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吳英案最終改判為死緩。這是否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性?是輿論主導法律的結果還是法官的判決不合理?

吳英案最終改判為死緩。這是否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性?是輿論主導法律的結果還是法官的判決不合理?

4月20日,備受關註的吳英案死刑復核有了結論。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準吳英死刑,將案件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英案進行再審後作出終審判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吳英個人全部財產。

死緩是壹種執行死刑的制度,是中國創造的壹項法律制度。借鑒中國處理死緩的經驗,吳英未來將面臨三種可能。第壹,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吳英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後,吳英將減為無期徒刑。兩種可能。如果吳英在服刑期間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兩年期滿後減為有期徒刑15年但不超過20年。3.吳英在服刑期間故意犯罪,情節嚴重,經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

目前來看,第壹種選擇可能性最大,這也意味著吳英將免於壹死。分析認同吳英免死是尊重民意的表現。這是法理和理性相互平衡的過程。吳英死後,我們不要忘記,大家關心的是吳英案的初衷,以及如何解決民間資本借貸的問題。吳英是中國民間借貸市場的壹個縮影,而吳英案之所以影響深遠,是因為吳英背後站著壹群有著相似經歷的人。客觀地說,金融行業的改革和監管不到位也是造成吳英案的客觀因素之壹。

3月2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溫州是金融改革試驗區,被視為解決民間借貸市場的試驗田,對我國民間借貸市場具有特殊意義。吳英死刑緩期執行後,溫州中院也表示,今年溫州民間借貸和金融糾紛案件持續高發。這是壹個有趣的結果。吳英案雖然有了結局,但民間借貸求生存的官司還遠未終結。

未來會不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吳英,會不會出現理性和法理的碰撞?死緩並不是關註吳英案的人想要的真實結果。雖然吳英案有了結果,但民間借貸市場的改革依然遙遙無期。我們需要明確壹點,民間借貸市場改革不是對高利貸掉以輕心。在當前的金融環境下,高利貸不僅造成個人財產損失,而且對我國經濟發展危害極大。

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2012社會藍皮書》稱,我國民間借貸市場規模、價格、結構、違約等風險交織,我國民間借貸市場總規模超過4萬億元,占銀行表內貸款的10%-20%。這說明民間借貸市場的安全關系到中國金融大堤的安全。維護金融安全,防範金融風險,也要把重點放在民間借貸市場上。尤其是在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民間借貸市場的風險防範也應加強。

正如美國經濟學家海曼·明斯基(Hyman Minsky)所描述的那樣,當經濟形勢良好時,投資者傾向於承擔更多風險。隨著經濟持續改善,投資者承擔更多風險,直到超過平衡點而崩潰。目前國內的民間借貸糾紛,已經不是簡單的金融詐騙了。很多人參與民間借貸的初衷,依然是投資實體經濟。比如在經濟高增長時期,資產價格也會上漲,最典型的就是房地產市場。

房地產市場的高回報可能會讓人們選擇從民間借貸市場吸收資金來開發房地產。嘗到甜頭後,他們的野心和欲望也在膨脹,這些風險會在經濟擴張期被掩蓋。但是,壹旦經濟增長進入低迷期,這些問題就會暴露出來。目前中國的經濟增長不能算是增長乏力,但經濟增速放緩是事實。高速增長的步伐放緩了,金融安全意識也要增強。吳英案以死緩告終,但我們對民間借貸市場的思考才剛剛開始。

吳英的命運與民間借貸緊密相連。對於吳英個人來說,死緩是壹個民事案件的終審判決,但對於民間借貸市場來說,改革才剛剛開始。吳英獲得了生存權,但民間借貸市場形勢依然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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