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空港新城(濰城區)範圍內集體土地上合法建築物及其附屬物的征收、拆遷補償和安置(空港新城管委會實施的征收、拆遷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發布後,空港新城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應當經濰城區政府和空港新城管委會批準。
第四條搬遷公告發布後,搬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房屋進行內外裝修、改變房屋用途、變更房屋權屬、抵押或出租房屋。濰城區住建部門、國土、工商、稅務等部門不再審批住房建設、土地出讓、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濰城區人民政府和空港新城管委會共同成立空港新城拆遷指揮部,負責征地拆遷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分類及補償價格見附件。
第七條集體土地上房屋及附著物的拆遷,由拆遷人統壹組織。被拆遷人不得拆除已補償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否則應當扣除補償價款。
第八條征用人應當按照人均建築面積60平方米的住宅標準安置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
第九條商品房按照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人均10㎡的標準計算,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整村拆遷時,應當與村民小組簽訂商品房安置協議。
第十條對被拆遷人實行集中統壹安置,不分配新的宅基地。安置點設在街道辦事處(鎮)轄區。
第十壹條對於鄉鎮企業、醫院、療養院等。,前期使用集體所有土地正常經營的,除按補償標準補償外,增加房屋補償總額(不含配件)的30%作為停產停業及設備、配套設施拆除、安裝、搬運、調試的補償。鄉鎮企業、醫院、養老院等。,不正常經營的,按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第十二條位於小城鎮主幹道上的經營性用房定義為(壹),只實行貨幣補償,貨幣補償價格=房屋補償價格+800元/m2(經營性用房補貼);企業、商店、旅館等擁有的房屋。拆遷時按照住宅房屋給予補償。
第十三條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建住宅(包括不符合莊基地劃撥條件且未經批準建設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違章建築處理,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按照完成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第十四條確定安置人口,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征地拆遷公告前,為其所在村組的農業戶籍人口參加村分配,履行村民義務;
2、原戶籍在當地,現已遷出學校的學生、現役軍人(不含軍官、士官)、二類服刑人員;
第十五條外來(村)親友掛靠戶口不得作為安置人口。
第十六條特殊農業戶口人員的安置:
1.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獨生子女需未婚),持有效證件和村、街道辦(鎮)證明,可增加壹人安置面積;
2.具有農村戶口的雙女結紮戶,憑有效證件和村、街道辦事處(鎮)證明,可增加安置面積30㎡;
3.祖傳院落和農村院落可享受兩人安置面積(無過渡費);
4.對於單職工家庭為戶主的拆遷戶,每戶安置面積可增加30㎡。
第十七條。住宅房屋被征收拆遷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房屋安置或者貨幣補償。
(壹)選擇房屋安置的,按以下政策進行補償安置:
1.按照人均60㎡安置,安置房均價730元/㎡。
2.搬家費每戶3000元。
3.過渡費標準為200元/人/月,不足3人的過渡費按3人計算;超過24個月的,過渡費按300元/人/月計算。過渡時間從被拆遷房屋騰空之時起至交房之時止計算,按實際過渡時間計算。
4.搬遷人數以政府批準的宅基地院子為戶單位確定,壹證壹戶。宅基地手續不全的,由村、街道辦(鎮)、濰城區國土分局提供相關證明,空港新城拆遷指揮部進行審核。
5、不論宅基地大小,每所醫院補償2萬元(占新但不占舊,舊宅基地在搬遷時不予補償)。土地征用時,每個醫院按0.25畝的標準扣除,不再重復補償。祖籍戶、農轉非院落補償654.38+0,000元。征收土地時,每個院落按0.1.25畝的標準扣除,不再重復補償。
6.莊基地本批村、街道辦事處(鎮)、濰城區國土局的拆遷戶,經拆遷指揮部認定後,給予壹次性補助4萬元。
7.符合條件的人均建築面積60㎡(含60㎡)的農業人口,每人獎勵4萬元。
8.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小於有效建築面積的,不足部分按300元/㎡獎勵。
9.中小學生憑戶口本和學籍證明,每人壹次性交通補貼1.500元。
10,對低保戶、五保戶、殘疾人、60周歲以上老年人,憑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每人給予壹次性生活補助3000元。
11,對拆遷戶發放農機、家禽家畜、生產生活必需品壹次性處置補助2000元。
(二)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為安置面積,貨幣補償價格=房屋補償價格+400元/㎡(補貼),超過安置面積的部分按房屋補償價格補償。搬家費每戶2000元。
第十八條對審批手續齊全(有宅基地批文、相關繳費票據、院墻、無爭議鄰居)的空置宅基地,每院給予壹次性補助65438+萬元。2012年6月以後的宅基地分配也需要相關備案文件。
第十九條根據被拆遷房屋交付順序,確定房屋選擇的順序號。壹戶配售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分兩批選房。
第二十條安置房確有困難的住戶,可由該戶申請購買部分安置房,購買面積不能超過30平方米。20㎡以內,多層建築按1800元/㎡計算,高層建築按2600元/㎡計算;20㎡以上部分,多層按2600元/㎡計算,高層按3680元/㎡計算。
第二十壹條在搬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簽訂搬遷協議且拒絕搬遷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本實施方案與《陜西省西鹹新區空港新城集體土地房屋補償安置管理辦法(試行)》不壹致的,按本方案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按照上述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後,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村內宅基地和宅基地外的集體土地),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實施補償後,由空港新城管委會予以保留。
第二十四條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解釋權屬於陜西省西鹹新區空港新城征地拆遷辦公室。