算已經確定。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圖交付能滿足至少連續三個月的施工需要,且圖紙已通過驗收;3.8工程施工組織總體設計已編制完成並獲得批準;3.9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現場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以及按規定持證上崗的人員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3.10工程質量監督站已經中心站認可,工作正常。由工程質量監督站組織,項目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的質量監督檢查計劃已經擬定。4.質量監督檢查的內容和要求4.1。工程建設中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4.1.1。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監督檢查4.1.1。工程項目的建設申請文件、初步(或概念)設計文件已審查。4.1.1.2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的規定,達到開工條件要求,按規定繳納質量監督費;4.1.1.3以下項目管理文件審批手續完備,管理制度健全並能有效執行:1)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2)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3)工程建設的質量目標已經明確;4)質量、技術、安全責任制、質量安全獎罰制度、圖紙檢查制度、設計交付和設計變更管理制度、質量驗收制度、分包工程管理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工程檔案管理制度、材料采購管理規定等。對項目建設中各責任主體及相關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了審核,各責任主體的質量負責人已提交建設單位並到位:1)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機構與項目管理模式相適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有效運行,滿足項目管理和質量控制的要求。工程質量處於有效控制狀態;2)主要設備招標已經完成,合同已經簽訂,招標文件齊全;3)項目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監理、質量驗收評定、見證取樣等制度。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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