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漢族,福建仙遊人,1994年10月7日出生於福建南平,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學生。吳壹直被稱為“別人家的孩子”,有著別人沒有的光環。
?2006年,吳考入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2009年,吳在中考考了437分,名列全校第壹。這時候,學校也傳來了好消息。這個優異的成績只比當年福州中考最高分438.5分低了1.5分。中考後,吳進入了福州壹中。高二時,吳獲得了福州壹中的“牧之三顆星”獎學金。此獎學金每學年頒發壹次,獲獎人數為每年班級人數的壹半。吳以的好成績為他敲開了北大的大門。2012福州壹中有4人被北大提前錄取,吳就是其中之壹。同年,吳進入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進入北大後,吳的學習成績依然突出。北大經濟學院官網顯示,吳大壹獲得北大“三好學生”榮譽稱號;大二時,吳獲得北大獎學金;此外,他還擔任班長。她不僅因為在校成績優異獲得了獎學金,還去了校外英語培訓機構學習GRE。吳還獲得了獎學金。2014 9月13日,吳參加了北京外國語大學的GRE考試,取得了優異的成績。但就是這個孩子,羨慕外人眼中的優秀,卻有著極大的心理反差。
?2016,16年2月4日,謝家親戚報警,打開吳母親謝居住的中學教工宿舍,立即發現謝在家中遇害,屍體被層層活性炭包裹,案發現場有監控攝像頭。警方調查發現,這起命案發生在2015年7月11日,謝的兒子吳有重大作案嫌疑。從案發到現場被警方發現,吳鎮定自若,成功隱瞞母親死因長達半年。藏屍室持續了218天。在此期間,他通過抄襲母親日記偽造辭職信,成功幫助母親辭職,並親自為母親舉辦辭職宴,邀請同事出席。此後,母子倆身邊的親戚朋友都開始相信,謝已經去了美國,陪伴他那從北大畢業的兒子。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對世界悲觀厭世,有自殺念頭。父親去世後,他認為母親謝的生活已經失去了意義。吳作案的動機是為了“幫她解脫”。2015上半年,他產生了殺害謝的想法,並在網上購買了作案工具。2065438年7月10日17時許,吳趁謝回家換鞋之際,用啞鈴棒猛砸謝頭部、面部,對其死亡表示感謝,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薄膜等覆蓋物75層,以及冰箱內的活性炭袋、除臭劑等。後吳向親友隱瞞謝被害的真相,虛構謝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他騙取親友654.38+0.44萬元,以生活費、學費、經濟證明為由揮霍壹空,基本都花在嫖娼、買彩票上了。後來因為缺錢當了男模。他的心態是過好每壹天。
?2019年4月25日,從福州市公安局宣傳部門負責人處獲悉,涉嫌弒母的北大學生吳已被抓獲。有30多張身份證,是在網上買的,在國內活動了三年。他的心態是多活壹天。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捏造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依法應予懲處。吳犯故意殺人罪。經過長時間的預謀和策劃,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弒母,是嚴重違反家庭倫理,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感情的行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雖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以被告人吳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3萬元。
?通過吳的案例,反映出健康心理的培養遠比考試中的分數重要。
?我們需要什麽樣的孩子?必須是身體健康,智力高,情緒穩定,想象力豐富,意誌力堅定,同理心強,道德法律意識明確。這些是全零前的1。沒有這個1,壹切都是零。
?國家教育“雙減”政策實施後,要更加重視家庭教育,家庭、學校、社會都要更加重視孩子的心理疏導。
?成年人比成功更重要。吳案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值得我們所有人在高速快節奏的生活中靜下心來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