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城兩個月後,武漢房地產項目終於要復工了!
3月23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關於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復工復產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六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支持房地產企業分批復工復產,優化審批服務。
更重要的是,武漢降低了房地產預售許可的要求,放寬了開發企業使用重點監管資金的要求,降低了非武漢戶籍人員購房的門檻。武漢多位銷售人員認為,這對武漢樓市是壹大利好消息。漢陽鐘家村某項目銷售告訴記者,“從2月初到現在,很多客戶打電話詢問交房日期,但無法確定開工日期。很難說交貨會推遲多久。現在可以申請復工了,壓力也小了。”
減輕房企資金壓力
《辦法》大體包括四個方面:壹是開工和復工;二是降低預售許可要求;三是提高預售監管資金的使用效率;四是降低限購門檻。
在開工復工方面,要求“以區為單位根據疫情風險等級動態調整,支持房地產企業在落實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分批復工復產。”
復工還包括優化審批服務,實行網上預審制和告知承諾制,以法人承諾方式替代企業資質發展、勞動合同解除、企業章程、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明等接收材料;對於商品房預售許可,在未取得前期物業合同備案的情況下,法人承諾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完成相關手續的,可先行辦理。
在降低預售許可要求方面,《辦法》提出“對2020年65438+10月1前取得施工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投資達到25%以上,高層建築形象進度達到1/4以上,多層(含六躍七層)、低層建築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的,可以申請預售許可。”
此前,小高層及以上建築主體結構達到1/2層數且不低於七層方可申請預售許可;下層(含四層)只有主體結構封頂,砌體工程完成,才能申請預售許可。
在提高預售監管資金使用效率方面,政策給予了很大的自由度。在達到預售要求之前,開發企業可以申請重點監管資金標準的35%,結構封頂只能申請40%。項目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可以申請20%,最後5%在完成初始權屬登記後申請。
現在項目主體結構在2020年6月65438+10月1之前達到進度的三分之二,可以申請不超過重點監管資金標準55%的資金撥付,項目在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後,可以申請重點監管資金標準的100%。對受疫情影響或疫情防控期間經營困難有貢獻的企業,在項目進度未達到規定支付節點時,也可申請墊付重點監管資金。
在降低購房門檻方面,《辦法》稱“非本地戶籍購房人因疫情等原因未按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延期繳費年限可視為連續繳費,繳費時限不超過6個月。”
也就是說,疫情期間未繳納社保的,在繳納後可視為連續繳納,不影響個人稅收和社保連續繳納的要求。
監管依然不能放松。
武漢白沙洲某項目負責人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對於開發企業來說,可以松壹口氣了。如果降低預售要求,可以提前賣房,提前還錢,重點監管資金可以提前取出,甚至提前,大大緩解了(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壓力。不要小看這兩個月疫情的延遲,打亂了項目開發和推進的節奏。銀行(借)的錢每個月都會產生很多利息。本來開發利潤就不高,資金壓力更大。賺不到錢。”
他還表示,過去取得預售證的審批非常復雜,有時申請幾次都不成功。現在手續簡化了,標準降低了,效率應該比以前高很多。
記者咨詢了幾個樓盤的銷售人員,他們都壹致認為這樣對客戶也有好處。
武漢盤龍城壹位銷售人員表示,“(樓盤項目)開始復工,給已經購買但尚未交房的客戶吃了壹顆‘定心丸’,尤其是對近期交房的項目。很多客戶都希望早點交房,早點辦理房產證,害怕延期變得遙遙無期。現在看來應該不會。”
沌口某樓盤銷售人員表示,社保和個稅不會還清,不會影響到很大壹部分沒有購房資格的人。
不過,仍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擔憂。
壹位在武漢光谷從事二手房交易的人士告訴記者,這項政策是壹把“雙刃劍”,開發商確實可以從中受益,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緩解資金壓力,但同時也增加了壹定的風險。重點監管資金本來就是為了防止開發商挪用資金或者資金鏈斷裂而設置的。現在對買家來說保險更少了。他說,“金融層面的放松是對房企最大的幫助,但風險也就在這裏,所以在放松資金的同時也要加強監管,讓開發商和購房者順利度過這個疫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